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作者在漢長安城遺址鑽探
今天有機會參加中國秦漢史學會和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兩會會長聯席會議很高興, 感謝李憑會長的盛情邀請。因為參加 「曹操高陵考古發現新聞發布會」, 我發表了一些學術意見, 在社會上引起一些人的質疑。我這裡想就安陽西高穴二號墓被確認為曹操高陵的考古學確認過程、 科學依據、 認知邏輯談些意見, 並就一些對曹操高陵考古確認的部分 「質疑」 作以釋疑。
古代墓葬的考古研究, 首先要解決墓葬時代與等級 (或規格) 問題, 如果考古發現資料具備, 還有必要進一步探討墓葬的墓主。對新的考古資料認識要從已知作為出發點探討未知, 其中對比研究是考古學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安陽西高穴大墓由南北排列的兩座墓組成, 一號墓居北, 二號墓位南。漢代大型墓葬排列規律, 一般是南北排列的二墓, 南墓為主墓;東西排列的二墓, 西墓為主墓。西高穴大墓為南北排列的兩座墓,其中南部的二號墓應為主墓。再從已經考古發掘獲得的資料來看, 西高穴大墓中的一、 二號墓規模, 後者大於前者。據此, 又可進一步判定西高穴大墓的二號墓應為主墓。二號墓為 「甲」 字形墓, 由一條斜坡墓道和前室、 後室及 4 個側室構成, 屬於斜坡墓道的雙室磚室墓。斜坡墓道長 39.5 米、 寬 9.8 米, 墓道最深處距地表 15 米, 墓道兩壁各有 7 個台階, 由上向下, 逐級內收。墓室墓壙東邊寬 22 米、 西邊寬19.5 米 , 東西長 22 米 。墓門寬 1.95 米 , 高 3.02 米 , 墓門為石門 , 其外有 3 層封門磚 , 墓門頂部磚券 。墓室有前室與後室, 二室平面均近方形, 邊長約 3.8 米, 四角攢尖頂。前室與後室南北兩側各設置一個側室, 側室平面均為長方形。後室西部與其南、 北側室各有一葬具遺蹟或遺存。墓室石板鋪地, 石板一般長 95 厘米、 寬 90 厘米。4 個側室均置石門, 發現多件殘存石門石塊。該墓曾遭到嚴重破壞與多次盜掘, 但是仍然發現了一批重要文物, 如陶鼎、 罐、 壺、 盤、 盆、 耳杯、 灶、 倉、 陶俑等陶明器, 刻有畫像的殘石塊, 石璧與石圭, 東漢五銖錢, 鐵甲、 鐵劍、 鐵鏃、 弩機構件等兵器, 蓋弓帽、 傘帽、 銅鈴等車馬器, 銅帶鉤、 鐵鏡、 帳鉤、 石枕、 陶硯等用具, 59 件刻銘石牌和 3 個個體的人頭骨等。[1]過去已經考古發現的東漢晚期至魏晉時期的高等級墓葬有多座, 如河北定縣北陵頭東漢中山國中山穆王劉暢夫婦合葬墓、[2]徐州土山東漢晚期某代彭城王或王后墓、[3]山東濟寧普育小學的任城王劉博或劉佗之妻墓葬、[4]曹魏都城洛陽曹休墓和三國時代偃師杏園的 「約當曹魏前期」 M36 及約在西晉中晚期的M34、[5]249 年的安徽馬鞍山朱然墓[6] 及其家族墓 (270 年的朱績墓)、 [7] 馬鞍山宋山東吳景帝孫休墓葬 、[8]南京上坊孫吳墓[9]等, 通過上述墓葬與西高穴二號墓對比研究, 它們的墓葬形制、 規格相近。不少方面, 西高穴二號墓的規制似乎更大一些, 如西高穴二號墓的墓道寬度近 10 米、 墓室地面鋪置的石板邊長 1 米左右、 墓室內高達 6 米之上等。根據西高穴二號墓墓葬形制、 規格與出土的陶壺、 陶盤、 陶罐、陶灶、 陶倉、 畫像石、 五銖錢、 石圭、 石璧等遺物來看, 西高穴二號墓時代應為東漢晚期, 墓葬規格應為東漢晚期的 「王陵」 級墓葬。
