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即失眠,表現為經常入睡困難,或易醒難寐,甚至徹夜不寐。據報道,我國有45.4%的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眠。嗜睡是指在白天犯困,昏昏欲睡,精神萎靡的狀態。據調查,此病在人群中發生率約在5%~15%。
臨床上常見同一患者既有夜間不寐又有白天嗜睡。有夜間不寐導致白天嗜睡者,也有白天嗜睡故而夜間不寐者,還有並無夜間不寐但有白天嗜睡者。筆者認為,不寐與嗜睡的病因都有可能是郁證。
情志因素是外因
情志因素導致的郁證性不寐在臨床上占據大半。思慮過多、精神壓力大、思想負擔重,是造成不寐最常見的原因。有些患者夜寐欠安是因寐中易受驚嚇而醒,多為心膽俱怯、觸事易驚者。亦有平素多妄思,忽寐忽醒,神不安室者。《張氏醫通》概括道:「平人不得臥,多起於勞心思慮,喜怒驚恐。」
明清多位醫家根據《內經》「怒傷肝」「肝藏魂」理論,指出經營不遂、拂郁失志、肝木失疏、鬱結化火、痰涎沃心皆可致夜臥不寧。是以不寐非獨心繫病證,亦可為肝鬱的表現。誠如吳澄《不居集》所云:「忿怒太過,肝氣上逆,內邪蘊滯,煩擾不寐。」
嗜睡同樣如此。張從正《儒門事親》云:「思氣所至,為不眠,為嗜臥」指出思慮過度既可造成不眠又可導致嗜臥。《續名醫類案·鬱症》即有這類醫案:「母喪,女因思母成疾,精神短少,倦怠嗜臥。」又載:「一人功名不遂,神思不樂,飲食漸少,日夜昏默」。
郁證稟賦是內因
中醫基礎理論中的三因學說將內傷七情歸為致病內因,而筆者以為七情不遂還有外因,即分外源性情志病因與內源性情志病因。
外源性情志病因是指受負性生活事件影響而發生的應激性情志變化,患者具有與不寐相關的臨床表現。若時過境遷,內心恢復平靜後,系列症狀可以消失。
內源性情志病因是指因患者天生具有郁證性性格特質稟賦,如心思細密、多思多慮、敏感狐疑、膽小怕事、憂鬱緊張、完美主義等。有關郁證性稟賦早在《內經》時代即已有所認識,在《靈樞》「天年」「本藏」「陰陽二十五人」「賊風」等篇多次論及。張景岳對先天稟賦有深刻認識與闡述,如:「無因而偏多妄思」「別無所累而常多不寐者」,此即是由郁證稟賦使然。有郁證稟賦的人對外源性情志病因的應激性反應更大,更易出現激惹,甚者即便無明顯外源性情志病因存在,亦可無端內生憂、思、悲、恐、驚。
性格稟賦具有一定的先天性,即遺傳傾向性,很難通過後天改變。這類人的不寐雖有輕重變化,但多經年累月纏綿持久,甚至可以持續一生。嗜睡雖多為一時性或階段性的,長年累月持續者少,但也可能存在體質稟賦因素。
不同稟賦對同類強度情志因素的敏感性和應激性(情志易感閾值)不同,可以發生郁證也可以不發生郁證,可以表現為顯性郁證也可以表現為隱性郁證。不寐與嗜睡作為郁證最常見的臨床表現,對郁證尤其是對隱性郁證的判斷具有重要的臨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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