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快遞到家很簡單,直到快遞員告訴我它丟了

2019-07-25     成都范兒



在6月,國內當月的快遞業務量超過54億件。也就是說,每天有1.8億件快遞,穿梭於各地。你,貢獻了多少?

當快遞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問題也接踵而來。最常見的,莫過於——快遞丟失

原本,快遞到了,收件人收到提示去拿快遞,是一個很順暢的鏈條。可是,如今部分快遞員投遞快件後並不會及時通知收件人,最後很可能導致快遞丟失。這種情況,是很多人心中的痛。怎麼辦?最近,「國家」出手了!



7月19日,國家郵政局公布《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10月1日起施行。按照該辦法要求,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徵得收件人同意,投遞快件後應及時通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向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授予使用權限的,最高將被處以3萬元罰款。

成都女孩小Y想為這個辦法打榜上超話。「太好了,就該這樣!」之所以如此激動,是因為她有一段極其不愉快的快遞丟失經歷,導火索就是快遞員投遞快件後沒有及時通知收件。

怎麼回事?小Y向范兒姐講述了她的經歷。本期【差評】欄目,就從那些丟失的快遞說起。

小Y的快遞丟失經歷

快遞丟了,差點黃了工作


小Y通過了一家省直事業單位考試,在面試前需要一份基層工作經驗證明材料。6月5日,小Y請朋友將材料從湖南寄往成都,用的天天快遞

收件人:快遞被弄丟了

6月10號,是小Y提交材料的最後一天——如果沒有這份材料,她將失去面試資格。她趕緊通過物流單號查詢,結果卻顯示在6月7號下午,快遞就到達了收件點,簽收人是【社區代理點】。這讓小Y感到氣憤,「未經同意就把快遞放到代收點,期間一個電話一條簡訊都沒有!」

這種做法顯然是違規的。

2018年出台的《快遞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也就是說,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需徵得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在未徵得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快件私自放至代收點,屬違規行為。

快遞員:與自己無關,錯在顧客

查到了快遞情況,小Y趕緊聯繫快遞員,卻得到一個最壞消息:快遞丟了。更讓小Y氣憤的是,快遞員推脫此事,甚至指責她自己弄丟了快遞

溝通和尋找無果,小Y只得向報考單位說明情況,好在單位同意了補交證明的請求,「要不然我辛苦參加筆試、報面試班,一起的努力都要白費了」,小Y現在回想起來還有些後怕。

快遞企業:賠償100元

和快遞員溝通無果,小Y決定到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上申訴。

申訴後,事情很快有了回應。據小Y講述,天天快遞總部多次打來電話,溝通快件問題;快遞員也打來電話,說願意賠付小Y50元錢,小Y拒絕了,「總部已經聯繫我了,不用他個人賠」。

經過近兩周的溝通,天天快遞總部客服以郵件是文件,沒有具體價值為由,賠付小Y100元人民幣。小Y對此表示接受。她說,自己並不計較錢,而是希望他們應該以此事為鑑,注重快遞安全,「帶來的麻煩不是用錢能解決的」。

快遞如有紅黑榜

你會給哪些企業「差評」?


事實上,小Y的經歷並非個例。

國家郵政局公布2019年6月郵政業消費者申訴情況通告。數據顯示,6月份,國家郵政局和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通過「12305」郵政行業消費者申訴電話和申訴網站共處理消費者申訴44844件,涉及快遞服務問題的42840件,占總申訴量的95.5%。

而在國家郵政局公布的6月主要快遞企業申訴情況表中,TNT、優速、天天快遞也以較高的申訴率,居於前列。(申訴率越高,說明存在的問題越多)

申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圖示的一些方面:



在微博上,搜索快遞相關話題,能找到很多網友的切身經歷:

丟失短少

延誤



損毀



快遞的問題,似乎每時每刻都在上演。我們能怎麼辦?這裡就丟失的情況說一說。

快遞丟了怎麼辦?

不能「慣」,要申訴維權


最後,范兒姐想跟大家分享一些快遞丟失前後,我們可以做的事。



寄快遞前:對於需要寄送的重要快遞,記得寫保價,並收好發貨單,以便後期索賠。

丟快遞後:及時向相關快遞企業投訴,或藉助第三方維權平台,比如新浪的黑貓投訴平台。而最權威和評價最好的,要數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

http://sswz.spb.gov.cn/

已向企業投訴,但七天內沒有任何處理結果的;已向企業投訴,但對企業的處理結果不滿意的,都可以上這個網站,進行申訴,效果槓槓的。快遞丟了,一定不要怕麻煩,更不能「慣」著快遞企業和快遞員。

如果到了要藉助法律維權的地步,范兒姐採訪了北京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的方毅律師。方毅律師認為,寄件人把快件交給快遞公司,雙方就建立了承運合同關係。如果因為快遞公司的原因,導致快遞丟失,寄件人可以主張兩個訴求,二選一。

一是要求快遞公司主張違約責任;二是主張損害賠償責任,因為寄件人是快件的所有權人。特別的,方毅律師建議,在寄送文件等快件時,一定要做好保價,這樣更便於維權。

對於收件人和快遞員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方毅律師表示,快遞員是職務行為,個人不承擔責任,對外對客戶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快遞公司承擔。快遞公司對消費者承擔完責任後,可以依據快遞員的勞動合同和內部管理制度,向丟件快遞員處罰和追償。

編輯丨terry

微信對話截圖據小Y,應當事人要求小Y為化名

部分圖片綜合自微博及網絡

今日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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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t_n9KWwBmyVoG_1Zmpr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