通過對西高穴二號墓發現的刻銘石牌文字內容和字體時代、 西高穴二號墓出土男性人頭骨與文獻記載的曹操去世年齡、 西門豹祠遺址和鄴城遺址與西高穴二號墓相對分布位置、 出土 「魯潛墓誌」 與西高穴二號墓地望關係、 西高穴二號墓的地勢和 「不封不樹」 現象與歷史文獻記載、 中國古代帝王陵墓與都城位置關係等方面綜合研究, 我認為西高穴二號墓墓主人就是死於東漢晚期的魏王曹操, 西高穴二號墓就是曹操 「高陵」。
一、 關於 「七十二疑冢」 的 「釋疑」
曹操高陵考古發掘之後, 有些人提出, 曹操有 「七十二疑冢」, 為什麼就把西高穴二號墓確認為曹操高陵?其實 「七十二疑冢」 是宋代以後編造的傳說, 真實的歷史上不存在 「七十二疑冢」。「疑冢」之說, 歷史文獻較早的見於唐代張瑝、 張琇之墓設置疑冢。北宋王安石的 《將次相州》 詩中有 「青山如浪入漳州, 銅雀台西八九邱」。這裡的 「八九邱」 是否為 「七十二疑冢」 還說不清楚。南宋文人范成大 《攬轡錄》 記載:「入曹操講武城, 周遭十數里, 城外有操疑冢七十二, 散在數裡間。」 南宋劉辰翁《金縷曲·賀新郎》:「寂寞西陵歌又舞, 疑冢嵯峨新土 。」 此後, 元明清時代關於曹操 「七十二疑冢 」 傳說越來越多、 越來越離奇, 有的說 「七十二疑冢」 中的曹操墓被發掘了, (王士禎 《居易錄》 卷 29) 有的說曹操墓在漳河河底。(《堅瓠續集·漳河·曹操墓》、 《聊齋志異·曹操冢》) 20 世紀 80-90 年代, 考古工作者已經將地方志書認定的 「七十二疑冢」 究明, 它們屬於南北朝時代的東魏、 北齊墓葬。至於說曹操墓葬於漳河河底的說法, 更是經晚近 《聊齋志異》 等記述流傳下來的演繹。關於曹操高陵的位置, 在魏晉南北朝時代是清楚的, 《三國志·武帝紀》 記載曹操於 「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三國時代, 曹操高陵地面之上還有陵園及祭祀、 拜謁活動的建築, 《三國志·魏書·于禁傳》中就記載了于禁 「謁高陵」 的事情。至於十六國時代的魯潛墓誌記述其墓葬方位, 還是以魏武帝高陵為坐標點。[10]唐太宗征高麗, 路經鄴城, 親祭過曹操高陵, 並作 《魏太祖祭文》。至北宋初年, 曹操高陵還是明確的, 宋太祖乾德四年 (966 年) 曾在其詔書中說 「魏武帝葬高陵, 在鄴縣西」。並要求設置 「守冢戶」。(王明清 《揮麈錄》) 可見曹操墓 「七十二疑冢」 之說是北宋以後的事情了。
2004年作者在阿房宮前殿進行考古工作
二、 關於 「石牌」 造假說的 「釋疑」
曹操高陵認定與石牌關係密切, 其中的刻銘 「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 「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刀」、「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 」 石牌備受關注 。