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券商兩名保代遭上交所警示!保薦履職不到位成「通病」
又一券商遭點名。12月4日,因保薦履職不到位,上交所發布關於對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旗下2名保薦代表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從過往公告看,長江證券承銷保薦年內已多次在投行業務踩紅線,且內容均指向投行業務違規。值得一提的是,滬深兩所過往公告顯示,保薦履職不到位已成券商投行的「通病」。有業內人士指出,屢屢被點名反映出券商在投行業務中的問題,券商應高度重視投行業務的合規性和風險管理,增強勤勉履職意識,緊跟監管政策,確保投行業務的穩健發展。
券商投行保代再收罰單
兩名保代遭上交所警示。12月4日,上交所發布關於對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旗下保薦代表人張新楊、王海濤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經查明,張新楊、王海濤作為清大科越項目保代,存在多項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具體來看,兩位保薦代表人存在對發行人財務內控事項盡職調查不充分、未能督促發行人在申報前對內控不規範事項充分整改與披露;核心技術人員認定的相關核查程序不到位;對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會計處理準確性、公司治理規範性的核查把關不足等問題。
據上交所官網顯示,清大科越擬於科創板上市,曾在2022年6月30日遞交上市申請,但在2023年7月,清大科越和保薦人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撤回相關申請。當前,審核狀態為已中止。
從過往公告看,作為長江證券控股子公司,長江證券承銷保薦年內已多次在投行業務踩紅線。11月7日,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收到來自上海證監局的處罰,同樣與投行業務相關。彼時,上海證監局表示,該機構存在投行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質控、內核工作把關不到位;質量控制部門對項目工作底稿的驗收存在缺陷等問題,並決定對其出具警示函。
此外,7月14日,長江證券承銷保薦也曾收到來自深交所的監管函,旗下保薦代表人辛莉莉、郭佳被予以通報批評處分。深交所指出,上述2名保代在擔任谷麥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於創業板上市項目保薦人的過程中,存在未審慎核查發行人與主要客戶之間的業務模式、對發行人新增液晶模組業務及新增客戶核查不到位等多項問題。
除國內業務外,長江證券的海外投行業務也在年內亮起紅燈。公開信息顯示,長江證券持有長證國際95.32%股權,並通過其拓展海外業務,今年8月,作為長證國際展業子公司的長江證券融資(香港)有限公司就因承銷保薦業務問題,被香港證監會罰款2000萬元並暫時吊銷牌照。
應高度重視合規風控管理
在年內屢次收到監管函件後,公司有何整改計劃?就此問題,北京商報記者發文採訪長江證券,不過截至發稿暫無回復。但記者注意到,長江證券在11月22日最新發布的《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曾表示,公司經營管理層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了深刻反思,要求內控部門切實加強盡職調查質量控制,對發行人進行全面調查。對於上海證監局指出的問題,公司經營管理層要求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在內控建設方面,公司對質控制度進行了全面梳理,加強投資銀行項目執業質量管理。
事實上,總體來看,保薦履職不到位已成券商投行的「通病」。滬深兩所過往公告中,除長江證券承銷保薦外,年內已有包括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華泰聯合證券、海通證券等多家券商、投行子公司或旗下保薦代表人因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被交易所予以警示。
其中,華泰聯合證券、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均被滬深兩所點名2次。例如,8月4日,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以及保代關偉、尹志勇、劉濤濤因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被深交所點名。此前,4月21日,深交所指出張德平、王璐作為第一創業承銷保薦北京東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項目保薦代表人,執業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華泰聯合證券公司及旗下相關保薦代表人則各分別於6月29日、4月14日被上交所、深交所出具監管函或予以警示。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屢屢被點名或反映出券商在投行業務中的一些「通病」。比如,可能存在由於項目過多,人力資源分配不足,導致保薦代表人無法充分盡職盡責;以及在利益驅使下,為提高工作效率,忽視必要的審核把關步驟,從而遺漏保薦的重要信息等問題。此外,隨著監管機構對資本市場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券商可能因對監管要求的理解和執行不夠深入而受到警示。
在前述關於對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旗下保代的監管函中,上交所也明確提及,保薦人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負有全面核查驗證的責任。發行人內部控制有效性、核心技術人員認定、信息披露完整性和準確性等是發行上市審核關注的重要事項。也有券業分析人士指出,上述背景下,券商應高度重視投行業務的合規性和風險管理,增強勤勉履職意識,緊跟監管政策,確保投行業務的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