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想再開間公司,讓你做法人和擁有股份,怎麼辦?從這3點分析

2019-12-09     彪悍貓先生


最近央視報道了一個很火的新聞:


2016年底,江蘇沛縣55歲的農民老潘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在一家公司擁有股份,而且還有一筆500萬的巨額貸款。


老人很鬱悶,自己大字不識一個,也沒有能力去開公司,怎麼會攤上這麼大的一筆貸款呢?於是不去管他。為此,他還被法院判成了老賴。


三年後,法院再判決,認定當初貸款的擔保文書造假,裁定老人無責。這才還了老人一身清白。


你看,如果只是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在公司貸款時,有可能會承擔連帶責任,這時候,如果欠債不還,還有可能會被判刑。


更何況,你現在還要做法人,責任就更大了。所以,大家遇到這樣的事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綜合權衡利弊。



01 不得不考慮的2個關鍵問題


第一,徵信問題和連帶責任


就像上面舉的例子,老潘負有連帶責任。如果老闆徵信不好,他和朋友合夥開的公司,為什麼不讓他朋友或他自己當法人呢?有可能他早就想好了退路,或者根本就沒打算把公司做起來,而是賺一筆快錢就放手,然後後面的事情就由你去處理。所以,對於這種情況,風險太大,還是不要為了這區區百分之幾的股份而把自己搭進去。


第二,公司的真實經營情況


老闆註冊這家公司的目的是什麼?是真正的要經營還是只是註冊個皮包公司,用於偷漏稅或者套利或者洗錢等等,如果是真實經營,還可以稍微考慮下,但如果註冊的這家企業並沒有任何的實際經營,那麼你就要注意了,老闆的這個行為可能是要做違法或者擦邊球的事情了。



02 不具備成熟的條件,不要輕易去做企業法人


企業法人,要承擔所有的企業經營責任,包含正常經營和因為經營不善的破產和清算責任。除非這個老闆是你親爹,否則,沒有人會幫任何外人擔任「企業法人責任」。


以前,我的老闆, 他就是請他親表弟做我們企業的「法人」,而他表弟文化素質低,在倉庫做搬運工,一般的經營管理基本不懂,也不參與,只有在企業年審和一些涉及營業執照處理事項,才來簽字走人。因為算是「自家人」,所以,在企業進入破產清算前後,也沒有多少麻煩,只是需要出面處理的事情增多了。



而如果是你替你的老闆做「企業法人」,就會涉及諸多問題:


第一,企業的經營並不由你決策,你持有的股份,未必看得到財務報表(至少是真實的報表你看不到);


第二,企業的經營策略,和管理戰略也由不得你做主,而且最關鍵的是,你的資產未必足以支付未來可能產生的企業經營責任,比如破產清算、企業場地租金、稅費,以及拖欠的人工工資。


也就是說,你既看不到「企業的全貌」,也無法掌控企業的日常經營和細節,更沒有「承擔」後果的能力。對於你來說,作為「企業法人」的好處一點都沒有,壞處你無法想像。那麼,你為什麼要去做法人?


作為一個成熟的人來說,任何行為,都要與「可控」和「能力承擔」範圍,以及屬於自己的責任有關,如果三點都不具備,最好不要去做企業法人。




03 如果老闆很可靠,你成為公司法人和擁有股份,也有兩個好處


第一,如果公司做成,你也可能你實現財務自由


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機率太小。看過《相愛十年》的朋友應該記得一個情節,鄧超飾演的肖然因為開公司而變得富有,當時他借用了同學陳啟明的公司,來註冊了一個商標,結果這個商標成為了名牌。


後來陳啟明落難,就借著這個商標,向肖然討要了一大筆錢,總數達到幾百萬。


你看,還沒到股份的地步了,就憑一個商標,一下子就賺了幾百萬。如果這個陳啟明擁有肖然公司百分之幾的股份,你想想,他能有多少錢?所以,如果老闆很可靠,那麼他會分你一杯羹,你也能藉此實現財務自由。



第二,你有機會參與公司的發展


這相當於你老闆花錢,你「坐享其成」的享有和參與了公司的發展,這對你見識的增長,以及將來的發展都將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但前提是,這個老闆很可靠,這個老闆還讓你參與其中,否則這一切都太虛。


總的來說,讓你做企業法人和擁有股份風險非常高,弊大於利,最好不要參與其中,以免把自己害了。


END


本文來源:公眾號@彪悍貓先生(ID:BHMaoXianSheng), 作者懸崖上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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