有人認為 , 刻銘 「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刀 」 石牌是從盜墓分子那裡繳獲的, 因而其作為 「文物」 的真實性令人質疑, 不排除石牌造假可能。目前我們考古發掘的不同時代古代墓葬數以數十萬計, 其中古今被盜的墓葬為數眾多, 但是至今還沒有發現盜墓者將偽造的假文物埋入古代墓葬中的事例。我認為盜墓者盜墓目的是利益驅使, 是為盜取文物賣了換來金錢, 這是古今盜墓者盜墓的共同目的。我不明白, 盜墓者為什麼要費盡力氣製作假文物埋入墓室中?上述假設的邏輯是不可思議的。其實現在所說從盜墓者那裡繳獲的石牌只是 1 枚, 在西高穴二號墓考古發現的石牌有60 多枚 。有人說二號墓被多次盜掘 , 因此石牌已存在被盜墓者帶入墓室的可能性 。但是 , 有的石牌是考古工作者在未經擾動的原地層、 原方位發掘出土的, 如在一件漆盤底下發現的數枚石牌, 可以說明二號墓原來就放置了石牌, 我們從已知未經擾動的石牌可以確認所謂 「擾動」 石牌的真假。
如前所述, 盜墓者製作假石牌放入古墓之內的推測是違背人們的基本思維邏輯的。還有人認為這些出土的石牌刻銘文字不像漢隸, 或者說刻銘文字字體有的規整, 有的比較潦草。我認為考古學的比較研究方法是從已知探討未知, 曹操高陵的石牌刻銘文字應該與其時代相近的文字進行對比, 考古發現東漢晚期的漢字為數不少, 古文字學家經過認真對比研究得出石牌刻銘屬於漢隸的結論是可靠的, 以主觀上的所謂 「像不像」判斷, 是不能作為依據的。至於說石牌刻銘文字不甚一致, 這可能是刻銘者的不同或刻銘時間的不一所致。如 8 枚 「圭形」 石牌 (即刻銘 「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 刻銘文字與 「六角形」 石牌刻銘比較,前者較為潦草, 後者較為規整。前者製作時間應在曹操去世之後、 入葬之前的 27 天之內, 後者製作時間應在曹操預作壽陵至下葬之前的一年半時間內 (其中多有可能在曹操去世之前)。
有人認為石牌刻銘文字中的 「常所用」、 「 挌虎」 等不應該是那時的語言。其實是不是那時的語言文字, 查一查文獻就清楚了。圭形石牌刻銘中的 「常所用」 為漢魏南北朝之際通行使用的語言, 如 「常所用御幘青縑蓋」、 「常所用銅斗」、 「常所用弩」 等。有人根據文獻有 「即敕以己常所用御幘青縑蓋賜之」 記載, 而認為 「常所用」 為皇帝將其使用物品賜與其他人的專用用語, 這是不能成立的, 其實關於「常所用」 不只限於帝王, 更不只是用於其將自己東西賜予別人 , 如 《宋書·肖思話傳》 卷 78 載:「初在青州, 常所用銅斗, 覆在藥廚下。」 此外文獻中還有 「常所用弩」 等。「挌虎」 亦為漢魏時代習用語。如 《魏書·羯胡石勒傳》 卷 95 載:「賈霸率工匠四千, 於岡山造獵車千乘, 轅長三丈, 高一丈八尺, 罝高一丈七尺。格虎車四十乘, 立行樓二層於其上。」 《文選》 謝靈運 《擬魏太子鄴中集詩》 註:「王肅《格虎賦》 曰:羽騎雲布, 蘭車星陳。」 格虎應為狩獵。上述文獻之 「格虎」 與石牌刻銘 「挌虎」 同。還有人認為, 「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 等斷句應為:「魏武, 王常, 所用, 挌虎大戟。」 並認定西高穴二號墓為 「王常」 墓葬。上述斷句, 顯然與上面所指出的東漢晚期至魏晉時代 「常所用」 為當時習用語相矛盾。以此為基礎否定西高穴二號墓為曹操高陵, 並進而將該墓認定為 「王常墓」, 這些都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再說, 西高穴二號墓的規格為王陵級、 時代為東漢晚期, 所謂 「王常墓」 不可能同時具備上述兩個 「硬體」。
