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剛刑滿釋放僅2月余的男子張某某,無家無業,上午飲酒,中午盜竊電動自行車,然後銷贓換錢,飲酒,再伺機盜竊。近日,新樂市公安局城區分局經過多日蹲守、順藤摸瓜,終結了張某某的「逍遙生活」,將涉嫌盜竊電動自行車的張某某及涉嫌收贓的李某某抓獲。
近兩個月來,新樂市公安局城區分局陸續接到轄區公園電動自行車被盜的報警。針對盜竊案件頻發,城區分局對多起盜竊案進行梳理、串並,對作案時間、手段、地點進行著重分析研判。尤其在當前開展的「春雷•2020」嚴打專項行動中,城區分局將電動自行車系列被盜案列為重點攻破案件,安排警力在案件多發地點進行蹲守,加大偵破力度。經過多方工作,民警終於鎖定張某某(男,50歲,新樂市人,曾因盜竊罪多次被司法機關判處刑罰)為重點作案嫌疑人。
4月27日中午時分,在轄區某公園門口,蹲守的民警和巡防隊員發現了剛剛施盜得手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為不打草驚蛇,蔓引株求,民警及巡防隊員悄悄將其控制在視線範圍內。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騎著盜竊來的電動自行車在市區內兜轉幾圈後,將電車在一銷售電動車門市上進行銷贓。一路跟隨的民警和巡防隊員迅速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及門店經營者李某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對自今年2月份以來,在市區公園多次盜竊電動自行車並銷贓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因涉嫌盜竊被新樂警方刑事拘留,李某被給予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同時民警返還群眾被盜電動自行車3輛。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燕都融媒體記者張培培 通訊員袁薇 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