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開展房地產中介機構專項整治,主要查處13種違法違規行為

2020-04-03     燕趙都市報

3月2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開展房地產中介機構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堅決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據悉,此次專項行動將持續到今年11月份,主要整治查處以下13種行為:

未按規定執行房屋網簽備案,包括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

發布虛假、違規(租售)房源信息,隱瞞影響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誘騙誤導群眾租房、購房,或者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擅自發布房源信息。

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或者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等。

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

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規避限購條件。

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為購房人墊付首付款或採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變相墊付首付款,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不具有房屋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不執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惡意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證金或預訂金。

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識全部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各項服務未單獨標價。

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強制提供代辦貸款、擔保等服務並額外收取費用。

未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

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

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發現的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責令限期整改、約談告誡、暫停網簽備案、發布風險提示、行政處罰、公開曝光;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記入「黑名單」管理。

(燕都融媒體記者李會嬪)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ymEKPXEBnkjnB-0zWufK.html







定了!擴招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