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8.7!這本懸疑幻想小說告訴我們死亡和永生哪個更可怕

2019-10-22   亞馬遜Kindle

我活過,然後死去,真主安拉、耶和華、克利須那神、釋迦牟尼等所有祖輩信奉的神靈都沒有降臨來帶走我的恐懼,我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出生在那個地方,在英國的那個雪夜,回到過去,回到最初。十五次重生,我不斷探尋著那個「真相」……

每個人都要經歷生老病死,而死亡是我們無法避免的終極問題。

但在宗教的世界觀里,生命是輪迴的,人永遠處於生死循環狀態,可今生的人並不記得前世的事,也無法預見來世的命運。

那麼,如果有一種人,註定要往復輪迴今生,並記得前幾次輪迴的事情,他的人生還有意義嗎?他將打破死循環,還是安於其中?抑或在反覆的衝擊下麻木並走向自我毀滅?

小K今天推薦的懸疑幻想小說——《哈利的十五次人生》,或許能給你一些新的啟發。



比肩J.K.羅琳的天才小說家


在英國,「比肩J.K.羅琳」的天才型小說家凱薩琳•韋伯,以克萊爾•諾絲為筆名,在2014年推出了一部懸疑科幻長篇《哈利的十五次人生》,出版後旋即迅速暢銷,連續3個月進入英國亞馬遜總榜TOP100。

這本書不僅斬獲英國約翰•坎貝爾紀念獎,又獲得英國阿瑟•克拉克獎、英國科幻協會獎等多個獎項提名。

眾多媒體為之瘋狂打call:

我從不輕言,但《哈利的十五次人生》絕對算得上我讀過的十本最好的書之一。——《移動迷宮》的作者及編劇詹姆斯·達納什

在探討友誼、愛情及生存的複雜性方面無比精妙。——《衛報》

這是讀者的盛宴。你絕對會喜歡這場冒險的。——《多倫多明星報》

在這個故事中,雖然主角哈利並不是羅琳筆下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但也擁有著異於常人的身體。他是一個輪迴之人,經歷了數次死亡卻從未真正死去,每一次離世後又將不斷重生。

對於我們這些普通讀者而言,或許會羨慕哈利有如此用之不竭的時間與生命,可以以一位智者的靈魂在年輕的軀體里永無休止地重複人生,幻想每一次人生可以不被限制地去做任何喜歡的事情。

但對於哈利而言,在一次次人生經歷中,他見證過世界命運的滄桑,以及人類生存的荒蕪,這一切困惑著他去探索「我究竟是誰,是什麼」這個本質性的問題,恐慌而迷茫。

「世界快滅亡了。」在每一次人生,他都能通過不同人之口收到所謂從幾千年後的未來世界倒退著傳遞過來的消息:「世界快滅亡了,無可挽回,現在就看你的了。」

故事還要從最初說起。接下來,就讓哈利自己來聊聊他的人生吧。

一個活了十五次的男人


我叫哈利·奧古斯特。

1919年的元旦,大雪夜晚,特威德河畔貝里克的女洗手間裡,我出生了。

生母死於分娩大出血,剛剛來到世上的我就成為孤兒,被久未生育的派屈克·奧古斯特夫婦收養。後來我像其他男孩一樣被召去參加二戰,戰後回到養父府邸,打理庭院,接替他的職位。老邁的我,離異無子,靠養老金過活。1989年柏林圍牆倒下時,我在一家醫院裡孤獨地死去。這就是我的第一次輪迴,平淡無奇。

還是1919年元旦,雪夜,特威德河畔貝里克的女洗手間,我再度出生。

前世的記憶重回我腦海,成年人的心智被困在孩子的軀體里。我經常大喊、尖叫,痛苦和絕望讓我不知所措,七歲時被送往精神病院。六個月之後,我從三樓窗戶跳下,結束了我第二次生命。

據說像我們這樣能無限輪迴的人,生命分為三個階段:拒絕、探求和接受。

至於具體的類別,則有很多種。比如拒絕,可以分為許多種老套的反應:自殺、消沉、憤怒、歇斯底里、孤立自己和自殘。我與許多輪迴之人一樣,在開始的幾次輪迴中,飽嘗過這些痛苦。於是,我也像大家一樣,順其自然地在我的第二次生命中……自殺了。

但到了第三次輪迴時,我試圖去相信宗教的力量。在這次人生中,我當過牧師、僧侶、神學者、信徒,像個瘋子一樣試圖找到改變命運軌跡的答案,但真主阿拉、耶和華、克利須那、釋迦摩尼等所有祖輩信奉的神靈都沒有降臨帶走我的恐懼,我最後死在日本的一間醫院裡。然後又一次在英國的那個雪夜。回到出生的地方。

第四次人生,我不再尋求上帝的幫助,而是努力探尋科學的根源。我瘋狂學習物理、生物和哲學,進入愛丁堡大學成了一名博士。我深愛著妻子珍妮,並向她毫無保留地吐露了一切,但換來的只是珍妮的冷漠與不解。她和她的母親把我送進精神病院,哦,對了,就是我在第二次人生中的同一家。期間她來看過我,神情悲傷凝重。

後來我在第七次人生中還見過珍妮,她依然美麗,已成為人妻還有兩個可愛的孩子。我在一次學校舞會上邀請她跳了一支舞,曲終人散後,我們就此作別。她的人生已經完整,我不想節外生枝。時間會泄露秘密,也會隱藏秘密。這都是後話了。

