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舉行 進一步提高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和水平

2023-12-12     菏澤日報

原標題: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舉行 進一步提高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和水平

菏澤報業全媒體消息 (記者 胡德光)12月11日,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舉行,邀請市衛生健康委、市急救指揮中心有關負責同志解讀重新制定的《菏澤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並回答記者提問。

院前醫療急救是一項重要的公益性事業,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繫群眾的紐帶,是衛生健康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切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環節。自2012年7月菏澤市急救指揮中心開始運行,同年11月份實現全市聯網,院前醫療急救工作開始規範運行。目前,我市運行中急救站達63家,實現了市—縣(區)—鄉三級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全覆蓋。

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吳大彥介紹,2018年1月頒布施行的《菏澤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對加強院前急救行業管理,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根據相關規定,《菏澤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已過有效期,個別條款與現行法律、文件等規定不相適應,為進一步推動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的發展,規範院前醫療急救秩序,提高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有必要對《管理辦法》進行重新制定。新的《管理辦法》在起草過程中,先後在全市各急救站公開徵求院前急救人員意見,徵求公眾、相關部門意見,組織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並根據多方徵集意見予以完善修改,於2023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9日。

新的《管理辦法》明確了院前醫療急救專用呼叫號碼為「120」,患者及家屬選擇醫院的權利和拒絕選擇的各種情形,強調不得因費用或身份不明等問題延誤救治,禁止一系列擾亂院前急救秩序的行為;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經費、人員、物資保障機制;「120」急救車輛應當依法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執行任務的急救車輛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可以不受信號燈等限制,車輛和行人應當主動讓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開展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急救站不得用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等。

針對記者提出的我市救護車是否收費問題,市急救指揮中心主任劉心華表示,目前,我市的救護車不是免費的,急救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費用。同時也明確規定,對於身份不明或者身份明確但無力支付費用的人員發生急、危、重症的,接收的急救站(中心)應當給予救治,不得拒絕、推諉或者延誤救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3e9dbc58bd31c925b08f6603be7ae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