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邯鄲市機動車的限行尾號是2和7。
8點50分許,渚河大隊指揮中心民警在進行網上巡查時,發現視頻監里一輛車牌照為冀D***7Y的白色寶駿汽車在人民路上行駛,而該車尾號當日限行。指揮中心民警即可通知路面巡邏交警進行攔截查處,巡邏民警在人民路台大酒店門口將其攔停。
當民警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懸掛的前牌照與後牌照不符,前牌照簡單的用橡皮筋套在在原始號牌上,民警輕輕一拽就將套用的號牌摘下。然而面對民警,該車駕駛人卻表示,前面懸掛的車牌號是自己小區其他業主的車牌,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進出小區想借用其他業主的車牌,省下一份出入車庫的費用。不過以往,每次通過門禁之後,他都會把車牌拿下來,而這次卻忘了,又因車輛當日限號,才被交警給逮個正著。
最後,民警按規定將駕駛人駕駛的車輛將被依法暫扣。同時該駕駛人因懸掛他人機動車號牌,被處以兩千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