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天哲:覘公簋與「王命唐伯侯於晉」考釋

2021-04-05     歷史研究

原標題:毛天哲:覘公簋與「王命唐伯侯於晉」考釋

覐公簋是香港私人收藏器,最先由朱鳳瀚先生介紹了該器,並撰《 公簋與唐伯侯於晉》一文發表在《考古》2007年3期上。關於器主某公「覐」,在銘中字型為「上口下爻+見」,有學者也釋讀為「覐」(覺的古文),本文為引述方便,暫取此字以代。朱鳳瀚先生認為可讀為堯。他認為,堯公是屬地在堯或以堯為氏的貴族,但銘文末的族徽又說明該氏可能屬於商遺民。銘中「昜」當讀為唐,昜伯即唐伯,是始稱晉侯的唐叔虞之子燮父。

此簋的發現,不光對早期晉國的歷史研究有著重要意義,而且對於夏商周斷代工程年表來說,可以說是直接否定了斷代工程的階段成果結論。從此簋的形制與銘文字形特點來看,該器的成器時間似不會晚於西周早期中段(成康之間)。那麼,「王命唐伯侯於晉」的「王廿又八祀」無論定位於成王還是康王,夏商周工程斷代的結論顯然是錯誤的,必須予以修正。

由於這個簋引發的思考比較多,哲從四個方面予以解說。

一、器主私名的重隸定及幾個字的釋讀

目前覐公簋的釋讀基本上源自朱鳳瀚先生的一家之言。雖然後來也有李學勤、李伯謙、王澤文等學者撰寫了相關研究文章,但他們大多數是圍繞「唯王廿又八祀」表述的年代、「王命唐伯侯於晉」是唐叔虞還是其子燮父等問題展開討論,對覐公簋的器主名依舊是承襲朱說,並沒有作過多的探討和研釋。然哲以為,朱鳳瀚先生將此簋隸名為堯公簋還是有值得商榷之處。

對朱鳳瀚釋讀器主為「堯」並非無人提出異議,諸如王澤文就釋讀為覐。以覐古同「覺」,故認為可以稱「覺公簋」。但他又認為覐國即古堯國,似乎還是和朱說有合。王占奎認為首字是「郊」,銘中「妻」字是「郪」,為地名。「二王」的釋讀並未成為主流觀點,但哲認為,他們提及的這倆字,確實還有進一步研釋的空間。

哲以為,銘文首字當釋讀為「覘」。由於未能正確理解銘文,所有專家學者都搞暈了,著眼點都放在了「唯王廿又八祀」,一直在考證「王命唐伯侯於晉」是那個王的二十八年。其實他們都理解錯了,這個簋是覘公給嫡妻作的一個結婚紀年簋。關鍵在那個:「遘」字。遘,婚遘也。說的是覘公娶妻在「成王命唐叔虞侯於晉」那年,而作鑄時間是成王27年(唯王廿又八祀)。也就是說,他們結婚有十八周年了。

哲釋讀銘文為:「覘公作妻姚簋,遘於王命唐伯侯於晉。唯王廿又八祀。」(註:是巫族族徽,字如平躺甲骨金文「五」。)

對一個甲骨金文的解讀過程往往要用到多種方法,其中形體分析是最主要的,此外,辭例校勘、文獻比較都是常用的方法。漢字有四體二用之說,流傳有序,長久演變下來沉澱了大量固定的字元字根,自有自己的系統。辨別古文字,主要是辨析字元字根,正確理解領會古人造字的意圖。

,銘中字右邊為「人上目視」構型,顯然是「見」字元。王占奎釋為「郊」,連字元都對不上,顯然是無根之談。左邊為「上口下爻」構型,「口爻」為「占」,故字元可認為是「占」之前身。覘,說文曰:「窺也。從見占聲。」《春秋傳》曰:「公使覘之,信。」占,說文曰:「視兆問也。從卜從口。」卟,卜以問疑也。問疑,故從口。爻,《說文》交也。《易·繫辭》爻者,言乎變者也。卜為灼龜後裂變之兆,爻為用蓍草占卦之變,故哲以為,「卜、爻」同義,「從爻從口」也有「占稽」之意。首字自可釋讀為覘。

覘,音chan,平聲。讀若{猜}。覐應是覘的變異字,是「覺」的古文。但覘並不是「覺」,或是「窺」的古文。「覘」字古已有之,春秋時就有「覘國」一詞,意思是窺探國情。《禮記·檀弓下》:「孔子聞之曰:善哉!覘國乎?」康有為《官制原理篇》:「古者只有聘問,只有主客之司,而今則競爭更熾,小則通商爭利,大則覘國思啟,更為重大之司矣。」魯迅《集外集拾遺補編·中國地質略論一》:「覘國非難。入其境,搜其市,無一幅自製之精密地形圖,非文明國。」可見「覘」字不光古老,且用法已延續數千年,自孔子到魯迅,一直有人在用,只是到了現代後用者方鮮。不過康有為說法是有問題的,古代國與國之間「覘國」思維很重,並不僅止於「聘問」。孔子贊「覘國」,亦是欲伸張「覘亦有道」的主張。

