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老人首次入獄和回家一般,身份成謎,調查後發現是「老相識」

2023-06-16     雲夕客

原標題:77歲老人首次入獄和回家一般,身份成謎,調查後發現是「老相識」

2011年5月11日起,新頒布的刑法修正案中出現了這樣一條規定: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這本是一項彰顯司法進步,提高人道主義水平的舉措,為許多上了年紀的罪犯提供最後的回頭之路。

可是有的頭腦奇葩的罪犯卻以為法律中出現了一些可以利用的漏洞,做出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來。

不同尋常的點名

位於江西省鄱陽縣的饒州監獄,是江西最大的監獄,關押著數千名犯人,每天都有不少刑滿釋放的人員重新獲得自由,也有許許多多誤入歧途的人,第一次嘗到犯罪的苦果。

危長良警官,是這裡老殘監區的副監區長。

顧名思義,被送到老殘監區里的犯人,大多都已經上了相當年紀,腿腳不便,身體孱弱,因此享有監獄內部一些優待措施。

2013年4月25日,危警官又接收了一批新的老年盜竊犯,按照慣例,由他來為犯人們做入獄之前的第一次點名查驗。

這個年紀的人,本該在家頤養天年,如今卻晚節不保蒙受恥辱,衰弱的體質和羞愧的內心,自然讓人說話聲音也低了三分。

張三李四一個一個點下來,低落沉重的回答聲此起彼伏。

「余海水。」危警官點到了下一個犯人的名字。

「到!」犯人立即隨聲應答。危警官的臉上,卻突然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疑惑。

不一會,又是一場平安無事的例行點名完畢,余海水和危警官兩人,臉上都再也看不出什麼異樣。

但這個「余海水」不知道的是,危警官在回到辦公室之後,立即拿起他的資料卡細細研究起來。

資料卡上寫著的信息是:余海水,1937年6月27日生,福建南平人,被捕前是個無業流浪文盲。

2013年3月31日,因犯盜竊罪被鉛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鉛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因他已經年過77,又是初次犯下盜竊罪,按照新的刑法修正案,可以從輕處罰,法院據此給他判了一個「起點刑」,三年有期徒刑加罰金三千元。

危警官的目光,正是停留在了1937年這個年份上。

原來在危警官眼中,70多歲的老犯人沒見過幾萬個也有幾千個,這些人蒼老的神態聲音,他一聽便知。

點名當時,比起周圍其他老人們有氣無力地應答,余海水的那聲「到」叫得又尖又響,中氣格外地足。

危警官對余海水的年齡產生了懷疑,雖然光憑聲音,並不能作為鐵證,但他開始在工作中,格外注意起他的日常行為。

危警官接下來的觀察,果然更加證實了自己的猜疑。

在老殘監區,犯人們不需要乾重活,每天只需要縫製一些衣物便可。但受到年齡拖累,即使是這麼輕的工作,許多老年犯在提針腳、翻衣服、乃至走在往返宿舍和車間的路上,動作步伐都顯得遲緩費力。

可這個「77歲」的余海水,無論是工作還是行動,手腳明顯比他的同行們要敏捷輕鬆得多。

如果是養尊處優、長期鍛鍊的老年人,有這樣的身體機能倒也不足為奇,可余海水入獄前不過是個長期流浪要飯的人,天天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生活,哪來的條件給他保養身體?

追蹤三假犯

「余海水」是肯定有問題的了,可這不能解決危警官內心的疑慮,反而讓他心提得更緊,余海水的真實身份到底是誰?他為了什麼目的要謊報年齡入獄?法院為什麼將錯誤的犯人信息移交給了監獄?

