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精讀君陪伴你終身成長的第37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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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知乎上有人問:我剛畢業,女朋友要求每月給2000生活費,我照做了,現在改口說要我工資的一半,不給就分手,我該妥協嗎?
題主說,自己剛畢業,工資不高,很多地方都要花錢,而還在讀書的異地戀女友卻要求他每月給生活費,最開始是2000,現在改口要工資的一半。
題主猶豫了一下,女友就把自己的微信刪了,也不接電話。
比起題主的提問,我更想聊聊題主女友的三觀。
我不止一次在網上看到這樣的毒雞湯:
「一個願意為你花錢的男生,才是愛你的。」
「不願意為你花錢的男生一定不愛你。」
這種觀點認為,男朋友為女朋友花錢像欠債還錢一樣天經地義,認為沒錢就不配擁有一段戀愛。
我想,題主女友大概也被這種觀念洗腦了。
但我認為,用是否願意花錢來衡量一個男生的愛,未免太過膚淺。
因為在一段感情中,男人花錢的付出其實都是有目的性的,他們希望自己的付出能得到回應,希望對方也能這樣為自己付出,哪怕只有一點點。
看過一個故事,說一個女孩通過相親認識了一個男生。
兩人出去約會時,女生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比如項鍊、鞋等等,都會撒嬌讓男生買。
有一回,某手機品牌出了一款新手機,她拉著男生就到了櫃檯,拿著新手機不鬆手,說自己的舊手機像素不好,想換這款新的。
男生礙於情面,便掏錢給她買了。
剛開始,男生不覺得有什麼,直到有一次,男生取錢時發現卡里只有三位數,這才反應過來:原來自己被當成提款機了。
於是男生提出分手,並讓女生還給他之前的那一萬多。女生不願意還,說他花點錢是應該的。
最後男生母親去女生家討要這一萬塊,爭吵聲驚動了四鄰,人們紛紛出來看熱鬧,當事人都覺得很難堪。
所以啊,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愛情里也一樣,你從他那裡花的每一分錢,在他那裡都有記號,等到哪一天撕破臉,它們又會跳出來提醒你:欠的人情該還了。
網絡上那些一分手,男生就列「消費清單」讓前女友還錢的新聞還少嗎?
02
網上看到一個大V發出的投稿:男朋友月薪2萬,雙十一買東西不願意給我報銷2k……
稿主說,男友在雙十一到來之前跟她說,雙十一買東西會給她報銷,但沒有說具體可以報銷多少。
於是,稿主就按照他工資的十分之一來買,最後買了6k多,但只找男友報銷2k,結果男友卻覺得自己被宰了。
這裡還有一個值得一提的背景,稿主和男友戀愛4個多月,男友的工資比稿主高很多,出去約會都是男友請兩頓,稿主回請一頓,平時稿主也會買些小禮物送男友,比如蒸汽眼罩、內褲等。
第一張聊天記錄里有個細節很有意思,男生問女生雙十一花了多少錢,女生如實說6k,結果男生遲遲沒回復。
大概是覺得男友被這個金額嚇到了,怕不給報銷,於是立馬改口,表示只需要對方報銷2k。
但即便如此,男生顯然還是被嚇到了,覺得2k太多,因為他自己只花了500,也只願意給稿主報銷500。
於是兩人開始掰扯,男生覺得女友不知道他能給報銷多少就瘋狂購物,感覺自己被宰了;女生覺得找男友報銷2k只占了他工資的十分之一,並不多。
看完聊天記錄,只覺得雙方都很難評,一個愛面子,給不起又畫大餅;一個收了500,又追著討要1500,覺得花男友的錢理所應當。
整個聊天記錄看下來,我只對男生最後說的一句話感觸最深,他說:「談戀愛給你花了,後面分手就什麼都沒了。」
這大概是很多男性在戀愛中都會有的擔憂,也充分說明任何感情都遵循「價值交換」的本質。
男人在為你花錢的時候,其實已經預計好了接下來所發生的一切,因為他們知道等價交換的道理。
如果你一開始就清楚,你給不了他相應的回報,那就不要理所應當地占人便宜。
這個世界上,所有事情都需要等價交換,你得到了多少,就需要付出多少。
03
很多年前看過一個故事,說一個女孩考上北京一所不錯的大學。
上學前,父親的朋友問他,準備一個月給女兒多少生活費。
父親說,決定送孩子去學校時,看看同學家里都給多少,然後取個平均數。
後來到學校一問,女兒的三位舍友中,一位是貧困生,家裡每月只給200;一位父親是老闆,每月生活費千元以上;還有一位父母是工薪階層,每月家裡給600,並且班裡大多數同學家里給的生活費也是這個數,於是父親就把女兒每月的生活費定在了600。
有一回,父親打錢時問女兒:「600元夠不夠。」
女兒回答:「夠了。」
父親放心了,囑咐女兒不要虧了自己,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也別跟人家老闆的女兒比,只要和xx保持同等生活質量就行。
女兒猶豫了一下,說xx和自己一樣,每月家裡也是給600元,但她的生活質量卻比自己高,每天有零食吃,每周去一次麥當勞,有時還能去必勝客。
父親一算,這樣的生活質量,600元根本不夠花。
「她是不是去打工了,你不要去耽誤學習。」父親急忙說。
「沒有,她沒去打工,是在談戀愛。有一次她約會回來對我說,其實她不喜歡那個男生,只是喜歡他替自己埋單而已,我們班上也有幾個女生也是一樣的。她們還嘲笑我,說我傻,可惜了這張臉,如果她們有像我這樣漂亮能吸引男生的臉,根本不用向家裡要錢……」
父親愕然。
放下電話後,父親連忙又給女兒轉了100元,並告訴女兒,以後每月給700元生活費,多出來的100,可以買零食,去麥當勞、必勝客。
「記住,任何時候,都要用自己的錢埋單,這才是有質量的生活。還有,如果你喜歡某個男生,開始戀愛,請一定要告訴我。我會每月再給你增加100元,作為戀愛經費。
請你一定要記住,每次約會,不要忘了帶上你的錢包,這樣你才有資格得到一份有質量的愛情。」
由於故事發生的時間久遠,消費金額不具參考價值,但不得不說,這位父親的做法是明智的,他教會了女兒自愛和獨立,也讓女兒早早就明白了價值交換的道理。
也許有人會說,談戀愛本就是兩個人自己的事,沒有什麼價值對不對等,公不公平之說,雙方都心甘情願就好了。
當然,在雙方都心甘情願的情況下,就算是「不公平」,那也是一方願意打,一方願意挨的問題,外人沒必要說啥。
男人的錢,女人不是一定不能花,而是不要把這視為理所當然。
畢竟,誰的錢都是辛苦工作換來的。
「禮尚往來」才是談戀愛最輕鬆的樣子。
共勉。
*作者簡介:飛白,精讀主創,認清生活的真相後,依然熱愛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