銘文中,「妻」字的隸讀是正確的,但後人對「妻」字的釋讀往往有些偏差。常見有人以「古代婚配習俗之一,搶劫女子,成親生育」來釋解妻字,且以為《說文》有誤。然《古史考》說:「伏羲制嫁娶,以儷皮為禮。」儷皮就是兩張鹿皮,送儷皮表示希望成雙成對。可見上古人娶妻亦講究禮節,婚俗「搶親」只是表述女子受眾人愛慕,表尊寵意,少有實際發生。古人絕無以偶然性用以會意造字,故而許慎的說法還是對的。《說文解字》:「妻,婦與夫齊者也。從女,從屮,從又。又,持事,妻職也。屮聲。」妻是在家裡與自己一道同甘苦共患難的那個婦女。甲骨文妻字中是一隻手正在束髮,這是在進行每天早晨家庭主婦必須的晨妝。所以,妻的本義是一般家庭的女主人。甲骨文「每」字實為「妻」的本字,因後人誤讀而成今字。它的字型是比「女」字頭上多了一點裝飾,像是一根簪子。本義是就是「新嫁娘」。《左傳》「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哲以為,「每每」實為「萋」或「淒」的古文。「原田淒淒,舍舊謀新。」是其意。後「每」字邊多了一隻手,乃是強調意。從「新嫁娘」到「妻」的區別就在於那每天要盤起的長髮和別住髮髻的簪子。

銘文最後的族徽,字如平躺甲骨金文「五」。各釋家皆無實指,哲以為是巫族族徽。在造字時期的遠古時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都曾是極限數。古人認為「道立於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就是說,混沌太初的存在整體是「一」;然後由太初混沌的「一」,分出天地「二」極;天地二極之間,又生出人這第「三」部分;天地人三者,衍化出宇宙萬物。後來古人在天地「二」之間再加一個「二」,用兩個「二」表示「四」。「五」也是特殊指事字,「五」的甲骨文字形用一個叉號寓意天、地萬物的交匯,以表示大於「四」的正整數。有的甲骨文在字形(萬物交匯)基礎上加(天地之間),造字本義:金、木、水、火、土等宇宙的構成要素,代表天地間萬物構成元素的極限數,大於四,小於六。在古人有天數五,地數六的說法,河圖洛書中數五,皆在中位。《說文》「五,陰陽在天地之間交午也。」

古人相信萬物有靈,且可以通過精神感召使神靈降臨,於是便出現了專以舞蹈來召威神靈的職業——巫(巫字古文象人揮兩袖而舞)。《說文》:「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也。」巫,道家前身。本義是古代稱能以舞降神的人。巫人以祝禱、占卜為職,或稱巫祝,或稱巫臣。「五、巫、舞」皆同音同源,巫人或以此「五」字為族徽,甲骨金文中橫寫以別正字。

二、覘公或為覘虞氏首領

康熙字典引《字彙補》雲「覘亦音稽。《唐蘇溯·朝覲壇頌》中有覘虞氏」。禮部尚書蘇頲撰《朝覲壇頌》是記唐玄宗於開元十三年封禪事。《宋景文公筆記》雲「唐玄宗始以隸楷易《尚書》古文,今儒者不識古文自唐開元始。予見蘇頲撰《朝覲壇頌》,有乩虞氏字。館閣校讎官輒點乩字側雲疑,不知乩即稽字。」然哲以為「乩」字恐是「覘」爾。覘虞氏顯然是氏族之名,其族人多從事巫祝之類職,或出自有虞部落。

李學勤先生認為器主覘公或是古唐國的余民,是個部族領袖,歸於晉燮父治下。朱鳳瀚先生認為或者是商遺民,隨唐叔封於唐,屬於唐伯僚屬。哲以為或不然,覘公出自有虞部落的可能性更大,且和商周之際的鬼族有承續關係。若銘文最後的族徽釋讀為巫族族徽無差的話,則覘公或為巫族的一支覘虞氏首領。