也有人提出, 石牌刻銘中的 「大刀」、 「大戟」, 與曹操所處時代、 身份均不符, 從而證明石牌有問題。其實上述石牌刻銘文字恰恰佐證了西高穴二號墓的時代為東漢晚期。東漢晚期的中山穆王劉暢墓(河北定縣 43 號墓), 隨葬有長 105 厘米的大刀。[2]東漢晚期在軍隊中, 「刀」 作為武器已基本取代了長劍, 成為軍隊中大量裝備的武器, 東漢末期大刀取代長劍的變化已接近尾聲。「戟」 在東漢末年、 三國時期更是軍隊中最主要的格鬥兵器。[11]「圭形」 石牌刻銘中的 「魏」 字, 在 「委」 與 「鬼」 之間的下端夾一 「山」 字, 這是東漢末年至魏晉時期較為通行的寫法。「六角形」 石牌刻銘中的 「木墨行清」、「出圃床」、 「百辟刀」、 「白練單裙」、 「香囊」 等, 都是東漢至漢魏時期的通用名詞 。如 「木墨行清 」 之「行清」 即那時的 「廁所」 稱謂。東漢末年, 「百鍊刀」 也被稱為 「百辟刀」。上述石牌刻銘文字有力地佐證了作為東漢晚期石牌的真實性、 可靠性。從以上所列舉的石牌刻銘文字涉及的內容, 其時代均為東漢晚期的事物與用語, 因此這些石牌的時代應為東漢晚期。「六角形」 石牌的刻銘內容絕大多數為 「日常生活」 的用品, 這些石牌又均出土於後室, 它們與戰國秦漢時代至魏晉時期墓葬中的 「遣冊」 性質相近, 這也佐證二號墓出土石牌與其墓葬時代的一致性。
三、 對西高穴二號墓未出墓誌、 哀冊說 「質疑」 的釋疑
有人認為西高穴二號墓沒有出土或發現墓誌, 因此就不能確認其為曹操高陵。這涉及到兩個問題:第一, 真正意義上的墓誌使用時代問題;第二, 東漢晚期王陵級墓葬是否使用墓誌問題。關於墓誌 (指石刻自身寫明墓誌者) 的考古發現, 目前所知 1965 年遼寧朝陽西上台考古發掘的北魏早期劉賢墓出土的墓誌,[12]南朝劉宋大明八年 (464 年) 劉懷民墓出土的墓誌, 「標誌著墓誌這一名稱的正式形成」。[13]至於已經考古發現東漢晚期王陵級墓葬之中還沒有出土過 「墓誌」, 因此, 要求曹操高陵只有發現墓誌才能確認的說法, 是不切實際的。
至於 「哀冊」 的使用, 在已經考古發掘的 50 余座漢代諸侯王墓中, 沒有發現一座墓出土 「哀冊」。墓葬中考古發現 「哀冊」 的有唐高宗和武則天乾陵陪葬墓———懿德太子墓、[14]唐史思明墓、[15]南唐二陵墓、[16]前蜀王建等。[17]上述各墓之所以使用了 「哀冊」, 是由於其均以帝陵規制墓葬, 如懿德太子墓按照帝陵規制———「號墓為陵」 埋葬的。史思明 759 年叛唐, 自稱大燕皇帝, 將幽州改名燕京作為其都城,死後以帝陵規制葬於北京豐臺。(《新唐書·史思明傳》) 曹操高陵是 「王陵」, 不是 「帝陵」, 曹操墓沒有發現 「哀冊」 應屬正常現象。
四、 關於曹操高陵 「薄葬」 不薄說的釋疑
