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來了
有些美麗而罪惡的種子
已經在土地上
生根發芽
非法種植罌粟
要負法律責任的
亳州一男子非法種植八百餘株罌粟
被警方立案偵查
2020年4月6日,利辛縣公安局中疃鎮派出所民警在開展走訪工作時發現,中疃鎮後馮社區居民劉某某在自家房前種植疑似罌粟原植物,該植物苗高40厘米左右。
經現場比對、清點,民警確認正是毒品原植物罌粟,共計八百餘株。取證後,民警將毒品原植物罌粟剷除。劉某某對其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劉某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利辛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利辛公安提醒:
罌粟屬於毒品原植物,國家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種植。
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