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校長被學生舉報性騷擾;女孩稱小學6年持續被老師性侵;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孩子,我該如何保護你



女中學生被老師猥褻,之後被診斷患抑鬱症和創傷性應激障礙,曾有四次自殺未遂,直至最後跳樓死亡;


四川綿陽東辰國際學校初中部副校長吳建峰被多名其執教過的畢業生在網絡公開舉報,稱其猥褻、性騷擾女生;


3月20日,新浪微博實名認證網友在微博上發文,文中來自廣西橫縣的女孩在手寫信中稱,從2010年剛上小學時起便被數學老師鄧某某性侵,從小學一年級持續到六年級;


近日,蘇州吳中法院審理一起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的案件。生父李某犯強姦罪,獲刑5年6個月。


這些,是近日曝出的新聞。加上前不久的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案、國內版「N」號房事件,性侵事件的多發讓人憤怒而心驚。


今天,小編把這些新聞一併推出,提醒大家,性侵犯離你的孩子並不遙遠,請保護好孩子!也呼籲用嚴刑重典遏制兒童性犯罪的人間極惡!!!


事件一:女孩跳樓身亡,猥褻她的老師被判刑


近日,記者從墜亡女孩李依依(化名)父親處獲悉,4月10日,甘肅慶陽「跳樓女孩」事件相關案件一審宣判。被告人吳某厚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禁止吳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教師、家庭教育指導、教育培訓等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相關職業。


被告人吳某厚


女孩父親:將繼續上訴


李依依父親告訴記者,李依依跳樓自殺和被告人吳某厚猥褻之間,被指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沒有算入起訴內容。他表示很難接受這個判決結果,將會繼續上訴。


事件回顧


2018年6月20日,甘肅省慶陽市一商場8樓的平台,19歲女孩李依依跳樓自殺。曾有不少人在現場起鬨,慫恿其「快跳」, 甚至有人將全過程進行網絡直播。該事件引髮網絡熱議,迅速發酵。



李依依的父親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女兒跳樓與2016年9月被其班主任吳某厚猥褻有關。女孩的父親稱,早在2016年7月份,吳某厚老師就曾對自己的女兒動手動腳,但當時女兒沒有告訴他,直到出事後警方調查時他才了解情況。


根據此前報道,當時針對猥褻案詳情,2018年,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副局長曹懷玉表示,他們是在事發後半年才接到的報案,隨即展開調查。


根據調查情況,2017年5月,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以猥褻行為對吳某厚處以行政拘留10日。7月慶陽教育局將涉事者吳某厚,降級並調離教學崗位。


期間,女孩父親認為處罰不當,向當地西峰區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訴,西峰區檢察院調閱案卷後認為吳某厚的行為涉嫌犯罪,書面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17年8月,此案被立為刑事案件。8月25日吳某厚被採取取保候審措施。11月20日偵查終結後移送起訴至區檢察院。區檢察院審查後於2018年3月1日作出不起訴決定。李依依遂到慶陽市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訴。2018年5月18日,市檢察院維持西峰區檢察院不起訴決定。



2018年8月,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對此案作出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撤銷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和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複查決定,由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8月22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厚決定逮捕。



(來源光明日報公眾號)


事件二:一中學副校長被學生舉報性騷擾


近日,四川綿陽東辰國際學校初中部副校長吳建峰被多名其執教過的畢業生在網絡公開舉報,稱其猥褻、性騷擾女生,侮辱、毆打男生。目前表示被吳建峰有過上述傷害行為的畢業生已超過200人,願意實名舉報的有50餘人,入學年級跨度至少為12年。目前,綿陽市涪城區已就此事成立聯合調查組。


今天(4月25日),舉報者代表向警方正式報案,稱將堅持到底,讓施害者受到法律制裁。已經超過200名。


綿陽東辰國際學校是四川省的一家知名教育集團,其初中部官網上對自身的描述為「全國十佳初中、四川第一初中」。公開資料顯示,被舉報的吳建峰歷任該校初中部數學學科主任、年級主任、副校長等職位,事發前已經出任東辰教育集團籌辦中的另一所學校綿陽東辰聚星國際學校初中部校長,曾被評為「綿陽市德育先進工作者」「綿陽市首批骨幹教師」等。