關於 「薄葬」 的想法和做法, 在兩漢時代並不鮮見。《史記·孝文本紀》 載:孝文帝 「治霸陵皆以瓦器, 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 不治墳, 欲為省, 勿煩民」。「霸陵山川因其故, 毋有所改。」 《後漢書·光武帝紀》 載:「初作壽陵。將作大匠竇融上言園陵廣袤, 無慮所用。帝曰:『古者帝王之葬, 皆陶人瓦器, 木車茅馬, 使後世之人不知其處。太宗識終始之義, 景帝能述尊孝道, 遭天下反覆, 二霸陵獨完受其福, 豈不美哉!進所制地不過二三頃, 無為山陵, 陂池裁令流水而已。』」古代帝王陵墓的 「薄葬」, 歷來將 「不封不樹」 作為十分重要的內容與標誌。如漢文帝霸陵 「不治墳」、 「 山川因其故, 毋有所改」;(《史記·孝文本紀》) 漢明帝 「不起山陵」;(《後漢書·王符傳》) 《漢書·張臨傳》也記載 「薄葬不起墳」;《漢書·楚元王傳》 記載:「黃帝葬於橋山, 堯葬濟陰, 丘壟皆小, 葬具甚微。舜葬蒼梧, 二妃不從。禹葬會稽, 不改其列。殷湯無葬處。文、 武、 周公葬於畢, 秦穆公葬於雍橐泉宮祈年館下, 樗里子葬於武庫, 皆無丘壟之處。」 讓活人能夠看到死者的 「薄葬」, 「不封不樹」是最為直觀的, 實際上也是被古人視作最為重要的 「薄葬」 內容。西高穴二號墓就是一座東漢時代末期具有王陵形制與規格的 「不封不樹」 的墓葬。
當然, 「薄葬」 還有其他內容, 如:「皆以瓦器, 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史記·孝文本紀》) 「不藏金玉珠寶」;(《後漢書·王符傳》) 曹操在其 「遺令」 中也有「斂以時服 , 無藏金玉珠寶 」 的記載 。(《三國志·武帝紀 》) 曹植 《武帝誄 》 載 , 曹操入葬時 「躬御綴衣、 璽不存身。唯紼是荷, 明器無飾。陶素是嘉, 既次西陵」。曹操墓已經被毀、 被盜多次, 但是從現在墓室考古發現的遺物來看, 至少 「明器無飾」、 「陶素是嘉」 是一致的, 其明器以各種各樣的陶器出土數量最多, 這些明器均 「無飾」, 可謂 「陶素」。至於發現的一些金、 玉質地的遺物, 應屬於其 「斂以時服」 的遺存, 它們與 「無藏金玉珠寶」 並不矛盾。曹操高陵的陵寢建築也可體現出其 「薄葬」 特點。根據文獻記載, 曹操高陵的地面之上仍然有陵寢建築, 《晉書·禮志》 記載:「高陵上殿屋皆毀壞, 車馬還廄, 衣服藏府。」 此 「殿屋」 即陵寢建築。但曹操高陵陵寢建築規模應該是比較小的, 因此文獻記載其為 「殿屋」, 而 《三國志·于禁傳》 卷 17 更稱曹操高陵陵寢建築為 「陵屋」。從目前考古調查所了解的情況來看, 曹操高陵與漢代帝王陵墓的陵寢建築相比較, 其規模要小很多, 在西高穴二號墓墓道南北兩側發現的一些較小的柱洞遺蹟, 也可反映出其原來 「陵屋」 規模不大。就是這些規模不大的 「陵屋」, 在曹丕時代也已是 「高陵上殿屋皆毀壞」, 我們目前能夠考古發現的曹操高陵陵寢建築遺存基本反映了這一歷史情況。至於在曹操高陵墓室之中發現的石質瓦當, 此應為高陵墓室之中的石質葬具, 它與曹操高陵地面之上的陵寢建築無關。
五、 關於曹操墓在安徽亳縣說的釋疑
