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芒果某檔綜藝,和大家分享幾個好玩的法律問題。
#我們的滾燙人生#
問題一:蛋是誰的?
張智霖去菜市場買了陳小春的一隻雞,付完款陳小春把雞遞給張智霖的過程中……雞生了一個蛋。
請問,這個蛋算張智霖的還是陳小春的?
可能你會說:蛋當然是雞的。那麼問題來了,這時候的雞又是誰的呢?
問題二:先救女友再救老媽會構成犯罪嗎?
如果張三的女朋友和老媽同時掉進河裡,在營救難度相同的情況下,張三先救女友,而老媽溺亡。請問張三的行為會構成犯罪嗎?
嗯,這是個難倒萬千男人的靈魂拷問。
問題三:老婆和老媽同時落水,張三應該先救誰?
如果張三的老婆和老媽同時掉進河裡,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張三應該先救誰?
女友升級為老婆,老媽依然是老媽,你覺得應該先救誰?
節目中,律師給出的答案是這樣的:
問題一答案:
雞在誰的手裡,蛋就歸誰。
在法律上,母雞下的這個蛋屬於天然孳息,孳息歸屬採用交付主義。如果母雞已經完全交付給了買家,那麼雞蛋就屬於買家。反之,如果沒有完全交付給買家,那麼雞蛋就屬於賣家。
問題二答案:
張三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
張三對母親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對女友有道義上的救助義務。若張三對父母有「能救而不救」的行為,可能構成「不作為故意殺人罪」。
問題三答案:
千古難題,無解。
從法律上來說,先救誰或先不救誰都不對,因為這叫做義務上的衝突。
那麼律師的建議是什麼呢?
律師說:少帶老婆和老媽同時去河邊。
你的答案是什麼呢,評論區見吧,期待你的分享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e2a0776dedd891abb6b0f1949b95da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