來自東辰教育集團官方的吳建峰資料截圖,該頁面目前已被刪除

舉報者的描述中,展現了吳建峰的另外一面。4月22日,在微博上發布露臉視頻實名舉報的小周說:她2006年入學綿陽東辰國際學校初中部,吳建峰是他的班主任、年級主任。「那時我只有十二三歲,他經常對我動手動腳,比如把我單獨叫到他的辦公室里,拉我的手、搓我的手,拍打我的屁股……在班級需要打疫苗的時候,我很害怕,他直接讓我坐在他的大腿上,摟著我的腰,帶我打疫苗。」

小周說,吳建峰還經常在上課的時候去摸她的背,摸她的內衣帶子、摳她內衣上的扣子。她說,最惡劣的一次,吳建峰帶她單獨去家裡補習,說她的牛仔褲有點大,就直接用手給她往上提,隔著褲子摸了她的下體。「我當時嚇壞了,直接摔倒。腦子裡面一片空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站起來的。」小周說,接著吳就開始脫她的襪子,說要聞她的腳。所幸此時在旁邊房間的吳的女兒出來了,一切才停止。「現在想起來,就差一步,可能我這輩子就毀了。」


小周在微博上的實名視頻舉報,臉部模糊為記者所加


小周告訴《新民周刊》記者,她的舉報視頻發出後,八九個小時之內就有50多名畢業生找到她,目前已聯繫到超200位受害者,他們均表示自己當年有被吳建峰侵害的類似經歷。「我那天一直在和他們交流,收集他們描述的證據,只睡了三個小時。」


有兩名女生同意公開口述錄音。一名女生是東辰初中2006屆16班的學生,吳建峰是其班主任。該女生說,她初二時,臨近假期,家住外地的她被吳叫回家中,她當時睡在吳女兒的床上,早上吳來叫醒她時,摸了她的胸以及更隱秘的部位。「我當時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裝沒醒。他當時摸了很長時間,大概有五六分鐘。」另一段錄音中,另一名女生表示吳曾要求她脫衣服,要看她的胸。


20年前入學東辰初中的小陳告訴《新民周刊》記者,他們是東辰初中的第一批學生,而那時吳建峰就是她的班主任。那時,吳建峰就常常在熄燈之後跑到女生寢室,以「看學生有沒有在被窩裡看書」為名,把手伸進女生的被子裡去摸她們的身體,班上三十多個女生幾乎都被他摸過。


小陳說,有一次在寢室里熄燈後,她裹著睡袍下床,不小心袍子滑落了,她發現吳建峰正通過寢室的觀察窗在偷窺她的身體。沒想到,第二天自習課時,吳把她單獨叫到教室外的走廊上問她:「你知道我昨晚上看到你了嗎?」小陳當時又尷尬又害怕,不知說什麼。吳竟然說:「你要慶幸是我看到了,不是別人看到了……」


「他當時還說了一些我現在想來很噁心的話。這件事一直是我心裡的陰影,沒想到20年里他居然還一直在幹著同樣的猥瑣的事情,這太讓我震驚了。」小陳說。


也有不少當年的男生站出來舉報吳建峰。一名男生提到,當年他因為母親在外地病重而上課走神,吳在明知他母親病情的情況下,還讓他站起來扇了幾個耳光,辱罵「你媽死了算了」。另一名男生說,吳建峰不僅頻頻打男生耳光,還設置了「特殊寢室」,對外宣稱是「差生的專門寢室」,不順從他的學生就會被安排進去。他曾經只是因為在正常休息時間去打籃球,就被吳打耳光並關進「特殊寢室」,被同學議論。「但我不是差生,我當時是副班長,成績一直在全班前幾名。」


受害人中也有男生出來舉報吳建峰

小陳說,當時就有學生及家長向學校方面舉報過吳建峰,但最後都沒什麼結果,吳還一直擔任班主任,後來還成了副校長。她說,吳建峰在教學上確實有一套,教出的學生的成績很好,這很可能是他屢次被舉報到學校而最後沒受處理的原因之一。


畢業生在網絡舉報後,綿陽東辰國際學校於4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表示學校已對吳建峰停職,並成立調查組,公布了調查組聯繫電話。此微博發出後曾一度被刪除,次日又重新發出。


4月22日,綿陽市涪城區教育和體育局對媒體表示,已經責成學校成立調查組調查。次日,該局在其官方微博稱:涪城區已成立由教體、公安、檢察、紀委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駐學校展開調查。


