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特輯】一張圖解讀《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2020-04-14   晉中公安

民警幫您解讀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於2016年4月28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經三年多。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境外非政府組織進入我國,這部法律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

什麼是境外非政府組織?

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智庫機構等非營利、非政府的社會組織。英文全稱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簡稱NGO。

境外非政府組織

的活動領域有哪些?

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領域和濟困、救災等方面開展有利於公益事業發展的活動。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的國家統一、安全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或者資助營利性活動、政治活動,不得從事或者資助宗教活動。

境外非政府組織

在哪裡登記備案?

國務院公安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是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的登記管理機關。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是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的相應業務主管單位。

End

晉中市公安局

審 核:成慧鵬

編 輯:李 鵬

內容來源 :國保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