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彭博社報道:中國政府開始向公民的全球收入徵稅。這篇報道要點意味著中國開始效仿美國政府實施"不論你在世界哪裡工作,都要向我繳稅"的稅收政策。
此政策不僅對中國公民在國外的收入收稅,同時也對其在香港、澳門兩地工作的收入徵稅。
在香港和新加坡的中國公民是第一批受影響的的人。據知情人士說,中國已經開始追蹤一些居住在國外的公民來徵稅了!但是這樣的做法讓從未繳納過稅的人非常驚訝,很多在海外工作或者在海外擁有產業的人,會產生牴觸心理!
在香港經營的中國國有企業(香港有著世界最低稅率之一 )最近要求中國內地人士上報其2019年的收入,以便他們可以在祖國納稅。中國最高稅率為45%(有扣減額),並於去年1月修訂了所得稅法,以幫助當局開始向全球公民收稅。
新的個稅法案中已明確點明,中國稅務居民的全球收入需要向中國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那麼如果沒有在中國居住呢?國稅局解釋:
對於因學習、工作、探親、旅遊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這些原因消除後仍然回到中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中國為該納稅人的習慣性居住地,即該個人屬於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根據上述規定,如何定義有「住所」是非常重要的,住所並不是簡單的指在中國境內有沒有房產,而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意思是如果你僅僅因為工作的原因居住在海外,等到此原因消除後,你仍然會回到中國居住。你就被視為在境內有住所,所以你是中國稅收居民,所以你在海外取得的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官方媒體報道,目前在海外工作的中國公民約有6000萬人。此消息一出,迅速引起了海外僑胞的關注,同時也讓很多外派人士措手不及。
雖然彭博社尋求評論的傳真,並未得到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回覆,但是從過往發展歷程來推測,以及從如今的國際局面來看,這種情況極有可能是真的,並非捕風捉影。
而此舉對在香港等地工作的中國僑民可能是一個重大打擊,他們在香港繳稅的最高額是薪金收入的15%,只是中國大陸最高稅階的三分之一。
理論上講,中國公民多年來一直有義務對其全球收入繳稅,但長期以來並未得到執行。因為當舊稅法被起草時,中國沒有那麼多人在海外工作。這也是為什麼這一稅收政策沒被大家重視的原因。
但是現在不論國內還是國際的大環境都今非昔比,很多以往認為可能10年內都不可能落地的措施,如今,中國也將要真正步入全球徵稅國家的行列。
對於境內高凈值人士而言,各國因疫情經濟衰退而缺錢的時代,如何對家族成員身份進行規劃,合理合法地進行全球資產的稅務規劃,實現財富的保值與傳承已成趨勢,海外身份配置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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