涪城區教體局官方微博截圖


有多名舉報者表示,當年曾有被吳建峰侵害的女生聯名寫舉報信給學校,也有人把舉報信送到了區教育局,「但都被壓了下來,不了了之。」


《新民周刊》記者於4月24日上午致電綿陽東辰國際學校調查組,工作人員表示學校目前正配合涪城區的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最新進展由後者公布。而涪城區聯合調查組的一名工作人員回復記者稱:調查正在進行中,一切將依法依規開展,如有進展將及時在網絡公布。對於有畢業生提出的曾向該局舉報但未得到回覆一事,該工作人員稱,需要獲取學生具體的舉報時間、舉報信寄往的部門才能核實相關情況。記者又嘗試撥打吳建峰本人手機,接通後被掛斷。


《新民周刊》記者了解到,4月23日下午,一名自稱是綿陽東辰國際學校調查組的女士與在網上舉報的畢業生小張通了電話,在電話中,該女士反覆向小張確認舉報的真實性,但並未嘗試從他這裡獲取更多的證據。另外,小周表示涪城區聯合調查組的刑警已經聯繫上她,已於24日趕到她所在城市開展當面調查。今天(4月25日),小周在住所附近派出所正式報案。


小周和其他多名舉報者都表示:願意為自己所說的內容負法律責任。他們說,沒有留下照片和錄音等證據,一方面是因為被侵害時自己年齡小,沒有意識到究竟發生了什麼,有的不敢跟別人說;有的告訴了家長,還被認為是不想好好學習的藉口;只有過了許多年後回憶起來,才知道自己可能曾經成為違法犯罪的受害者。另一方面,許多侵害是發生在十幾年前,當時智慧型手機等攝錄設備遠不如當今普及,即使有記錄的條件也沒有設備。


「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幾年,但我每次想到這個事情都發抖,心裡鬱積的東西一直沒有發泄出來。我們現在站出來,是希望更多的孩子不再受到侵害,希望吳建峰得到法律制裁。」小周說。


對此,代理過國內多起女性被性侵、猥褻、性騷擾案件的四川卓宇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淼焱向《新民周刊》表示:舉報者提到的吳建峰觸摸女生胸部、陰部等部位,已經是嚴重的猥褻犯罪行為。「雖然目前沒有照片錄音等物證,但我看到這麼多舉報者的敘述里,有很多不同受害者和目擊者的陳述是可以互相交叉印證的,這些可以成為法院採信的證據。」她表示,在眾多證據和警方的審訊下,吳最終承認有過這些行為的可能性比較大;但要以猥褻罪追究吳的刑事責任,還面臨另一個問題:追訴時效。


她說,追訴時效和罪名的法定刑期有關。我國現行刑法中,對猥褻罪一般情節的刑期規定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有「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或「聚眾或者在公共場合猥褻他人的」可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滿足聚眾或者公共場所的條件,猥褻罪的追訴期只有五年。然而,此次的舉報者中有許多人被侵害的時間距今已經明顯超過了五年。「如果有被猥褻距今在五年內的受害者願意出來指控,那麼追究吳建峰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將比較大。」


在現實中,發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猥褻常常在多年後才被受害者提出。萬淼焱表示,為了更好地保護未成年受害者,希望在將來的立法中,能提高猥褻罪一般情節的法定刑期,從而讓它的追訴時效也隨之延長。


最早在網上舉報此事的,是綿陽東辰國際學校初中部2006屆畢業生小張。他告訴《新民周刊》記者,當年他被吳建峰毆打、侮辱,以及親眼目睹吳建峰對女同學做出猥褻、性騷擾的行為,本來可能被塵封在記憶中。但是上周四(4月16日),他看到吳建峰在他們班級群里發消息,稱要去新的學校初中部當校長了,要同學們幫做招生宣傳。吳建峰還在群里說:「當年我照顧你們,希望你們現在也照顧我。」這徹底激怒了小張。他在群里發了一段揭露吳的話之後退群,後來想了很久,決定在微博上發布對吳建峰的舉報。「今天我無法只做一個沉默的大人。」


小張發出的第一條舉報微博


小張說,他完全沒有想到之後會引起這麼多受害者的共鳴。實名視頻舉報的小周與小張之前並不認識,但在看到他的微博後,不僅轉發,還說出了自己的經歷,並號召更多的受害者站出來提供證據。小周的微博擁有90多萬粉絲,她的加入,讓維權的力量越來越強。


