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法院首例天然氣股權成功拍賣

2020-04-10     林州市人民法院

近日,林州法院拍賣河北省邢台縣某天然氣貿易有限公司45%股東權益,評估價202.5萬元,經過64次出價,溢價31萬元,最終安某以233.5萬元價格拍得股權,並順利完成相關股權變更登記,這是林州法院首例股權司法拍賣。  

據了解,申請人某物流中心與河南江恆鋁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安陽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河南江恆鋁業有限公司支付物流中心1029.209萬元及利息,彭江印、曹永勝、張連傑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該案件由安陽中院指定林州法院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均未發現四被告財產線索,又經多方調查,發現曹永勝在邢台縣博科天然氣貿易有限公司持有45%的股權,當即採取凍結措施,並委託評估機構對其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再啟動評估拍賣程序,最終安某成功拍得該股權。

此次特殊"拍品"拍賣成功,最大限度的提高溢價率,實現交易價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障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的利益,體現了司法拍賣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up0iZnEBrZ4kL1ViPs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