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華科,剛剛公布!

2023-04-08     荊楚網

原標題:武大華科,剛剛公布!

4月8日下午

武漢大學和華中科技大學

雙雙公布

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一起來看看

武漢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教育部批准,我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所報考的基礎學科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以及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秀、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拔尖,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等五項學科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招生專業及計劃

結合學校相關專業優勢與辦學特色,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 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各專業招生科類及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根據各省高考綜合改革進程、中學素質教育推進情況以及學校歷年招生情況,我校強基計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 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詳細分省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公布為準。

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3年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武漢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 /10486),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可以最多報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強基計劃的同科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指同選考科目要求)3 個專業。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

考生須在 2023年6月10日至20日登錄武漢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 考核測試並簽訂 承諾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或簽訂承諾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圍學校考核測試資格。對入圍並確認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測試卻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通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並如實計入誠信檔案。

(四)入圍學校考核測試辦法

1.對於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 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以下簡稱一本線),按照不超過我校在生源省強基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倍,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學校考核測試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寧缺毋濫。報考了多個專業的考生,將以 「高考成績優先」原則確定入圍學校考核測試的唯一專業。

2.對於第二類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績達到生源 省一本線,即破格入圍我校考核測試,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入圍名額。報考了多個專業的考生,以填報的 第一專業為入圍學校考核測試的唯一專業。

(五)學校考核測試

我校考核測試分為 體育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兩個環節,詳細考核測試方案在入圍考生報名參加測試前公布。我校考核測試原則上將於 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1.體育測試項目為 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兩項,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高三畢業生評價指標)(詳見附件),因殘疾或重疾等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可憑相關證明免除體育測試, 其餘考生均需參加兩項測試,體育測試成績不作為錄取排序依據,合格即可,但凡有一項測試不合格者即失去參加綜合能力測試資格,因臨時生病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可憑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病歷辦理緩測手續,錄取後在新生報到前先行參加測試併合格後方可辦理新生報到手續。

2. 綜合能力測試分專業進行,主要以「對專業學科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立志於為國家發展做重大貢獻」為標準,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重點考查學生髮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歸納演繹等思辨能力以及對科學研究的興趣等,綜合能力測試滿分 100分,考核方式為 筆試面試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我校將以考生 綜合成績為依據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考生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 第一類考生,根據我校在生源省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按綜合成績高低擇優確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考生綜合成績同分時,學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對於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按學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所需計劃不占各省第一類考生名額。

擬錄取名單于7月5日前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准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分省分專業錄取標準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培養方案

(一)強基計劃錄取入校的學生實行單獨編班、小班制教學,設置首席教授,實施燭光導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 「一對一」指導學生的學習及科研活動。

(二)學校將對強基計劃學生實行 階段性考核動態分流補入機制。本科二年級末,組織專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學生分流到同專業普通班,空缺人數可由學習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同專業普通班學生 申請轉入。本科三年級末,組織專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良好和優秀者即可獲得繼續攻讀 研究生資格,其中考核優秀者優先獲得 直博資格。研究生階段,繼續實行專家考核機制,監控培養質量,對不合格學生進行分流管理。

(三)學校將通盤考慮本、碩、博階段的學習和科研, 以學術為紐帶,以拔尖創新的學術型人才為培養目標,持續優化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方案,本科培養階段重點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研究生培養階段按照培養方案和銜接辦法單獨組織學籍轉段,轉入培養方案確定的碩士或博士相關專業繼續培養,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研究生學籍註冊;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學校相關科研項目以及科研機構如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協同創新中心等優先吸納強基計劃學生參與項目研究。

(四)學校將多渠道增加強基計劃學生 國際交流學習機會,優先保證強基計劃學生出國交流經費需求;突出能力培養,培養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基礎學科領域拔尖人才,並在獎學金評定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五)學校將積極探索人才培養改革創新舉措,樹立標杆。為每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建立 人才成長檔案,跟蹤培養發展情況,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培養方案和培養模式。加強對學生的就業教育和指導,積極為關鍵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

我校強基計劃各招生專業介紹見我校 強基計劃解讀 。

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 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學校不要求報考考生另行提供與此相關的材料。

(二)對於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 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三)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入學後本科學習期間 不得轉專業,本科期間階段性考核分流原則上限於本校強基計劃相關專業對應的普通班。

(四)如組織線下考試,考生來校參加考核測試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考生需繳納考試費。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錄取結果公正。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 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武漢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諮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址: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樓南205、206室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 點擊進入

本簡章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高三畢業生評價指標)

華中科技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的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此類考生招生計劃單列)。

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決賽金獎、銀獎的考生(獎項須經 中國科協 名單公示)。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為突出基礎學科在國家關鍵領域的支撐引領作用,同時聚焦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置如下: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哲學。

我校將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投放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報名系統內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本人以真實誠信為原則,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 登錄「華中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 點擊進入 )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專業(考生須按照專業志願順序填報1-5個可填專業)。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報名時間:2023年4月10日10:00—4月30日12:00。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環節

高考結束後,考生須充分評估高考成績與報考意願,於6月12日12:00-20日12:00登錄「華中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進行強基計劃校考確認,並下載「華中科技大學考試誠信承諾書」簽字上傳。未按期確認考試或上傳承諾書,視為自動放棄校考資格,我校不予進行校考入圍排隊。

請考生結合自身實際慎重做出校考確認選擇。對於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如實記錄並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

(四)入圍校考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須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級考試招生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省級考試招生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

6月26日前,符合第一類報名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依據高考成績按照不超過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優先確定入圍名單。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將入圍高校考核的考生入圍至所填報的某一專業進行分專業考核。

符合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入圍校考資格。

(五)高校考核

學校將於 7月4日前舉行高校考核(含分專業面試和體育測試)。分專業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測試形式:分專業面試、體育測試

測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分專業面試:按照考生入圍專業進行分專業面試考核,面試採用多對一模式,著重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等,會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試成績由學業基礎能力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構成(滿分100分)。

體育測試:測試包括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2個項目。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高三年級標準執行。體育測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將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體育測試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因身體原因等無法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甲醫院證明等材料,我校視情況予以免測或安排補測。入圍校考但無故不參加體育測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我校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加分,折算成滿分100分)*85%+面試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進行排序。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同科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 7月5日前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單獨編班,單獨實施人才培養模式。試行本研銜接培養模式,執行分流考核方案,對學生進出實行動態管理;享受優先推免、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五、其他說明

(一)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考試招生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五)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關於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諮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 點擊進入

八、本簡章由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

來源: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編輯:王真

出品:荊楚網(湖北日報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ea66f222d3cc1232b8e42cd4c9f0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