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 無證人員
在可燃氣體聚集的 密閉空間內對
「三無船舶」進行 違規動火作業
結果發生 兩次爆炸
3人被當場炸飛
……
2024年3月8日14時8分許,岳陽市湘陰縣三塘鎮蒙古包村一組湘江靠岸灘頭水域,一艘靠岸停泊的「三無」船舶在改裝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 造成4人死亡、船舶損毀,直接經濟損失333.4萬元。
近日湖南省應急管理廳發布該起事故調查報告,稱這起事故雖為較大事故等級,但是 涉及非法生產、冒險作業,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調查認定,岳陽湘陰「3·8」船舶改裝閃爆事故是一起因「三無」船舶所有人雇用無資質人員違規改裝,作業過程中違規動火焊接引爆船舶工棚內聚集的可燃氣體導致的 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主要經過
3月8日上午8時50分許,事故船舶實際所有人楊某雲與船舶改裝作業人員廖某科、周某齊、何某華、閔某紅會合後準備對事故船舶進行改裝施工。 以上5人均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加油站從業人員操作證》《船員服務薄》《內河船員適任證書》。
9時許,為了測試事故船舶工棚內的齒輪油泵運行是否正常,廖某科進入艙內,將何某華、閔某紅從「贛波陽油0006」船舶拖過來的綠色輸油軟管拖至艙內後出艙啟動「贛波陽油0006」船舶輸油泵,向事故船舶輸入「燃料」油後先後進行四次測試。隨後,作業人員將事故船舶400升「燃料」油輸回「贛波陽油0006」船舶。
11時30分,何某華、閔某紅、周某齊3人將加油機抬至工棚外,廖某科將工棚門鎖上。
11時48分,4人離船上岸吃飯。
下午13時40分,楊某雲、閔某紅、廖某科、周某齊4人陸續上船, 在工棚內進行電焊作業。
14時8分10秒,事故船舶發生 第一次爆炸,將事故船舶工棚前圍壁以及工棚內的黑色輸油管炸飛至船艏岸邊,加油機整體連同其管系閥件被推至事故船舶船艏位置。
14時8分13秒,事故船舶船體第二艙和第三艙同時發生爆炸,為 第二次爆炸,導致第二艙主甲板被炸飛變形掉落在事故船舶前方的岸上,第三艙主甲板被掀翻豎立在駕駛室前壁, 周某齊被爆炸衝擊至事故船舶駕駛室頂棚甲板上,楊某雲、閔某紅、廖某科3人被炸飛落入水中。
3名落水人員分別於事故當日21時30分、23時34分,3月9日2時5分打撈上岸,已遇難。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密閉空間形成高濃度可燃氣體。事故船舶輸入「燃料」油過程中,船艙內的可燃氣體長時間溢出船艙,通過船舶工棚內的矩形人孔進入關閉狀態的工棚,導致工棚內可燃氣體逐步聚集,濃度接近爆炸極限。
2.違規動火作業。作業人員毫無安全意識,未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程採取通風、檢測等措施,盲目冒險動火作業,產生火花瞬間引燃工棚內的可燃氣體,引發第一次爆炸,爆炸產生的火焰引燃艙內可燃氣體,發生第二次爆炸。
(二)間接原因
1.屬地政府及監管部門對「三無」船舶整頓打擊不到位,監管執法存在盲區。
2.楊某雲購買報廢船舶非法改裝,擬非法經營牟利,且聘用無資質人員進行冒險動火作業。
3.作業過程中使用的「燃料」油為不合格油品,閉杯閃點為20℃,極易引發燃爆。
電焊屬於特種作業
相關從業人員
必須持證上崗
作業現場
電焊熔融的金屬火花
會到處飛濺
操作不慎極易引發事故
以下事項請牢記
有限空間狹小、通風不暢
易出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
導致中毒、窒息、火災、爆炸等事故
以下十種情形不得開展作業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
編輯: 閆玉瑞
一審: 盛 昕
二審: 孫瑩瑩
三審:李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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