接著回到我的第四次人生,在被當做精神病的日子裡,我偶然結識了一個人,弗蘭克林·費爾遜,他告訴我原來我並不是一個人——有一群像我一樣的人,生活在普通人中間,出生,長大,老死,然後重生,同樣的人生,活一千遍。這些人擁有無窮的年齡和無窮的智慧,他們有時會相聚,在世界的許多角落都有他們的據點,叫做克洛納斯俱樂部。我也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其中的一員。

克洛納斯俱樂部的人都把這種輪迴重生的能力視作天賦,再度去挖掘經歷過的東西,去探尋宇宙的奧秘。不過我們的記憶總是會回到原點,哪怕肉身一次次地腐爛。我們的存在就等於記憶的存在,然而有記憶,就有遺忘。所以沒有人能記起誰創立了克洛納斯俱樂部。

菲爾遜把我帶走,他希望我能通過輪迴知道未來的事,並改寫當下的歷史事件,成為監管未來的人。但我們之間產生了分歧,我一直認為我們只不過是個體,可以努力去影響,但不能控制社會經濟大事。因為如果改變了其中任何一個事件,哪怕是小小的改變,都會像多米諾骨牌一樣推翻之後的所有。溝通未果,菲爾遜將我軟禁起來各種折磨希望我屈服。絕望之際,在克洛納斯俱樂部一位叫維吉尼亞的老婦人用一把小刀讓我自救——我又一次自殺,逃離了菲爾遜的控制。

第五次人生中,我與維吉尼亞重逢,得知到了自己的特殊身份。原來我不僅是輪迴之人,更是其中少有的「全記憶者」。

一般的輪迴者,在經歷了幾百年之後就會開始遺忘,腦容量只有那麼大,自然會有所老化。記憶力不好的一個好處就是能夠收穫驚喜,把過去不好的事情拋諸腦後,比如憤怒。當然有一些美好的事物,比如轟轟烈烈的愛情也可能會經過輪迴幾生,最終歸於平靜。

但像我這樣的「全記憶者」,可以隨時回憶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把自己放回到某一個場景中去。這樣長久下去的結果就是兩個,完全無為或長久發瘋。歷史上的全記憶者都沒有好下場。

我出生的幾百年前,幾千次生命輪迴之前,一個「全記憶者」科赫曾警示過我們克洛納斯俱樂部的人,如果不能積極地改變世界,那就只能成為殘酷的裁決者,裁決我們的同類。我想,他究竟看到了什麼,才會如此確定這樣的結局。他是否對其他人,對自己還有一點寬仁之心……一個聲音響起:「世界快滅亡了,這是註定的事,只是過程加快了。」

在第六次人生中,我將遇到日後的大boss文森特,另一個」全記憶者」,我的知己同類,並上演一段跨越愛恨情仇一切感情之上無法言說的關係……

人生的意義在於過往的經歷,還是在於未發生的將來? 我與文森特的信仰不同,終將殊途。我開始向全知全能發展,具備好一切本領與技能,去捍衛自己的原則及追求,去迎戰自己的的死敵與摯友。

這就是我,哈利·奧古斯特,一個活了十五次,並將繼續活下去的男人。

我們不懼怕死亡,重生才讓我害怕


輪迴之人,時輪之人。

本來還對時空輪迴充滿好奇嚮往的你,在讀罷本書之後,或許也會像小K一樣陷入沉思:獲得這種人生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人生總是在不停重複,雖然能夠通過積累經驗值,對人生不斷進行修正,但多次重複後想必還是會無趣大於價值,因為它不再寶貴。

除了哈利和文森特之外,作者在書中也刻畫了輪迴之人群像:有些瘋了、有些奢靡且墮落、還有些人在不懈地追求人生和宇宙的意義。

這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個叫菲德爾·格斯曼的輪迴之人,哈利曾在1973年的阿富汗與他有一面之緣。

菲德爾不甘於舒適的生活,他的每次人生中都積極參加戰爭,追求刺激的冒險,追求所謂的勇敢生活。

「七十四次,但只有十九次致命,我曾被手榴彈炸飛過,曾站到過地雷上,還有一次,我們在越南打仗時,我被尖竹竿給刺死了,想不到吧?我們在檢視一片連名字都沒有的叢林,那地方臭烘烘的,因為空軍把那叢林左邊右邊都掃射了個遍,把當地游擊隊逼到殺戮區去。我們真是殺了好多人,那感覺真好,知道自己隨時會死,那種緊張和興奮勁兒,我都沒聽到那人的聲音,沒看到他,他就那樣從地上突然出現,我一槍打中他的肚子,他應該會流血死掉,但那樣也沒有能阻止他,他撲到我身上,直接捅了我兩下。那人頂多十六歲,我想,管它呢,這還是值得一見的。」

生命專注於感官精神上甚至靈魂上的刺激,那種隨時會死的緊張感與興奮勁兒,才能讓他麻木地忘記自己與眾不同,讓自己成為一個凡人,以此作為無限循環生命的慰藉。

「我們不懼怕死亡,重生才讓我害怕。」

這種跳脫了時間意義的人生我們無法感同身受,讀罷只感覺又喜又悲。

但或許我們每個人也在經歷輪迴,只是我們重複的是以一天為單位,稍不注意,就會輕易陷入日復一日、單調乏味的生活。所以,無論是輪迴之人還是普通人,與其窮其生命思考如何打破時間閉環,改寫歷史軌跡,倒不如在重來之中不斷自我反思,尋找到生的方向與意義。

輪迴之事不可言說。一切見書中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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