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芭傳媒起訴鞠婧禕違約!鞠婧禕方:已申請筆跡鑑定

2024-11-01   南方都市報

南都訊 記者朱雯怡 今日(11月1日)上午,知名經紀公司絲芭傳媒於微博發布嚴正聲明稱,「近期,我司發現藝人鞠婧禕未經我司許可私自接受公開商務活動,使得大家對我司與藝人鞠婧禕之間『經紀合約是否到期』『是否還存在經紀關係』產生疑問。為此,我司特向各位客戶、品牌方以及廣大用戶聲明如下:1、藝人鞠婧禕與我司所簽署的《SNH48專屬藝人合約》及補充協議未到期,我司目前依然是該藝人的獨家經紀人;2、對於藝人鞠婧禕近期的違約行為,已經在司法程序處理中;3、對於未經我司許可邀請藝人鞠婧禕已經進行商務活動的第三方公司、品牌等,我司已依法提起訴訟。」

對此,鞠婧禕方發布聲明回應:「再次重申,鞠婧禕與絲芭的《SNH48專屬藝人合約》協議已於2024年6月18日到期,關於對方聲稱的「2018年9月10日雙方簽署《專屬藝人合約》補充協議」系對方捏造,我方藝人鞠婧禕沒見過也沒有簽署過。針對絲芭傳媒在合約到期後作假《補充協議》,捏造續約之事實,惡意擾亂我方正常合作,並煽動輿論的種種行為,我方已於今年7月起訴,並申請法院進行筆跡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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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合同到期後,雙方說法不一致

公開資料顯示,藝人鞠婧禕於2013年8月正式入選SNH48二期生,並於2017年12月成立個人工作室單飛發展。然而自今年6月開始,在雙方經紀合約問題上,絲芭傳媒與鞠婧禕的說法始終不一致。

6月18日,絲芭傳媒與微博發布公告稱:「按照絲芭公司與鞠婧禕女士簽署的《SNH48專屬藝人合約》及補充合約之內容約定,雙方基於SNH48女團經紀協議的第一階段部分合作已宣告圓滿完成,並將自即日起根據補充協議條款,正式過渡到以藝人經紀協議為基礎的第二階段合作之中。」

公告發布後,鞠婧禕在微博發了兩個問號,疑似表示對公司說法的疑惑。隨後又髮長文表示,「前段時間,我已明確向絲芭傳媒表達了2024年6月18日到期不續的決定」,並稱對公告中所提的「補充協議條款」「第二階段合作」都不知情。

對此,絲芭傳媒再次發布聲明,強調補充協議「系鞠婧禕女士本人於2018年9月10日簽署」,並提到鞠婧禕在之前曾向公司突然通知「立即解除《SNH48專屬藝人合約》」,但此單方面告知行為並不對原合同的履行發生任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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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經紀糾紛頻現「羅生門」

官司成敗看合同

目前,鞠婧禕與絲芭傳媒雙方各執一詞,需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相關調查和判決。類似的「羅生門」經紀糾紛,於當下的偶像經紀行業中可謂屢見不鮮。在鞠婧禕之前,SNH48成員黃婷婷也曾因經紀合同糾紛,與絲芭傳媒對簿公堂,最終被判賠償絲芭傳媒違約金350萬元。

關於公司藝人「非正常離團」的問題,絲芭傳媒相關工作人員曾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提到:「在將素人培養成為偶像的過程之中,公司投入了相當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若非正常畢業的成員不從事演藝行業,也不會過多追究,但是如果依然違背契約精神繼續從事相關行業,那麼公司也會根據合同約定採取措施,相信任何一家經紀公司都不可能放任這種行為。」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趙虎律師曾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在藝人與經紀公司的合約糾紛中,決定官司成敗的因素往往還是合同,「法官一般會根據雙方的約定來判斷,誰守約了,誰沒有守約」 。

趙虎指出,藝人經紀糾紛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公司的確付出很多,藝人紅了就走,公司就很被動」。當然,也並非所有公司都是既有實力又講良心的,坑騙培訓費、割流量韭菜、權利義務極端不平等的霸王條款等不靠譜行為,業內亦比比皆是。作為藝人,在簽署演藝經紀合同時應得擦亮雙眼、謹慎思辨,維護好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也必須具備契約精神,才能讓行業有序、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