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決不能貿然當面質問余海水,老殘監區的另一位副區長徐承芝警官找到了兩位改造比較積極、對錯誤反省深刻的進步分子,交給他們一個重要任務:接近余海水,找機會對他「套話」。

與此同時,追查余海水真正身份的行動也在兩位警官的提醒下,由監獄偵查科的趙國軍科長在公安內部網絡上展開調查。

調查結果讓三位警官感到冷汗直冒——查無此人。

也就是說,所謂的「余海水」,其實是個假姓名、假地址、假社會關係的三假犯。

而此時,看守犯人的警官們還發現,「余海水」在入獄後,竟然對監獄各種規章制度和建築方位不需要任何「過渡期」,輕車熟路就「融入」了監獄生活。

看起來,余海水對饒州監獄也毫不陌生,很可能以前就來過這裡。

這個三假犯到底懷著什麼樣的心思,是單純為了少受苦,還是混入獄中有著不可告人的危險目的?法院是否製造了一起具有潛在風險的冤假錯案?

事情已經開始變得嚴峻,要求監獄必須採取行動,儘快解決上面這許多謎團,找出余海水的真正身份和入獄原因。

兩位安插在余海水身邊的「密探」很快傳來了第一條重要信息:余海水的確謊報了年齡,他真實的年齡遠遠不到70歲。

不過余海水顯然也不是省油的燈,不管兩位獄友怎麼套近乎,他還是對自己的真實姓名和年齡守口如瓶,沒能給出更多有用的信息。

難道余海水自己不說,徐警官就毫無辦法了嗎?恰恰相反,余海水雖然沒有說漏關於自己的一個字,可他卻忘了,作為一個上了年紀的人,自己的鄉音卻是怎麼也改不了的。

天網恢恢,兩位獄友之中就有一位,對他的口音再熟悉不過了,而這個獄友的老家,是江西省廣豐縣,就在饒州市轄區內!

如果余海水曾經是在廣豐犯罪的人,毫無疑問最近的服刑地就是饒州監獄。

監區和偵察科決定採取聯合行動,將情況上報,整個監獄12個監區的看守幹警們,從剛調來工作的小年輕,到馬上要面臨退休的老幹部,分批前往老殘監區,悄悄仔細觀察余海水的容貌,然後返回自己監區仔細回憶盤查關押過的所有廣豐籍罪犯。

還在老殘監區埋頭做針線活的余海水怎麼也想不到,鐵門外來來往往突然多出來的各種面孔,其實目標都在他一個人身上。

三進宮的回憶,真相水落石出。

當幹警們輪換到第三天的時候,正好是老殘監區的放風日,民警周坤華和劉光俊帶著這些老犯人們來到操場上。

突然周坤華聽到劉光俊招呼他:「周坤華,你過來一下,你看這個犯人…」

順著劉光俊的手指,兩人同時注意到了一個看似面熟的人——余海水。

周坤華和劉光俊都十分肯定,自己絕對曾經管理過他,但是由於過去的時間太久,民警們眼前已經出現了成千上萬張面孔,兩人一時間倒也實在沒法想起這個「余海水」當初究竟是自己監區的哪個人。

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饒州監獄只需要在自己內部的犯人名錄中挨個排查,就能扒下這張披在余海水身上的畫皮。

危長良、周坤華、劉光俊和其他所有可能管理過「余海水」的民警們湊在一起,絞盡腦汁,把腦中能記起的名字和這個三假犯逐個比對。

電光火石之間,周坤華想起了一件至關重要的細節:危長良、周坤華、劉光俊三人,都曾經在二監區擔任職務,而恰恰這三人,都對余海水感到不同程度的面熟,這難道會是巧合嗎?

「犯人會不會姓陳?」從久遠的管理二監區的模糊記憶中,周坤華不知道從哪裡想起這麼一個姓氏。

仿佛瞬間觸動了光,一個名字一下子出現在危警官腦海中:「陳達溪」。

三人一拍大腿,這正是自己苦苦思索中的名字,迅速報告給趙科長,調出了陳達溪在饒州監獄的服刑記錄。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陳達溪和余海水的照片一對比,一切就水落石出,除了頭髮顏色變白和面容略有老化,完全就是同一個人。

從懷疑余海水到找出陳達溪,僅僅只過去了六天時間。

陳達溪,江西省上饒市廣豐縣沙田鎮沙田村人,1957年6月27日出生,最近一次在饒州監獄服刑是2010年10月13日至2012年4月11日,也就是說,他出獄之後只安分了一年,就又「進宮」了。