遠古時代有巫族存在,那是肯定的。《山海經·大荒西經》載:「大荒之中,有山名曰豐沮玉門,日月所入。有靈山,巫咸、巫即、巫盼、巫彭、巫姑、巫真、巫禮、巫抵、巫謝、巫羅,十巫從此升降,百藥愛在。」《呂氏春秋篇》亦言巫咸作筮,卜人尊巫咸為先卜、明卜。《離騷篇》註:巫咸唐堯時人,以作筮著稱,能祝延人之福疾,知人之生死存亡,期以歲月論斷如神,堯帝敬之為神巫,並封為良相。生前封於此山,死後葬于山中,並封巫咸所住的地方為巫咸國,巫鹹的兒子自然是巫咸國的國王,後被巴國兼并成為巫郡。

傳說巫術來自於舜帝部落。在安邑城南,有鹽池,上承鹽水,水出東南薄山,西北流,經巫咸山北。《山海經》載巫咸國即在此,舜有一子為酋長。巫咸人即善於煮鹵土為鹽而得名,他們掌握著鹵土製鹽的技術,在製鹽的過程中,舉行各種祭祀活動,希望南風為他們帶來好的氣候等,以利於析鹽。他們的祭祀,有各種表演,並且附有各種許願和祈禱的言語。他們把鹵土蒸煮,使鹽析出,用了多道工序,直至生產出白色結晶的食鹽。這於今天的人們來說,或不算什麼,不過在四千年前的遠古時代,這可是一項了不起的科學技術。外人以為是在「變術」,別的部落就稱這種會用土變鹽的方術為「巫術」。這就是「巫術」一詞的由來。

山西運城的潞鹽歷史在上古時期已有。運城之「潞」名,有人以為最早稱「鹵」,即產鹽的「鹵土」,後來因為音同,篡作「潞」。「潞」今作運城,地在古安邑西。哲以為,或與赤狄六部之潞氏有關。春秋時,潞氏在今山西長治潞城縣,那是地名隨族遷徙的結果。有虞部族祖居太行、王屋、黃河、沁河之間的古南陽地區(彼時虞夏之經濟、文化中心),和商周間鬼族的生存地域有很大疊合處。

按《羅泌路史》的說法是「巫人為高辛氏才子,顯於唐虞,封於巫,乃帝嚳之裔,稱八元:閼伯、實沈、叔戲、晏龍、巫人、績牙、厭越、為虞布五教,與八愷稱十六相(作十六族)。」這裡的閼伯為商之先公,實沈為夏之先公。「八愷」「八元」都是貴胄之身,君侯之後。「八愷」就是顓頊帝的後代,「八元」就是帝嚳的後代。所以相當於是十六個皇族後裔,他們到了堯舜時代還一直保持著祖上的美德,沒有辱沒先人的名聲。

另外在《神話古典小說》也有記載:帝嚳納四妃:元妃有邵氏女,曰姜原,生棄(即:后稷),後生一子:台璽。次妃有娥氏女,曰簡狄,生契,三妃陳鋒氏女,曰慶都:生堯,四妃訾管氏女,曰常儀,生挈。納二側室,一個生二子:閼伯、實沈,一個生三子:叔戲、晏龍、巫人;後又納羲和為妃,生十子: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續牙、厭越。從《神話古典小說》和巫氏族譜的記載:可以認為巫人和巫干是同一個人,名人,字干,為帝嚳的支子,黃帝軒轅氏之裔。

在遠古,巫師是當時最高的知識分子,是精神文化的權威,是教育、藝術、科學的掌管者和傳授者。在遠古部落社會,政祭本是合一,而後政權、神權分立,是以神道設教推動神權,以鈴制人主。"巫"常常是由氏族的領袖們兼任的。比如:傳說中的大禹,不僅是一位善於治水的英雄,也是一位大巫。被後世所稱的"禹步",運用的範圍很廣,既是道士布法的一種步伐,也是巫覡求神的舞步。《荀子.非相》:「禹跳,湯偏,堯舜參牟子。」後世者不解,以為夏禹跛行、商湯偏頭,實大謬也。禹跳即禹步也,大禹歷算,常常以步跳為記,外人弗知,以為瘋顛。湯偏,大概是商湯愛習慣彎著頭思考心算。「堯舜參牟子」是形容堯舜皆聖智也,比常人多一隻眼。傳至後世,連司馬遷都誤以為堯舜重瞳,夏禹跛行,商湯偏頭,實可笑也。

西周時,晉有懷姓九宗。懷姓即愧姓,文獻作隗。九宗,指愧姓的九個氏族。春秋有赤狄,也為愧(隗)姓。赤狄有六部:「曰東山皋落氏,曰廧咎如,曰潞氏,曰甲氏,曰留吁,曰鐸辰。六部實際也是隗姓下的支族,他們都是古鬼族的後裔,文獻銅銘中也稱其為鬼方。古籍記載的鬼方更可能是指一個族群,而不是一個方國。鬼族或鬼方的稱呼,是殷商時外族人對其的蔑稱,稱巫為鬼,實際上他們的自稱很可能為「巫族」。周人則是將「猾夏」的赤狄稱為鬼方,把華夏化的懷姓九宗視作周之臣民。

