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多個省市有關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強制佩戴頭盔的新規落地,交警正式嚴查未戴頭盔的行為,今天是整治首日,已經有大批車主中招了!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江蘇和浙江,《江蘇省電動自行車安全條例》和《浙江省電動車管理條例》均於7月1日起實施,都明確規定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凡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人員,將面臨警告、或20-50元的罰款。
江蘇南京:半天查處違法513起
條例實施首日,南京交警開展嚴查,截至中午12點,全市共計處罰未佩戴頭盔違法行為513起,其中不少騎車人表示因為距離近、天氣熱等原因,明明買了頭盔,被查時都能立即拿出來,卻沒有戴在頭上。
江蘇無錫:一律攔車檢查
無錫交警也從7月1日開始,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對於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頭盔的一律攔車檢查,首次罰款20元,從第二次起將面臨50元的處罰。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搭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的,現場進行安全教育後放行。
浙江普陀:已經查處608起
「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駕駛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對你進行50元罰款處理。罰款十五天內處理……」7月1日,浙江多地也展開了電動車專項整治,重點查處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截至中午12時,僅普陀就查處違法行為共608起。
浙江麗水:一個半小時查處181起
在浙江麗水,上午早高峰一個半小時內,市區共查處電動車違法181起,其中教育警告117起,罰款64起。從整治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市民駕駛電動車都能戴頭盔,但是有一部分市民,將頭盔作為擺設,往往是蓋頭上,不系扣帶或者扣帶松垮,都是不規範的。
儘管公安部提出「一盔一帶」行動中對電動自行車暫不處罰,但並不包括江蘇、浙江等地方法規明確強制佩戴頭盔的,所以政策嚴查地區的車主,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有頭盔,隨時佩戴,沒有頭盔,建議儘快購買。
值得注意的是,這波集中整治不僅僅是頭盔問題,無牌超標車、假牌、套牌、外地號牌、假證、非法改裝加裝以及闖紅燈、逆行等違法行為也在嚴懲範圍內,大家都長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