令警官們哭笑不得的是,陳達溪和饒州監獄算是老相識了。

1984年1月至1986年9月,當時的江西省第一勞動支隊服刑人員名單中就出現了陳達溪的名字。

2002年,陳達溪因強姦和拐賣婦女,再次被判在已改名為饒州監獄的第一勞動支隊服刑。

算上2013年這次,陳達溪已經連著四次在饒州監獄服刑,怪不得他在獄中就像回到家裡一樣從容自在。

陳達溪自小不愛學習也不上進,在少年時學過編竹子的手藝又怕吃苦,成人之後乾脆在老家附近四處流浪,就靠小偷小摸過日子,因為惡名在外,一輩子連個媳婦也沒能娶上。

雖然在廣豐老家還有個親弟弟,但自己如此不爭氣恐怕也無臉見人,陳達溪早就無家可歸。

在多年風餐露宿、衣食無著的摧殘之下,原本56歲的陳達溪,卻早早有了滿頭白髮滿臉皺紋,彎腰駝背,再加上瘦小的身材,看上去的確有著更為蒼老的容貌。

心裡有了底,危警官便在一次放風中,利用「余海水」正放鬆愜意地享受著久違的陽光,將他以「有點事」招呼到面前。

正當「余海水」沒有任何思想準備,點頭哈腰地來到危警官面前,危警官突然大喝一聲「陳達溪!」

「到!」對面的「余海水」立即發出了爽快的回應。

而隨即意識到大事不好的陳達溪,終於低下了頭,承認了自己虛報身份的事實。

走正路,享晚年

令警方感到欣慰的是,陳達溪謊報年齡的動機倒也並非是謀划著某種重大陰謀,而是單純為了給自己爭取一點可憐的「福利」。

原來就在上一段服刑期間,陳達溪在和獄友們的交談中,得知了最新頒布的刑法修正案對於75周歲以上老年人做出的寬大處理政策。

可惜沒有文化知識的老犯人們,對於政策的理解卻是膚淺地可笑:「75歲以上不會判刑,不會槍斃,不會坐牢的。」

懷著這種歪思想,走出監獄之後實在沒有正常謀生手段的陳達溪,打起了歪腦筋決定孤注一擲重操舊業,同時打算利用自己老態畢現的外貌謊報年齡,以求逃避法律制裁。

當然,法律不是兒戲,在證據確鑿的犯罪事實和法律條文面前,年齡並不能幫助任何人逃脫應有的懲罰,陳達溪自以為是的把戲,很快就在獄警面前遭到無情戳穿。

有人可能感到疑惑,為何法院會把錯誤的犯人信息提交給監獄呢?如果不是陳達溪恰好「胸無大志」沒有什麼邪惡計劃,以及獄警們高度警惕,業務精熟,豈非是要釀成一場重大危機?

對此,負責審判此案的鉛山縣法院朱貴林審判長解釋道,如果檢察機關提交給法院的被告人信息沒有多餘證據證明的話,就應當採用被告人自報的信息舉證。

只要陳達溪盜竊事實清楚,罪名成立,法院就需要對此作出判決。也就是說,法院是根據檢察機關提供的錯誤信息,做出了錯誤的「從輕判決」。

檢察機關的錯誤信息又是來自於公安機關。

對此,經辦此案的民警解釋說,由於陳達溪當時所犯的已不是強姦拐賣這樣的重罪,而是盜竊輕罪,對於這樣的案件,公安機關有破案的時效規定。

長期在外流浪為生的老年人,行竊是常見的案件,這類人群也往往無依無靠,沒有什麼準確的戶籍登記,需要及時破案的民警被陳達溪那蒼老的外表給矇騙了過去,採信了對方的自供。

2013年6月4日,陳達溪盜竊案進入審判監督程序,重審之後,他最終得到了正確的量刑。

陳達溪無疑是可悲的,可要是他年輕時能走正道,又哪裡需要今天的僥倖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4a9a5fa9cdda50a5412431f778cace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