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個體工商戶復工開業、農牧民春耕備耕資金緊缺,一些不法分子打著「無抵押」「無擔保」「低利息」「迅速快捷」的旗號以「民間借貸」「網絡借貸」等名義從事非法金融放貸活動,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社會危害性大。現將有關風險提示如下:
一、謹防「套路貸」風險。「套路貸」是偽裝成民間借貸的詐騙行為,處處披著「合法」外衣,整個套路環環相扣,往往採取以下手段:一是「虛增貸款金額」,不法分子利用借款人急於籌款用錢不管不顧的心理,以行規為由誘騙借款人簽下高於實際借款額的合同。先按合同金額將資金轉入借款人帳戶,隨後要求借款人將虛高部分取現返還,製造「銀行流水與合同金額一致」的表面證據。二是「故意製造違約」,還款日採取失聯、電話故障、系統問題等手段,故意導致借款人無法正常還款。形成逾期後,再以「違約」的名義收取高額滯納金、手續費。三是「提起虛假訴訟」,先期通過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等軟暴力或採用威脅、暴力手段催討,後期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手段向借款人索取「債務」,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
二、謹防「農村牧區高利貸」風險。受疫情影響,農產品滯銷,外出務工受阻,又面臨春耕備耕,部分農牧民資金短缺,非法金融機構和個人在農牧區特別是偏遠地區廣布熟人業務員,利用農牧民金融知識匱乏、風險意識淡薄,以「小額貸款公司」「農村信用合作社」為幌子,專門從事高利貸活動,有的甚至暴力催討債款,影響惡劣。
三、謹防「網絡平台借貸」風險。我區轄內註冊的P2P網貸機構均已承諾退出並停辦業務,但仍存在一些總部註冊在經濟發達地區的網貸分支機構以「貸前調查」或「貸後管理」的名義,實際線下招攬業務,誘導借款人通過手機APP進行借貸。借款合同名義上收取較低貸款利息,但實際上變向收取「保險費」「服務費」「擔保費」等額外費用,實際利率遠超法律保護的貸款利率和借款方承受能力,造成「欠款越還越多」、信用受損、被暴力催收等不良後果。還有部分非法網絡平台專門引誘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超前消費,在借款人無法還款時,誘導其去其他放貸平台「借新還舊」,導致貸款本息會「滾雪球」式增長。
國家明確規定,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放貸業務。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廣大社會公眾理性消費,審慎借貸,選擇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前通過網絡或撥打客服電話詳細諮詢,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貸款相關事宜,明確是否收取貸款利息以外的其他附加費用,同時留存借款合同、還款憑證等證據。若發現實際利率過高,請與所簽訂合同的出藉機構進行核實,並向該機構註冊地金融監管部門投訴。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請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
來源:內蒙古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