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薇婭直播間虛假宣傳,倍至沖牙器關聯公司被罰款五萬

2022-04-26     消費者報道雜誌社

原標題:因在薇婭直播間虛假宣傳,倍至沖牙器關聯公司被罰款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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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是會被處罰的。

近日,「倍至bixdo」關聯公司上海飛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飛象健康科技在某貓商城開設「倍至旗艦店」銷售沖牙器。飛象健康科技委託薇婭,即謙尋(杭州)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於2021年2月21日20:50至24:00在某貓平台進行了直播銷售。直播銷售的商品是倍至膠囊沖牙器,型號為 A30/A31/A32,直播到手價為349元。薇婭在直播中使用了「……他是潔碧的孩子,就叫倍至。潔碧不是沖牙器類里數一數二的嗎?但他出了一個倍至。……」等宣傳用語。但經查明當事人自主研發銷售的「倍至沖牙器」商品與「潔碧」品牌無直接關係。當事人與經營「潔碧」品牌的公司亦沒有直接關係。直播結束後,案發前,當事人有通過旺旺向消費者如實解釋倍至與潔碧的關係。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了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決定處罰人民幣伍萬元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於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天眼查顯示,倍至bixdo是2018年成立於上海的品牌,始終以關注口腔健康為核心,藉助全球最新口腔醫學及護理技術的研究成果,打造一系列「更有效、高品質、精設計」的創新口腔護理產品。而bixdo倍至品牌隸屬於上海飛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報道顯示,倍至膠囊沖牙器曾在雙11中銷量破千萬。倍至也曾取得了天貓口腔護理新品牌TOP1、個護新品牌新生Top2、銷售排行榜沖牙器類目(品牌、店鋪雙料)Top3的成績,並且連續2年入榜天貓黑馬新品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19cf9a79190cf41d1adefce7f7cad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