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黔江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在開展交通違法行為秋冬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貨車故意污損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當日11時30分許, 支隊民警在冊山檢查站開展路檢路查工作中,發現一輛輕型自卸貨車涉嫌故意污損號牌,立即示意該車駕駛人靠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後牌污損嚴重,已被污泥覆蓋。
駕駛人鄭某某交代,其明知車輛的車牌號嚴重污損,但為了行車途中不被交通監控設備拍攝記錄,就心存僥倖並未清理整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黔江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依法給予鄭某某罰款200元的處罰,並對其駕駛證記9分。
交巡警提醒:故意遮擋號牌、污損、塗抹機動車號牌,不僅干擾道路交通秩序,也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帶來了風險。嚴禁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號牌, 請廣大駕駛人遵守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