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個稅手續費返還的帳務處理流程(值得收藏)

2019-10-21     財稅有道123

個稅手續費返還的疑問:一、個稅手續費返還的所有權到底屬於企業,還是屬於企業辦稅人員;二、個稅手續費返還企業是否該確認收入,是否要交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三、個稅手續費返還獎勵給辦稅人員時,是否要交個稅。

企業代扣代繳員工個稅時,可以從稅務機關取得個稅總額2%的手續費返還。這2%的手續費返還,會計該如何進行帳務處理與稅務處理,不少會計人認識並不清晰,對此還有諸多疑惑。

圍繞個稅手續費返還,下面幾個問題就有很大爭議:個稅手續費返還的所有權屬於企業,還是屬於企業辦稅人員;個稅手續費返還企業是否該確認收入,是否要交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個稅手續費返還獎勵給辦稅人員時,是否要交個稅。釐清了這三個問題,對於個稅手續費返還的帳務處理才能清晰。

(一)是否該交增值稅

企業所取得的手續費返還嚴格來講應按服務業中的代理業計征增值稅。部分省市對此作了明確地徵稅規定,如《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納稅問題的函》(桂地稅函[2009]446號)「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征免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31號)的有關規定,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應繳納營業稅。」

現實情況是,該筆收入是企業從稅務機關取得的,因而模糊了徵稅概念。多數稅務機關未對這一筆增值稅進行實際徵收,企業也未主動做納稅處理。如果對此沒有交增值稅,自然附加稅也就漏交了。

(二)是否交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手續費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對這一點,會計人員沒有什麼異議。

(三)個稅手續費返還的用途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國稅發[1995]065號)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將其用於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對於企業取得代扣個人所得稅代手續費返還,從用途上講應該有兩種,一種是用於代扣代繳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種是用於獎勵有關工作人員。

個稅手續費返還用於獎勵辦稅人員並非硬性要求,也並非要獎勵全部相關辦稅人員。

(四)獎勵辦稅人員是否交個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二、下列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五)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辦理代扣代繳手續的相關人員獲得個稅手續費返還獎勵的,無需就此交個稅。如果公司將此款項改變用途,獎勵給非相關人員則應併入員工當期工資薪金計征個稅。

(五)個稅手續費返還的帳務處理

企業收到個稅手續費返還時要交流轉稅,建議會計記帳做成「其他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個稅手續費返還在使用時,會計做帳應記「其他業務支出」。實際發放給辦稅人員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其他業務支出-辦稅獎勵(張三)

其他業務支出-辦稅獎勵(李四)

貸:銀行存款

本文來源於網絡,如侵權請聯繫刪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4s3O7m0BMH2_cNUgJqN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