有學者以為,懷是「愧、隗」的近音借字,實質是「鬼」姓。此說哲不以為然。前面已然說過,「鬼」是外族的蔑稱,不可能用來自稱。從字義上分析,覘族人或和楚國人一樣崇鬼尚巫術,巫風極盛。楚國巫術中,施術者女稱巫,男稱覡。驅鬼避邪、占卜扶乩等,都講究的是通鬼神而折現實。鬼神是極玄之事,沒有人見過,要通鬼神,就要顯得玄之又玄。在外族看來就是常行「鬼事」爾。覘,窺也。屬於鬼頭鬼腦之事。懷,藏也。懷的繁體字「懷」,金文作「褱」,從蓋從目從衣,象形蓋子蓋上、衣服包裹,使看不見之意思。也算不得光明正大。甲骨文的「鬼」字型像戴著面具的人,表示祭祀儀式中頭上戴著恐怖面具的巫師。巫能通神鬼,爻占知未來。

商及周初鬼方的種族問題,前人探討很多,但沒有定論。王國維論證過鬼方與匈奴的關係。而司馬遷相信匈奴為夏後氏之苗裔,《史記·匈奴傳》開卷明言:「匈奴,其先祖夏後氏之苗裔也,曰淳維。唐虞以上有山戎、獫狁、葷粥,居於北蠻,隨畜牧而轉移。」樂彥《括地譜》云:「夏桀無道,湯放之鳴條,三年而死。其子獯粥妻桀之眾妾,避居北野,隨畜移徙,中國謂之匈奴。其言夏後苗裔,或當然也。」呂思勉認為:「匈奴為夏後氏之後之可信,理正同此。」林干說匈奴:「其族源應包括葷粥、鬼方、獫狁、『戎』、『狄』、『胡』在內的所有原先活動於大漠南北的各族。」梁啟超亦認為「古代所謂獯鬻、獫狁、鬼方、昆夷、犬戎,皆同族異名。」諸前輩學者討論匈奴的說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對鬼方的族源問題其實並沒有講透徹,亦沒有非常肯定的說辭。

王國維在《鬼方昆夷檢猶考》中認為鬼方是個獨立的族屬,這個見解還是頗為正確的。從文獻和出土史料看,鬼族是個與夏、商、周等平行的大族群。魏晉時杜預注「懷姓九宗」為「懷姓,唐之遺民;九宗,一姓之九族。」唐孔穎達疏不破注,亦認可杜預的注說。然陶唐氏本是有虞部落的一支而已。哲的看法是,鬼族或就是巫族。有虞部族的巫族遺民在殷商周初或被稱謂鬼方。

《禮記·王制》云:「有虞氏皇而祭。」據郭沫若的研究:甲骨金文中「皇」的本義為「插有五彩羽的王冠」。這裡指有虞氏的先民頭戴羽冠祭祀祖先及天地。「皇,冕屬也。畫羽飾焉。」而「皇」又可以在良渚文化玉璧上的刻劃符號上相參照。良渚文化正是虞代文化的反映。以晉南為中心古有狄族,春秋時,赤狄人活動於晉、衛、齊、魯、宋等國之間,《左傳》稱為翟人。《史記•匈奴列傳》亦作「翟」。翟,從羽從隹。《說文解字•羽部》:「山雉也,尾長。」可見狄族也崇鳥。又《周語》自竄於戎翟之閒。《注》翟,或作狄。《周語》將以翟伐鄭。《注》翟,隗姓之國也。這裡顯然可以看出巫族、鬼方、狄族和有虞部落的承襲關係。

唐《述異記》卷上云:「秦漢間說,蚩尤氏耳鬢如劍戟,頭有角,與軒轅斗,以角牴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樂名蚩尤戲,其民兩兩三三,頭戴牛角而相抵,漢造『角牴戲』,蓋其遺制也。」這裡的「冀州」是指今天河北省南部,當是蚩尤氏遺民北遷隨來的地名。

古之冀州應該指河北、山西南部、河南北部這一帶。《淮南子·地形訓》云:「正中冀州曰中土。」冀,金文象人形,方面,兩角,與契文「鬼」字相類。冀州蓋即鬼州、鬼方之意,為鬼族所居。這個鬼族,正是神農、蚩尤氏族。《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帝王世紀》云:「神農氏,姜姓也。……人身牛首,……又曰魁隗氏。」而蚩尤乃為炎帝氏族的支裔,《路史•後紀四》:「蚩尤,姜姓,炎帝之裔也。」《述異記》記蚩尤的形象為「人身牛蹄,四目六手,耳鬢如劍戟,頭有角。」所謂四目兩角(即所謂牛首),乃是鬼族(巫人)的面具。

