9月,漢口銀行再被罰365萬元

2023-10-18     支點財經

原標題:9月,漢口銀行再被罰365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官網信息顯示,9月份湖北共有9家金融機構被處罰,銀行被罰最重:漢口銀行被罰365萬元,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被罰240萬元,中國銀行隨州分行被罰20萬元。

漢口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是:未嚴格按異地客戶授信審查要求審批業務,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多次條線檢查均未能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內部審計未反映重大風險責任問題,員工行為排查未按規定覆蓋全員,以及未按規定報送案件(風險)信息。

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則因貸前調查不審慎,以及貸後管理不盡職被罰,主要涉案當事人劉志某和康某,分別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5年。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信息顯示,劉志某和康某均被判刑。

支點財經記者查閱發現,此次漢口銀行及其水果湖支行被罰,或與十多年前違法發放1.5億元貸款有關。

具體案由為,2012年7月,劉志某以主辦客戶經理、康某以協辦客戶經理,為河南迪匯達商業有限公司辦理續貸時,按照銀行規定需要與借款人下游購銷商當面會簽三方協議,但劉志某、康某等人,未按規定到迪匯達公司下游購銷商河南神馬氯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河南神馬氯鹼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貨款支付三方合作協議》,而是將上述協議交給迪匯達公司人員。

迪匯達公司人員加蓋虛假的氯鹼化工、氯鹼發展的印章後,交還給劉志某和康某等人。之後,劉志某、康某等人在對《關於迪匯達實業有限公司1.5億元凈敞口授信調查報告》中,沒有如實報告未按照要求面簽三方協議,繼而出具「擬同意該公司融資申請」結論,並報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審批。該支行再報漢口銀行總行審批,最終以貿易鏈融資形式,為迪匯達公司發放1.5億元授信額度,並對其開出的172張匯票予以承兌,票面金額共計3億元。

當年11月,迪匯達公司就出現貸款逾期,最終造成漢口銀行損失1.48億元。2013年11月,漢口銀行將迪匯達公司的10筆債權共計1.5億元,以1500萬元價格轉讓給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因而實際損失1.33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以來,漢口銀行及其分支行已多次因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7月,總行因通過貸款承接本行違約信託延緩風險暴露,被罰30萬元;6月,宜昌分行因以自有資金髮放委託貸款並承擔實質性風險,被罰25萬元。(相關閱讀:7月,漢口銀行等8家金融機構被罰 )

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被罰原因包括向違規項目發放貸款,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違規變相發放土地儲備貸款,貸款管理不審慎形成不良,以及未嚴格執行受託支付。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隨州分行被罰則是因內控及案防制度執行不嚴格,以及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

記者 向陽

編輯丨劉定文 胡馨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786dc61e73ca2af09b1bc6bb09674b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