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手」的糟心事!冒牌貨商標大「碰瓷兒」,智慧財產權法官告訴你怎樣擦亮眼!

「猴姑」餅乾遇上「猴菇」餅乾

「湘黑鴨」變成了「湘鴨黑」

還能不能愉快的買買買了!

很多人都曾在購物中

踩過這樣、那樣的「雷」

腦洞有多大

「碰瓷兒人」的手腕就有多強

今天,小編帶您擦亮眼

一眼看出

誰是「假李鬼」誰是「真李逵」!

什麼是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指的是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近年來,通過黑龍江法院審理的商標侵權案件來看,「傍名牌」「搭便車」等商標侵權行為逐漸滲透到人們的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加強商標權的保護,對鼓勵正當競爭、劃清商業標識之間的邊界,培育知名品牌和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提供助力。

1

假冒商標

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劃重點:

與其註冊商標相同

以下圖片均來自黑龍江法院

近年來審理的假冒商標案件

PK

某品牌正品

假冒商品

PK

某品牌正品

假冒商品

PK

某品牌正品

假冒商品

2

仿冒商標

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近似商標的行為。認定商標仿冒只需證明存在混淆的可能,不問仿冒人是否故意。

劃重點:

使用近似商標

以下圖片均來自黑龍江法院

近年來審理的仿冒商標案件

某品牌正品

仿冒商品

某品牌商標

仿冒商標

某品牌正品

仿冒商品

侵害商標權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民事責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償損失。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實際損失、侵權人所獲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懲罰性賠償、法定賠償等確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應權利人請求,對屬於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和用於製造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材料、工具,責令銷毀。(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

行政責任: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行政管理機關對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處以非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60條)

刑事責任:假冒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3-215條)

如何防範商標侵權

企業如何避免商標侵權?

1

生產商品儘量不使用未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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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正確使用註冊商標,實際使用的商標應與核准註冊的商標圖樣一致,不得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和顏色。

企業如何防範他人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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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密切關注商標註冊情況,一旦發現他人申請註冊的商標與自己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應當及時提出異議。

2

經常對商標信息進行檢索,注意市場上同類產品企業標識包裝,如果一旦發現侵權嫌疑時,及時制止。如果確定對方侵權,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訴或向法院起訴。

3

註冊防禦商標和聯合商標。防禦商標指馳名商標所有者,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標,而在非類似商品上將其商標分別註冊。聯合商標指同一商標所有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的若干個近似商標。

銷售者如何避免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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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進貨時要選擇具有資質的供應商,以合理價格購進產品。對於食品、藥品、酒水等還應查驗對供應商的特殊資質要求。

2

送貨單上要註明進貨的物品名稱、型號等,單據要有供應商的蓋章。儘量和供應商簽訂正規合同,事先對於可能產生的智慧財產權爭議進行約定。保留好合同、送貨單、發票等證據,以便發生糾紛時要求供應商承擔責任。

消費者購買到商標侵權商品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最後

一首老歌《霧裡看花》

送給各位夥伴兒

希望所有人都能

擦亮慧眼,看破「套路」

不為「剁手」而糟心

來源:黑龍江高院民三庭

編輯:王鵬、劉書平

END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wLkXunEBnkjnB-0zocg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