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7時51分,在109國道與德鑫路交叉路口,由北向南方向的紅燈已亮起,一輛行駛至路口的電動自行車卻沒有停下來。
在人行道處,闖紅燈的電動車撞上了對向左轉行駛的麵包車,電動車車主腦震盪,肋骨骨折……
賀蘭縣交巡警大隊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當時路上倒著一輛電動自行車,碼數表顯示14km/h,駕駛員受傷已送醫。
麵包車駕駛員稱,事發時他正按信號燈指示正常行駛,由於對面車開遠光燈,他並未看到對面有電動車行駛過來,之後便發生了事故。
現場勘測完畢後,民警立即趕往醫院,但此時電動車駕駛員已喪失意識。
隨後經醫生診斷,電動車駕駛員為腦部輕微出血,肋骨骨折,目前已恢復意識,病情有所好轉。
民警隨後調取監控後發現,該起交通事故由於電動自行車闖紅燈所致,所以按照《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他將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在這起事故中,電動車駕駛員不僅要承擔自己的醫藥費,還要承擔對方車輛的損失費。
關於闖紅燈
成功了快人幾分鐘
失敗了快人一輩子
!!!
別拿自己的生命賭明天
否則害人害己
來源:銀川晚報
本期編輯:楊立鵬
責任編輯:馬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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