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遙遙領先」違反廣告法?被舉報了?!

2023-11-15   普象工業設計小站

原標題:華為「遙遙領先」違反廣告法?被舉報了?!

本文轉載自公眾號:頂尖創意營銷(ID:TOPCMG)

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

最近一段時間

出盡風頭的華為

不說同行們很嫉妒

就連隔行的都開始

動起小心思了

前兩天,財經媒體

第一財經》發文直指

華為「遙遙領先」的宣傳口號

涉嫌違反《廣告法》

在文章中

《第一財經》認為

「遙遙領先」的宣傳是一種「最」

並舉出加多寶、瓜子二手車等

實際案例來印證

「遙遙領先」存在宣傳風險

一石激起千層浪

《第一財經》質疑華為的

一個迴旋鏢,沒傷到華為

卻先打到了自己的頭上

因為看到文章的網友們

反手就是一個舉報

把《第一財經》給舉報了

網友們舉報的理由也很簡單

《廣告法》第9條第三項

對極限詞做過明確規定

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

「最高級」「最佳」等

以及與其含義相同

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語

你說華為「遙遙領先」

涉嫌違反《廣告法》是吧?

可你《第一財經》名字中

帶有的「第一」字樣

才更像是違反《廣告法

別人都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第一財經》這是

舉報華為不行

把自己給舉報了?

用《廣告法》回懟《廣告法》

網友們主打的就是一個

用魔法打敗魔法

最好笑的還是

一邊說著華為的

「遙遙領先」涉嫌違法

一邊自家的簡介中

又帶有「領先」字樣

雙標這一塊算是給玩明白了

在種種炸裂的操作下

評論區的網友們

都不再關心華為

是否違反《廣告法》

反倒是開始建議

《第一財經》改名

如果說華為

確實用「遙遙領先」做宣傳了

提出質疑也還能說得過去

但問題在於

「遙遙領先」嚴格意義上來說

只是網絡上有關華為的

一個金句、熱梗而已

因為華為的「野生代言人」

余承東經常在發布會上

用「遙遙領先」來形容華為手機

與其他品牌差距

再加上華為的技術

從一定程度上來說

也確實是遙遙領先

於是久而久之

網友們就把這句話

當做對華為的一種調侃

因此把網絡熱梗

強行安到品牌的頭上

質疑其違反《廣告法》

還拿不出相應的證明材料

不怪網友們對華為「護犢子」

屬實是《第一財經》的做法

看起來更像是碰瓷營銷

值得一提的是

「遙遙領先」很火

華為也早早就出手

將這句口頭語

給註冊成了商標

這裡也許會有人疑問

「遙遙領先」都成華為商標了

如果涉嫌違反《廣告法》

那《第一財經》的質疑

也有一定的道理

可如此一來

問題又陷入死循環了

「遙遙領先」都違法了

第一財經》的「第一」

還能逃脫得了關係?

這不還是自己舉報

我自己的戲碼嗎?

而且華為註冊「遙遙領先」商標

更多的是在向其他品牌學習

構築屬於自己的商標「護城河」

同時也是出於營銷的目的

用搶注商標的方式

趁機營銷一波話題熱度

樹立起會玩的品牌形象

進一步拉近與用戶間的距離

並不一定會真的去使用它

因此整個事件看下來

與其說是圍繞著

華為「遙遙領先

是否違反《廣告法》

開展的一場網絡辯論

倒不如說是

一些別有用心的媒體

為了蹭熱度、博流量

而不顧下限

整出的一場鬧劇

#今日話題#

這事,你站誰?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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