《周禮•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儺,以索室驅疫;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驅方良(魍魎)。」鄭玄註:「冒熊皮者,以驚驅疫病之鬼,如今之魌頭也。」這種面具有四張臉,每臉一眼,兩隻角,是鬼族中巫鬼專用的靈物。方相氏當為巫族遺民無疑。

黃帝殺掉蚩尤之後,兼并了他的部民(如有熊氏)、領土(冀州)。甚至黃帝自己也具有了魌頭形象,古史傳說炎黃為兄弟,則《屍子》云:「子貢問孔子曰:古者黃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黃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計而耦,不約而成,此之謂四面。」其實孔子是曲解了黃帝以大巫身份頭戴四臉面具的真相。有很多學者認為,黃帝亦是東夷人,也不是沒道理的。

三、有虞非自帝舜起始

過去,我們對「有虞」的含義理解很是局狹。大多數人以為有虞是舜承帝位後才有的一個部落國家。上博簡《子羔》敘述子羔問孔子舜的出身,孔子「曰:有虞氏之樂正瞽瞍之子也。」有虞並非舜之後才有的部落國家或者舜的後裔,這是十分清楚的。《韓非子》說:「虞夏二千餘歲」,按理他是自黃帝起算虞代的。從《容成氏》反映的楚地古史傳說看,堯之前掌政的部族是有虞氏,堯經過公推的方式上台後,又最終傳位給同屬於有虞部族的舜,這反映的情況其實是相當重要的。

在《堯典》中,帝堯要四岳舉薦能勝任繼位的人,「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可見,帝舜原為有虞部落中的一員。在舜之前,顓頊之時,有虞氏的重要人物是虞幕。《國語·鄭語》載史伯語:「夫成天下之大功者,其子孫未嘗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的功德是「能聽協風以成樂物生者也」。協,和也。也就是說,虞幕發明了以律呂測氣定候以助生萬物的候氣法。虞幕因為有大功德於天下,故能同夏商周三代始祖禹、契、棄相提並論。

楊寬先生在上世紀四十年代就曾提出「五帝同屬虞代說」,哲以為他的觀點是正確的。《國語·鄭語》記載史伯答鄭桓公問時,敘述虞夏商周四代的祖先為「虞幕」、「夏禹」、「商契」、「周棄」。按照《左傳·昭公八年》的說法,作為顓頊之後的有虞氏「自幕至於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可見「虞幕」作為有虞氏先祖(或者說宗神)是春秋期間普遍的傳說。

有學者指出,上博簡《容成氏》中兩次出現的「又吳迵」應當讀為「有虞迵」,當是在堯舜之前的有虞部族的首領。哲以為,迵當釋讀為「回」,「又吳迵」或就是祝融吳回。司馬遷說吳回是重、黎的弟弟,《史記.楚世家》云:「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復居火正,為祝融。」又「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坼剖而產焉。其長一曰昆吾;二曰參胡;三曰彭祖;四曰會人;五曰曹姓;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後也。昆吾氏,夏之時嘗為侯伯,桀之時湯滅之。彭祖氏,殷之時嘗為侯伯,殷之末世滅彭祖氏。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蠻夷,弗能紀其世。」可見,吳回是黃帝孫帝顓頊高陽氏的裔孫,且又是楚人之先公,更可能是有虞氏族的始祖。

《志氏姓》:「少曎氏之世衰,而九黎亂德,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周書呂刑》《國語楚語下》都有類似記載。這說明在顓頊時代,通天地神靈的巫職被收歸為皇族專有。《史記.天官書》:「昔之傳天數者:高辛之前,重、黎;於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周室,史佚、萇弘;」古代傳說的方士有彭祖、容成、西王母、素女等,史籍記載最早的方士則為周靈王時的萇弘。《史記.封禪書》:「是時萇弘以方事周靈王,諸侯莫朝周,周力少,萇弘乃明鬼神事,設射狸首。狸首者,諸侯之不來者。依物怪欲以致諸侯。諸侯不從,而晉人執殺萇弘。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萇弘。」所謂「設射狸首」,即漢代魘勝巫術,足見方士萇弘乃巫覡之遺緒。羲、和為重、黎之後,昆吾,巫咸也是,乃至史佚、萇弘,皆為巫族後裔。

