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天下在保護誰?從秦朝到清朝,中國古代大赦了1200多次

2023-12-16     郭秀華

原標題:大赦天下在保護誰?從秦朝到清朝,中國古代大赦了1200多次

近日「大赦天下」火了,這一中國歷史上最有特色的推恩之令,早已輻射並影響了整個中華文化圈,對很多「罪犯」來說無疑是一個福音。

那麼,歷史上「大赦天下」是怎麼來的呢?又會赦免哪些人什麼罪行呢?

在中國歷史上,最早關於「大赦天下」的規定出自商周法典,在《周禮》中就有「三宥三赦」的規定。

到了秦漢時期,記載在冊的「大赦」越來越多,特別是漢朝末期,漢靈帝在位22年就搞了20次「大赦天下」,堪稱大赦冠軍。可惜,靈帝在位期間太過荒淫無度,「大赦」也沒能挽回東漢滅亡的命運。

如果說漢靈帝是大赦的冠軍,那麼「大赦先鋒」就是秦二世了。

在秦二世胡亥登基第二年,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帶動原六國貴族紛紛造反,秦二世的統治岌岌可危,兵力捉襟見肘。眼看著起義軍就要逼近咸陽,大臣們驚慌失措,就有人建議胡亥應該大赦天下,以防止更多的人跟著造反。

秦始皇以暴政治國,積累了太多民怨。而且為了建造阿房宮、驪山行宮,缺少人手又不願意出錢的秦始皇就增加了多種罪名,並以此抓捕「罪犯」,把他們解押到咸陽免費打工。

陳勝吳廣就是在這種背景下造反的,秦二世大赦天下,把那些「罪犯」的罪名和刑期全免除了,並把他們編入軍隊,試圖以此緩和社會矛盾、平息叛亂。可惜,秦始皇造成的陳年積怨太深,再加上秦二世的「臨時抱佛腳」太晚,大赦天下不僅沒有起到正作用,反而讓更多被赦免的「罪犯」加入到掀翻暴秦統治的大軍。比如,劉邦當時就是「在逃罪犯」,也在被赦免的範圍。

古代的「大赦天下」雖然赦免了罪犯們的罪名和刑罰,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赦免的。

《周禮》的「三宥三赦」規定,因主觀失誤造成的犯罪是可以被原諒的,而幼弱、老朽或低智的犯罪者是可以赦免一切罪名和刑罰的。

那麼,除此之外的犯罪行為,是不應該被赦免的,特別是謀反、欺君、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都不在大赦之列。

但是,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古代帝王在登基、婚嫁、去世、乃至發生天災人禍的時候都喜歡大赦天下,以此或顯示君王的寬容,或彰顯王朝的功德,或減輕君王的內疚感。所以,大赦天下就越來越流行,各個朝代就像比賽一樣,翻著花樣搞「大赦」!

據學者研究,從秦開始至今,中國古代歷史上大赦天下約1200多次,平均不到2年就有1次。唐朝享國290年,大赦天下266次,平均13個月就有一次免死機會。北宋南宋加起來300多年,各種赦免更是搞了近400次,堪稱刑罰最輕的朝代。

所以,從歷史上看,唐朝和宋朝的死刑犯最少,蓋因他們大部分都被赦免了。

歷代君王為什麼那麼喜歡「大赦天下」呢?

其實,說到底還是為了維護君王的統治力。首先,赦免罪犯可以彰顯君王的寬容大度,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讓罪犯及其家屬對統治者感恩戴德。其次,赦免天下可以提升君王的威望,讓天下萬民景仰服從。最後,赦免特定人群可以緩解統治階層和被統治者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度。

不過,大赦天下也有一定的弊端。對那些受害者家屬來說,無論是在情感上,還是現實生活中,都不太可能坦然面對那些被赦免回來的罪犯。

總之,古代的「大赦天下」是歷代統治者管理國家的一個工具,雖然體現了君王或統治者的「寬宏大量」,但也有違司法公正精神,不太可取!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426cd3719dc8e8c132a6687286eea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