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擔保「把戲」:服務費存疑、搭售不斷,還能否信賴?

究竟在玩什麼「把戲」?還能否信賴平安普惠的說辭?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一紙判決,將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平安普惠擔保」)與深圳平安普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下稱「平安普惠小貸」)推上了風口浪尖。

小貸+擔保的業內常見組合,也由幕後被推到了台前,引起廣泛討論。平安普惠究竟在玩什麼「把戲」?服務費與擔保費是何物?為何要收取這部分費用?

另一方面,平安普惠擔保的首份回應聲明卻在發布後刪除,並隨後再次發布新的聲明。這一舉動加上兩份聲明中的不同之處,也讓平安普惠飽受質疑。還能否信賴平安普惠的說辭?

除了平安普惠,平安銀行也因違規而被國辦通報。經查,平安銀行北京分行違規在個人經營貸款過程中搭售高額人身險產品。主要表現為辦理貸款時必須上保險,貸款額度與保費金額掛鉤等。

前期服務費4200元

根據裁判文書網的判決書,2015年9月21日,平安普惠小貸與李福春簽訂個人版《借款合同》,該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14萬元,借款期限為24個月,貸款按月結息,月利率為0.70%。同日,平安普惠小貸與平安普惠擔保、李福春簽訂《保證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為主債權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息、罰息、違約金、服務費等。

根據《保證合同》,擔保費用為借款人同意就本合同項下每筆借款按保證人的要求向保證人支付下列費用,具體包括前期服務費4200元,在放款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6720元,按月支付,每月280元;管理費20160元,按月支付,每月840元。後2項費用均按按借款合同項下約定的還款日同貸款本息一起支付。此外,還有滯納金、追償費用等。

2015年9月28日,付款方戶名為「深圳市信安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向李福春銀行帳戶匯入小額貸款135800元,直接扣除了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李福春應當平安擔保公司支付的前期服務費4200元。

借款合同到期後,借款人李福春餘款逾期未還。按《保證合同》約定,平安普惠擔保於2016年5月19日,向平安普惠小貸償還了未支付的借款本息126976.47元。

此後,平安普惠擔保一紙訴訟將李福春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全部代償金額,以及擔保費4480元、管理費13440元。同時,還有代償滯納金共計64757.9元和3500元律師費。

一審判決書顯示,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案可能涉嫌經濟犯罪,應裁定駁回原告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起訴,將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平安普惠擔保進行了上訴,提出撤銷一審裁定,並繼續履行一審起訴請求。最終,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定,平安擔保公司與案外人平安小貸公司通過設立關聯公司的方式大量放貸,以達到獲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其行為涉嫌經濟犯罪,一審法院裁定駁回平安擔保公司的起訴,將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並無不當。

平安普惠擔保刪除原回應聲明

柒財經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平安普惠擔保被人民法院判定被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並非只有這一例。不僅如此,平安普惠擔保收取的「前期服務費」,也被多地法院判定無效。關於平安普惠擔保代償滯納金方面,也被判定為「過高」,而應按年利率24%重新計算。

前述二審判決書發布後,「其行為涉嫌經濟犯罪」迅速將平安普惠擔保推上了輿論的高峰。 11月8日,平安普惠擔保通過微信公眾號「平安普惠社區」一則聲明,稱判決書中「通過設立關聯公司的方式大量放貸,以達到獲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其行為涉嫌經濟犯罪,」與公司實際業務並不相符,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安機關的任何刑事調查通知,為進入任何刑事調查程序。

同時,平安普惠擔保提供獲客諮詢、風險初步評審、擔保增信等金融流程服務,融資擔保公司和小貸公司均依法成立,為持牌機構,分別提供保證擔保和借款服務。而收費基礎建立在與客戶之間簽訂的借款、擔保等相關服務合同上,不存在多頭收費、客戶承擔整體資金成本也在監管要求的範圍以內,理應受法律法規保護。

但時隔3天,11月11日,平安普惠擔保刪除了這一公告,稱對實際業務不符的情況進行澄清。平安普惠擔保方面表示,國家一直以來鼓勵普惠金融發展,鼓勵包括融資擔保公司在內的持牌機構發揮優勢、聚合協同,發展普惠金融。