按照楊寬的說法,古文獻中表明,堯同舜既稱號虞帝是無疑的,他甚至認為黃帝也當是虞的始帝。他引《史記·伯夷列傳》載伯夷叔齊的《採薇歌》「神農虞夏,忽焉沒兮!」認為「神農本在五帝外,是黃帝以前的一個人物,這裡以神農虞夏連稱,可見虞就是指五帝的。」楊寬的這個推論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左襄九年傳》云:「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而《左襄二十五年傳》云:「昔虞閼父為周陶正。」從古人的行文慣例來看,陶唐、周的閼伯應同是虞族的首領稱呼。文獻稱陶唐氏之火正閼伯為帝嚳之子,而吳回是顓頊之子,為高幸氏之火正。二者絕非不相關者,顓頊、帝嚳,吳回、閼伯應該皆有血族關係。《禮記》說的很明白:「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這可是一個重要的事實,舜和禹把黃帝認作最早的祖宗,商和周把帝嚳認作最早的祖宗。帝嚳又是黃帝的曾孫,如此看,有虞、有夏、商人和周人的先祖都為黃帝是沒問題的。

上古時代,姓族眾多,如伏羲四子皆為風姓,然各有氏名。黃帝二十五子,得姓十四人。自後千百年間,氏姓裂變不可勝數。如高陽八愷、高幸八元、祝融八姓等等。自虞舜得忝帝位,有虞氏方為顯揚。因祁堯至德,陶唐氏始得勝記。其他氏族則文獻缺載,史跡渺然,不可追溯,至多不過是從有限史料中推溯出個大概而已。《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范宣子問「不朽」自言其世系稱「昔丐之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御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晉主夏盟為范氏…」,可見氏族稱謂變異之繁複。故覘虞氏是否是商周間的鬼方中一支還有待更多的出土材料予以佐證。

四:「王命唐伯侯於晉」的絕對年代

由於此銘記載有周初「王命唐伯侯於晉」的史實,又有「王廿又八祀」的年代記錄,對釐清晉國早期歷史真實有顯著的意義,故學者關注甚多。對「王廿又八祀」所屬王世問題,李學勤、李伯謙、朱鳳瀚、尹松鵬等先生都發表過不同的觀點。

尤其是尹松鵬先生,似乎是他最早提出了古文獻中「年、祀」紀年方法有不同之處,這讓後來的學者可以重新審視那些被誤讀的古文獻王年材料,對夏商周斷代年表的糾正有著不凡的意義。哲正是因受到尹先生觀點的啟發,繼而推論出了正確的武王克商年及周成王在位年、周公攝政年的絕對年代。但尹先生將此簋「王廿又八祀」定論為周文王的「廿又八祀」,哲並不敢苟同。

從簋的形制與銘文字形特點來看,該器成器時間應該在成康之間是沒有問題的,是多數學者一致的看法。有所爭論的只是成王廿又八祀還是康王廿又八祀。按理說,本不應該存在異議,因為目前所見所有史書對周成王(含周公攝政共37年)、周康王(26年)在位年數上表現出了驚人的一致性。尤其是康王在位年數,古今學者基本是無異說的。而斷代工程為了迎合所謂「歷譜」,硬是隨意篡改二王年數,定成王22年、康王25年。這就為此簋紀年的王世判讀帶來了一些困惑,當然反過來也可以說,理清此簋的王年所在對糾正斷代工程年表的錯誤也是有不小的意義。

關於晉國的始封問題,學術界探討不多,學者們的看法也存在一定分歧。相應地,關於此簋的叔虞封唐的探討也是如此。多數學者認為「王命唐伯侯於晉」的「唐伯」應是燮父,而把簋銘紀年「王廿又八祀」歸置於康王年間,持此意見的不乏有學術大家,如李學勤、王占奎等學者。就算持「成王年」說的李伯謙、朱鳳瀚等學者,由於對成王紀年從何處起推標準不一(斷代工程是將周公攝政年和成王在位年合併計算為22年,而漢代之後的學者一直有成王在位37年說,含周公攝政七年。)故而論證的底氣皆不是很足。

然哲以為,哲以為,銘文所見之「昜白」是唐叔虞。此銘其實是有兩種紀年在內,一是以大事紀年,一是王祀紀年,分別表述的是不同的事件。關鍵在那個:「遘」字,學者們幾乎都忽略了。遘,婚遘也。「遘於王命唐伯侯於晉」是指覘公娶妻姚氏在「成王十一年命唐叔虞侯於晉」那年。「唯王廿又八祀」是指作鑄器在成王祭祀先王的第廿又八祀年(成王27年)。也就是說,覘公為妻姚氏專門作鑄了結婚十八周年紀年簋,並銘刻了他們結婚的始年和作器時的王年。