實際上,小張這些天來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吳建峰沒有直接找過我,但他通過他的一些學生,以及輾轉找到我的父母,來勸我刪掉微博。」幾天前,他還接到了來電顯示為綿陽市涪城區公安分局的電話,警察在電話中希望他「走法律途徑解決,把微博先刪掉。」但他沒有刪除微博。


「其實,在寫好微博之後,我也想了很久要不要發出去。一旦發了,我可能就要承受很糟糕的後果。但為了更多人不再受害,我還是決定承擔這一切。」他說,他不希望這次的結果也是不了了之,既然自己是第一個站出來的,那麼也會把法律維權這件事牽頭做下去。儘管法律維權的過程可能非常複雜、消耗很多時間精力和金錢,他也會堅持。


(來源新民周刊 記者 王煜)


事件三:13歲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其父稱「一時糊塗」


近日,蘇州吳中法院審理一起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的案件。生父李某犯強姦罪,獲刑5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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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洗澡時侵犯親生女兒


去年5月,一名女孩來到派出所,稱想打電話給媽媽。民警幫她撥通電話後,小女孩突然情緒失控,邊哭邊重複「爸爸想害我」這句話。隨後女孩的母親來到派出所。才揭開了發生在女孩身上的悲劇。

女孩小瑩的媽媽告訴民警,女兒生於2006年,自己與李某2018年離異後,女兒跟李某生活。警方調查發現,2019年5月22日晚,李某在給女兒洗澡時採用隱私部位接觸的方式對女兒實施強姦。


警方發現,早在小瑩還在上幼兒園時,李某就開始對她進行了侵犯。從2010年起,李某多次採用同樣的方式對女兒實施強姦,事後還警告小瑩不要告訴任何人,包括老師和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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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曾求助過老師與母親


小瑩剛上初中時,因長期被父親侵害導致精神、心理出現問題,老師察覺後便詢問其原因,小瑩便將自己的遭遇說了出來,老師在詫異之餘聯繫了她的母親陳某,然而陳某卻表示自己工作忙,沒有時間管女兒。


隨後小瑩的狀態越來越差,成績也一落千丈,班主任放心不下又聯繫了陳某。沒想到陳某說小瑩上小學的時候就和她說過這事,當時並沒有在意,且自己之前帶小瑩去醫院檢查身體時沒有發現任何問題。陳某也曾就此事詢問前夫李某,但他矢口否認,陳某便警告他再有下次就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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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稱平時對女兒很關心


2019年9月,檢察機關指控李某犯強姦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庭上,李某非但沒有認罪懺悔,還始終堅稱自己只是在幫女兒洗澡時一時糊塗,並沒有對她實施強姦。至於小瑩小時候的記憶因其不懂事可信度低,且自己平時對女兒很關心,而前妻陳某與女兒卻鮮有聯絡,關係一般。


「我想對我女兒說,爸爸永遠都是愛你的,從沒想過要害你……」最後陳述時,李某向女兒表達著自己的歉意與「父愛」。


法院仍根據警方的偵查結果、小瑩具體清晰的陳述和可以相互印證的證人證詞,認定李某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構成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依法撤銷李某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小瑩的媽媽為監護人。

(來源:新京報)


事件四:女孩稱小學6年持續被老師性侵,10年後自揭傷疤


3月20日,新浪微博實名認證用戶「中國劉傑」在微博上發布了趙麗的手寫信,提到這名來自廣西橫縣的女孩自揭傷疤。在手寫信中,趙麗稱從2010年剛上小學時起,便被數學老師鄧某某性侵,從小學一年級持續到四年級。到了五六年級時,鄧某某甚至在辦公室讓趙麗坐在他的大腿上,進行侵犯。


趙麗(化名)寫下了鄧某某的性侵經歷,圖片來源「中國劉傑」


該事件如今已經引起關注。3月21日,橫縣教育局發布通報稱,高度重視此事,立即會同縣紀檢、縣公安等部門赴有關鄉鎮學校開展調查工作,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1天以後,橫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接當事人趙女士報警後,該局依法受理,並立案偵查。目前已將涉案嫌疑人鄧某某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每天都有他的課