中國古代的喪葬習俗為古人去世之後一般葬於其 「家鄉」, 帝王以 「國」 為家, 都城是國家的縮影,帝王視 「都城」 為其 「國」 的代表, 根據中國古代帝王陵墓埋葬規律, 一般帝王陵墓安排在帝王都城附近, 如商代晚期都城———殷墟的王陵區在殷墟西北部的西北崗一帶, 春秋時代秦國都城雍城的附近安葬著在此執政的秦公陵, 戰國時代秦咸陽城西北部有秦王陵, 秦始皇陵在秦都咸陽附近, 趙王陵在趙都邯鄲附近, 齊王陵在齊臨淄城附近, 西漢帝陵埋葬在漢長安城北部咸陽塬和東南部一帶, 東漢帝陵和魏晉帝陵在都城洛陽的邙山一帶, 漢代諸侯王墓一般在其王國都城附近 (如北京大葆台漢墓、 江蘇徐州獅子山楚王陵、 河南永城梁王陵、 廣州南越王墓等分別位於各自王國廣陽國、 楚國、 梁國、 南越國都城附近), 唐十八陵分布在唐長安城以北的 「北山」 一帶, 北宋帝陵在京畿鞏義, 安徽鳳陽的朱元璋以南京為都城, 去世之後葬於南京;明十三陵安葬著以北京為都城的明代皇帝的帝陵, 原籍東北地區的清代諸皇帝, 其陵墓分別位於清代都城北京附近的東北部 (清東陵) 和西南部 (清西陵)。曹操以鄴城為王,作為 「魏王」 的曹操陵墓理應埋葬於鄴城附近。東漢晚期和曹魏時代鄴城的 「魏王」 只有曹操, 鄴城作為東漢晚期曹操的王都, 這裡東漢晚期的王陵則非曹操莫屬, 其他王陵不可能在此。
六、 關於曹操墓出土頭骨 DNA 研究的釋疑
曹操高陵出土的 3 個頭骨中, 其中 1 個頭骨被鑑定為男性、 死亡年齡 60 歲之後, 這與高陵墓主人曹操的性別、 去世年齡基本相同, 這進一步佐證了西高穴二號墓墓主為曹操。但是有些人提出, 應對其進行 DNA 鑑定才能最終確定曹操墓。這個意見是理想的, 然而, 正如張君研究員所指出的那樣, 人死以後, 其 DNA 分子會迅速降解, 遺傳物質隨著時間的推移將不斷減少。
時間越長, 能夠從骨骼中提取基因片斷的信息就越小, 因此依次提取的鑑定樣品的科學性就越低。其次, 對於 DNA 鑑定而言, 目前還存在著技術問題:遺傳基因中的 DNA 有線粒體 DNA 與細胞核 DNA, 前者的分析可探究母系親緣關係;細胞核 DNA 中的 Y 染色體只存在於男性, 後者可探究父系親緣關係。由於線粒體 DNA 具有數量多、 變異快及易於提取和鑑定的特點, 因此在古代人群親緣關係研究中應用較多。核 DNA 的 Y 染色體由於核基因的突變積累緩慢, 不易鑑定。缺少人類 Y-DNA 變異信息, Y 染色體是單拷貝基因, 擴增困難較大, 因此 Y 染色體 DNA 主要用於性別鑑定。人骨 DNA 的實驗, 需要嚴防標本被人、 水污染。西高穴二號墓曾經多次被盜毀, 曹操的頭骨也被人為地從後室拋置於前室。這樣環境下提取的人骨, 在實驗過程中要清除上述污染幾乎不可能。
能否從古代骨骼標本中成功提取 DNA,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骨骼的保存程度。曹操高陵中的人骨標本保存都不大好, 成功提取的機率很低。[18]從社會學角度來看, 即便提取 DNA 成功, 又將面臨沒有可資科學比較研究的參照標本。而用於比較的 DNA 標本當然必須是曹氏後人的。然而 1800 年以來, 曹氏後人早已經過無數次男男女女間的基因交換, 基本已無可能找出真正有參考意義的標本了。
本文源於《學術研究》 , 2010 (7) :122-127
作者系第十、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學部主任、學部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