被刪除的聲明

更新後的聲明

而平安普惠擔保自依法成立以來,在各級政府部門、金融監管單位的指導和管理下,合規合法提供獲客諮詢、風險初步評審、擔保增信等金融服務,與各類持牌金融機構開展資金合作,積極踐行社會責任,助力小微企業、社會大眾,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對於原公告刪除後發布新公告的原因,平安普惠擔保相關負責人僅對柒財經表示,「純粹的以新版本為準」。

尚未明確責任劃分

平安普惠擔保這一行為也被不少觀點解讀為「變相認慫」,尤其是原公告中對於收取費用合規性的論述,對於「前期服務費」避而未談,在新公告中,也僅強調了業務的合規性。

不過,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認為,平安普惠擔保的2份聲明均沒有太大問題,原聲明對於各方面細節披露較多,但在沒有明確的監管文件或法律判決的情況下,披露內容少一點會更合適。「企業也許是出於這方面考慮,因此對聲明做了相應地調整。」

尹振濤表示,關於小貸+擔保的運營模式,確實已經成為行業慣例。平安普惠擔保與平安普惠小貸採用關聯公司擔保的方式,主要由於小微企業貸款本身具有高風險,第三方擔保公司為不知底的機構擔保時,會產生較高的擔保成本,合作模式也會比較複雜。關聯公司擔保的模式,從原則上來講,具有溝通成本低等便利性。

在合規業務方面,尹振濤指出,目前的政策法規對於關聯公司擔保尚未有明確規定。「小貸公司、擔保公司都各自遵守各自的監管規定的話,提供關聯公司擔保是沒有問題的。在平安普惠擔保的案例中,擔保公司也承擔了相應的賠付責任。」

尹振濤強調,如果關聯公司擔保之間存在故意的隱瞞、欺詐等違規行為,則肯定違反了各自的監管規定。

對於平安普惠擔保收取的前期服務費,尹振濤稱,如果該款項真實支付給擔保公司,則應被記入貸款綜合成本里進行計算。「監管對於相關費用什麼時候收取,其實也沒有明確規定,但如果綜合成本超過36%,便是違規行為。」

而除了平安普惠擔保與平安普惠小貸的責任關係外,借款人李某也並非無責。互金專欄作家肥皂指出,從債權關係上看,借款人李某沒有盡到還款的責任與義務,擔保公司追究其責任是合理合法的。同時,借款人李某處於失聯的狀態,可以被認定為「逃廢債」,法院依舊可以按照借貸所屬關係等追究其責任。

目前,引起廣泛討論的這一案件,尚未有其他消息傳出。另一方面,柒財經關注到,聚投訴官網對於平安普惠貸款投訴超過1萬條,直指平安普惠收取砍頭息、高利貸等。此外,還有線下推廣人員搭售平安好醫生消費卡等。

而在擔保費用方面,多名投訴用戶強調,在借款前並未被告知該筆款項的收取,直到放款後才能看到「保險費」、「其他費用」等2項扣款內容。

來源: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

聲明:文章不構成投資建議,轉載請註明出處。

推薦關注

趣識財經(qscj2018)趣談財經百態,識悟商業心經。

玩轉新消費(wzxxf2018)把握消費升級浪潮,重新定位消費理念,穿越紛繁消費迷霧,玩轉新型消費時代。

天天區塊鏈(TT_Blockchain)聚焦區塊鏈熱門話題,分享區塊鏈最新資訊。

財經人物畫報(Fin-Character)聚焦財經人物,了解商業大佬背後的故事。

中心出品

必屬精品

微信號:IFNC2013

投稿/合作:QQ 2139305516 [email protected]

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柒財經旗下自媒體平台,被稱為網際網路金融行業輿論風向標。是全國首個網際網路金融記者自媒體平台,是所有關心關注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人士的聚集地,彙集行業新鮮資訊,專注獨家報道與解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munFkW4BMH2_cNUgT7c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