重複又重複這些行為


「我是趙麗,在2010年的時候,鄧某某對我進行第一次侵犯。我今天站出來要揭開我童年的傷疤。」在趙麗的手寫信中,她寫下了鄧某某的性侵行為。


「在一節課堂中,鄧某某叫我上教室的講台,他解開我的褲子……」而當趙麗回到座位向同桌不解地提起剛才「被摸」的經歷,鄧某某示意她「不要說出來,要隱瞞」。隨後又「再次叫我上講台,脫掉我的褲子」,年幼的趙麗「不理解這種行為,也不敢看」。


從小學一年級到四年級,這樣噩夢般的場景一次次地在鄧某某的課堂上演,「基本上每天都有他的課,他都會叫我上講台,重複又重複這些行為。」到趙麗五六年級的時候,在鄧某某辦公室,他甚至讓趙麗坐在他的大腿上。趙麗還提到,鄧某某為了堵住她的嘴巴,「送給我一部舊手機和幾十塊錢。」


「上課時利用講台遮掩,進行性侵行為。我妹妹一方面要接受他的侵犯,另一方面全班同學都會看那個講台。這種時候精神和身體的折磨是雙重的。」彼時趙麗父母離婚,趙麗跟隨外婆生活,在橫縣雲表鎮上小學。那段經歷帶給趙麗巨大的心理陰影。


趙佳稱,妹妹向她傾訴:「從發生到現在已10年了,我每次晚上做夢夢到這件事情都很害怕,我只能默默忍受,不想結婚、不想生孩子、不喜歡任何男性同胞、上了年紀的都非常討厭,不想再回外婆家,不想再經過那個小學。」


涉案嫌疑人已接受調查

案件正在偵辦中


而最令趙佳心痛的是,妹妹過往的這些遭遇和侮辱,不曾向人提起過。這段經歷被她寫在信紙上,直到今年3月16日被舅舅偶然發現。

趙麗(化名)以第三人稱寫下小學被侵犯的經歷,圖片來源「中國劉傑」


「我想對你(鄧某某)的做法做一個批判,你曾經對一個無知的、乾乾淨淨的女孩子侵犯。你這麼做是否想過後果?這個女孩子被玷污了,整天變得不自在,而她又是單親家庭,她只有媽媽,她不敢告訴媽媽……你好受了,那她呢?一次又一次的侵犯,你不可恥嗎?你還配當老師嗎?現在我希望你能對這個女孩做出嚴肅的負責,我不想讓下一個女孩子受到你的侵犯。」


「我無法想像,當時才上小學的她到底經歷怎樣的痛苦。」據趙佳介紹,3月16日,舅舅在收拾房間時發現了這張信紙,建議趙佳向妹妹了解情況。在深圳工作的趙佳隨後將妹妹接到了深圳,一番開導後,趙麗告訴她這封信是此前模仿第三人稱的口吻寫給小學數學老師鄧某某的。


記者曾多次撥通鄧某某的電話,但均為無人接聽的狀態。據了解,鄧某某如今已有66歲,他的孫子比趙麗小兩歲。

趙麗的手寫信在網絡發布後,引發社會關注。橫縣教育局官方微信「橫縣教育發布」在3月21日發布情況通報:2020年3月20日,網上有人發布博文,稱我縣有一名教師涉嫌在十年前性侵過一名女學生,引發關注。我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會同縣紀檢、縣公安等部門赴有關鄉鎮學校開展調查工作,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3月22日16時,橫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3月21日晚,關於近日網傳「橫縣學生被性侵」事件,當事人趙麗到該局刑偵大隊報案稱,其於2010年至2014年在我縣雲表鎮某小學就讀期間,曾多次被該校男老師鄧某某性侵。接報案後,該局依法受理,並於2020年3月22日立案偵查。目前已將涉案嫌疑人鄧某某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封面新聞)



法官介紹,近幾年受理的女童遭受強姦、猥褻案件中,犯罪者多為「熟人」身份,包括鄰里、親屬,父母的朋友同事等,這類人員隱蔽性高,且大部分受害女童缺乏對性侵害的分辨能力和防範意識,導致出現長期、多次遭受侵害的情況。更糟糕的是,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後,由於極度自卑,不善於與他人溝通,往往會有輕生的念頭或行為發生。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家長及學校需開展對自我保護教育和性教育工作,時刻提醒孩子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教育家》雜誌自2018年9月起開設」性教育課堂「專欄,指導學校、家庭開展性教育。面對頻發的性侵事件,請老師、家長們不要再談性色變,為孩子上好性教育課,盡力保護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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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本文綜合整理自光明日報、新民周刊、新京報、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