「王命唐伯侯於晉」指叔虞封唐之事本來是顯然不該有異議的,但由於學者未能理解「唯王廿又八祀」是指作鑄器年,而是把它理解為了「王命唐伯侯於晉」的王年。故而把唐伯判斷為叔虞子燮父,從而導致了奇說紛紜。今本《竹書紀年》記載的清清楚楚:「(成王)八年春正月,王初蒞阼親政。冬十月王師滅唐,遷其民於杜。十年王命唐叔虞為侯。」成王親政在公元前1036年。叔虞封唐,時間大概在政成王親政三年,即公元前1034年。周成王的確切在位年數含「成王繼位「1年、「周公攝政」7年、「成王親政「29年,共計三十七年。周公攝政始於公元前1043年,成王親政始於公元前1036年,成王繼位於公元前1044年。(見毛天哲的研究成果:《周公攝政暨周成王在位的絕對年代》一文)。

關於成王與唐叔虞的關係,文獻的記載很多。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後人據此而論,晉唐叔虞為成王弟,認為成王至少有四個弟弟都封了國。然按司馬遷的記載是武王崩時,成王在襁褓之中。就算是後世學者多數認為的的成王十二歲時,武王崩。則成王也不可能有三四個弟弟這麼多。就算有,估計也是庶弟而已。哲以為,此說之謬在於混淆了成王與唐叔虞之間的嫡庶關係。邗、晉、應、韓,蓋皆武王庶子。

周之分封,嫡子大宗皆不外封,有「守器承祧」之義。成王封伯禽於魯,周公封嫡弟康叔於衛,皆權衡之舉也。典型的有文王幼子冉季載(即毛叔鄭),其子嗣皆不外封。周公之子除伯禽外,皆封於畿內。何也,文王太姒之嫡惟五子爾,長伯邑考、次武王發、次周公旦、次康叔封、幼子冉季載(毛叔鄭),余者非太姒所生。故三叔以叛,周公誅兄放弟,人不以周公非仁,被誅殺者,庶兄弟也。

《晉公盨》銘文云:"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國語•晉語八》叔向曰:「昔吾先君唐叔射兕於徒林,殪,以為大甲,以封於晉。…」《逸周書•王會解》所言成周之會,唐叔已列於朝班,非是孩童。種種跡象表明,晉唐叔虞當為成王庶兄,且在武王庶子中排行為叔,故稱叔虞,其上自有「邗伯」。一個挺有意思的記載是成王召集顧命大臣託付國事時既無唐叔虞,也未見其子燮父。這從一個側面可以推知唐叔虞必為武王庶子。

《左傳》昭公元年:「當武王邑姜方震(娠)大叔,夢帝謂己:『余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封太叔焉。」學者據此認為,唐叔虞確實為成王母弟。然哲以為,春秋距周初開國幾近五百年,史實淪為傳說毫不為奇。《左傳》所記,亦不可盡信。《呂氏春秋》、《史記》並言「桐葉封弟」事,也是傳說多過史實。

有人對此簋中唐叔虞為何稱「唐伯」不可理解。其實,此處為唐叔虞的僚屬或其治下的商遺民支族首領對其的稱謂,也是可以理解的。在《逸周書.王會解》中載:「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旁天子而立於堂上。」又載「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顯然,堂下之右,唐公、虞公、殷公、夏公是唐虞夏商的繼祀首領,唐公非是「叔虞」。可見,周公滅唐後,「唐公」猶存。司馬遷寫晉世家不是專門以「晉唐叔虞」以示有別嗎?其所見史料中,一定有類似的記載。唐伯是作器者對「晉侯唐叔虞」的別稱而已,以別於當時晉地尚存的故唐國首領「唐公」。

毛家小子天哲寫於浙江金華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草

謹以此文獻祭文武周王、太祖澤東及歷代毛氏族先祖

堯公簋銘文摹本

劉有恆:偽西周青銅器〈堯[口爻見]公簋〉考偽

2000年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簡本公布,把西周成王訂為22年,把康王訂為在位25年。不料,2007年3月朱鳳瀚在《考古》雜誌上發表了〈堯公簋與唐伯侯於晉〉,介紹香港收藏家所收之所謂西周早期青銅器〈堯[口爻見]公簋〉(或作〈覐公簋〉),其上的銘文如下:

『堯公作妻姚簋,遘於王令晹(唐)伯侯於晉。唯王廿又八祀。lXl』此器一經公布,學界除了名古文字學者林沄於2007年底於有〈覐公簋質疑〉一文指出該器器形、器耳和紋飾方面的種種錯誤而認為其可疑之外,沒有什麼學人重視而一概當成真貨而討論之不已。

