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某外省公職人員販賣企業法人信息被南京警方抓獲!

2019-08-05   新余網警巡查執法

個人信息的非法泄露

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大公害

以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

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或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

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

均屬於「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

近日,南京警方在 " 凈網 2019" 專項行動中破獲了一起買賣企業精準信息案件,剷除了一條買賣利益鏈,抓獲信息源頭泄露方——某省市場監督管理廳處級幹部鄭某以及二級、三級中間商詹某、張某,3 名嫌疑人累計非法獲利近 30 萬元。

網上有人兜售非公開個人信息

今年 2 月,南京市公安局網安支隊駐鼓樓分局大隊在網際網路巡查過程中發現,暱稱為 " 企業 & 法人 " 的網民在網上出售全國範圍內的公司企業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公司地址等非公開個人信息。其中包括南京 20 余家企業信息。


經過進一步偵查,民警發現該網民長期活躍於湖北武漢市,根據相關線索,3 月 28 日警方趕赴武漢,將詹某抓獲,現場查獲尚未販賣的公民個人信息數十萬條。


經初步審訊,民警查明詹某無業在家,平時靠倒賣個人信息賺錢。但,有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這樣精準信息的,應該是工商部門內部人員泄露的,警方對此展開進一步調查。

處級幹部利用職務之便售賣個人信息

通過進一步審訊,詹某交代了其上級中間商是張某,詹某以 20 元一條信息的價格從張某處購買,之後以 35 元的價格賣出。今年 4 月初民警趕赴北京,將張某抓獲歸案。


處級公務員販賣企業信息上萬條

為了徹底剷除這條利益鏈條,專案組民警調閱大量線索,經過調查取證,發現張某的數據來源是外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的鄭某,51 歲的鄭某是某省市場監督管理廳信息處主任。


自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5 月,鄭某利用職務之便通過網絡售賣全國各地公司企業法人代表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個人精準信息。

鄭某供述,他所售賣的公民個人信息對外賣是十塊錢一條經查實,鄭某的交易資金達十萬元左右。今年 5 月中旬,專案組民警在鄭某工作單位內將其抓獲。


3名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捕

經查,非法售賣個人信息的行為,是鄭某賺零花錢的手段,鄭某覺得在網上售賣企業法人代表個人信息是比較隱蔽的事情,沒想到公安機關會抓到他。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6月16日,嫌疑人鄭某、詹某、張某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如何有效避免個人信息被泄露?

公民個人信息,尤其是精準信息的泄露,將衍生多種犯罪。個人的精準信息被泄露,存在冒用身份辦理信用卡,被盜刷等違法行為;而企業法人的精準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後,便可將一家負債纍纍的公司更換法人代表,從而惡意轉移債務。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保護意識,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駕照、護照等證件,不要隨意在外面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隨便掃描微信二維碼信息;不要隨便使用公共區域的WiFi等。若遭遇個人信息泄露,請及時報警!

素材來源:現代快報全媒體、南京晨報、看看新聞KNEWS、江蘇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