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的標的物、執行行為、款項分配等方方面面出現爭議的時候怎麼辦?怎麼能快速又合理的解決爭議,推動執行工作穩步向前?這時候,通過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發揮「三統一」機製作用就能夠有效解決這一問題。
近日,在遵義市中院執行指揮中心的組織下,市中院、紅花崗區法院、正安縣法院舉行了一場視頻遠程會商,高效協調解決了一起執行標的的爭議問題。
近期,正安縣法院在執行一起案件的時候發現,其輪候查封的申請執行人具有抵押權的房屋是紅花崗區法院執行的另一起案件的執行標的,且紅花崗法院系首輪查封。出於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角度,正安法院商請紅花區法院將標的物的處置權移交給自己;同樣出於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由於紅花崗區法院執行案件的當事人對於該標的物上存在的抵押權存在爭議且正在進行訴訟,暫未同意移送。於是,正安法院提請遵義市中院執行指揮中心協調此事。
在做好充分準備後,會商開始,考慮到疫情防控及提高效率,此次會商採用視頻形式進行。遵義市中院執行指揮中心在認真聽取了兩家法院對於本案的意見,按照法律規定結合便利雙方案件處置的原則,參照房屋權屬、所處位置等情況,市中院執行指揮中心建議由紅花崗區法院將房屋處置權移交正安縣法院,同時對於存在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抵押權,視其訴訟結果確定房屋處置款項的分配問題。兩家法院均同意此處理意見。就此,在僅用時半個小時的情況下,該爭議順利解決。
這起爭議的解決是遵義市中院著力推進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強化發揮「三統一」機製作用,形成全市法院執行合力的一個縮影。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是確保全市執行工作高效有序推進的重要保證,如果說目標,那就是:執行指揮中心就是行!
來源:遵義中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Nf26nABfwtFQPkd57z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