(一)此器銘文上講是一個「堯公」的貴族為其妻作器。但是所謂「公」是西周數一數二的高級貴族,在西周成王及康王時代能被稱為「公」的,屈指可數,乃諸侯或周天子重臣。而「堯公」能成為一個「公」,但卻在文獻史及金文史里漠漠無名。而且此「公」為其「妻」作器,此器竟然直呼其妻為對庶人的妻子稱呼的「妻」。諸侯在作青銅器稱其配偶並不謂之「妻」,吳鎮烽〈也談周代女性稱名的方式〉一文里就對於「金文中丈夫為妻子作器或丈夫自作器對妻子的稱名」分析出六種模式,沒有任何真正的西周青銅器里,高級貴族對於其配偶會用「妻」此一稱呼的。像是倗伯鼎的倗伯稱其妻為「畢姬」,因其妻是來自姬姓的畢國。或異姓貴族娶周天子姬家之女,如仲生父鬲講仲生父其妻為「孟姬」指其妻在其岳家姬家排行最大。或如虢仲鬲里虢仲稱其妻「虢改」,「虢」為夫家國號,「改」為妻姓。或如散車父壺的散車父稱其妻為「姑氏」來以其妻之姓加「氏」表之,西周高級貴族從不稱其配偶為「妻」。《禮記·曲禮》記載:『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如果依禮書記載,「妻」是老百姓對於妻子的稱呼,天子的妻子稱為「後」,諸侯的妻子稱為「夫人」,大夫的妻子稱為「孺子「,士的妻子稱為「婦人」,對比一下〈堯[口爻見]公簋〉里最高級的貴族堯公竟然以老百姓稱呼來稱其妻子為「妻」,全不合周時之禮制,一言即可決,此必為今之不學之士所偽造的假銘文。

(二)此偽〈堯[口爻見]公簋〉(或作〈覐公簋〉)銘文的寫手,偽造一個族徽lXl,並自創一個可隸定成[口爻見]之字。按,此一族徽見於殷墟及西周戈族墓地或晉侯墓地。但此一作偽者主要就是根據2002年李伯謙〈晉侯墓地的發掘與研究〉一文公布的在山西晉侯墓地M114的一件觶上有族徽lXl而構思此件偽銘文。既然晉侯墓地可以出土上有族徽lXl的青銅器,那麼,對於一個長久以來解釋不出的族徽lXl的歸屬可以偽造一個故事,那就是因為此一族徽lXl和晉侯很有關才會埋在晉侯墓地,那麼就設計一個偽〈堯[口爻見]公簋〉銘文上的故事,把另一件未解的歷史公案,即到底是哪位周天子封唐伯於晉地的,就由此位族徽lXl的堯國的諸侯的此位最高級的虛有的堯公來解答吧。但不想一想,周成王的弟弟叔虞封於唐才是個「伯」,那麼「堯公」到底是何方大神聖能封成了「公」,比周成王親弟弟還尊貴?而因此也可以確定此一偽器,乃製成於2002年李伯謙〈晉侯墓地的發掘與研究〉一文公布後到2007年朱鳳瀚公開之前之間。

(三)此偽器〈堯[口爻見]公簋〉故意開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玩笑

夏商周斷代工程於2000年的簡本結論是西周成王在位22年,康王25年,此一偽器〈堯[口爻見]公簋〉的偽銘文寫手知道有關唐伯封於晉的公案是決定不了在是成王時或康王時發生的史事,於是故意在銘文里寫出此一『王令晹(唐)伯侯於晉』是在『唯王廿又八祀』,偽寫此二十八年,不論夏商周斷代工程的設成王在位22年或康王在位25年都與之不合。果爾此偽器一公布之前,公布者朱鳳瀚就與工程參與者密商,才決定公布。而工程實際主持者的李學勤也為文里指出,因為此器之出,夏商周斷代工程有關的西周王年有檢討之必要。但殊不知,此〈堯[口爻見]公簋〉器根本就是偽器,學界在未考清楚真偽之前,就當成真器,甚至李學勤也因未考此器之明顯如前述之偽,而誤從其偽,要更改其自我主持的工程的結論。按,有關夏商周斷代工程之簡本之甚可斟酌,已是學界共識。但絕不是因為此一偽器而顯示其西周王年之不可靠,而是別的因素。至於此一〈堯[口爻見]公簋〉偽器上的任何文字,其實是今人所偽造,全無任何價值。即便對於有關晉君何時自唐徒封於晉地,也全無任何增益於過去的史料。林林總總因為誤信此〈堯[口爻見]公簋〉偽器而談到更改西周王年或談可以確定唐伯侯於晉在何時,或認為和晉國早期歷史會有什麼因而解謎者,皆係為未查證此偽器〈堯[口爻見]公簋〉之偽而徒然之作而已。

劉有恆,2020,8,8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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