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被懷疑是小偷 遭到五人暴打

2020-05-06     南海網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海口5月6日消息(記者 王天宇 通訊員 王倩)懷疑他人是小偷,五男子竟然將被害人打成重傷。近日,海口市美蘭區法院審理此案,五男子分別獲刑。

2019年4月1日4時許,被告人黃某、鄭某、張某在海口市海甸島一西路紫金山大廈附近一家奶茶店門口喝酒,期間因懷疑被害人陳某某系小偷而發生糾紛,黃某、鄭某、張某便使用紅色塑料方凳毆打陳某某頭部等身體上部;之後黃某又電話聯繫被告人王某琦,讓其前來幫忙打架,王某琦答應後糾集被告人陳某一起騎著電動車到達案發現場,在黃某的指認下,陳某對陳某某扇了一巴掌,陳某某隨後倒地昏迷。案發後被告人黃某、鄭某等人陸續離開現場,鄭某姐姐王某女見狀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後陳某某被送至海口市人民醫院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經鑑定,被害人陳某某損傷屬重傷二級。

2019年4月1日23時許,被告人黃某、鄭某、張某到海口市公安局紅島邊防派出所投案自首;同年4月22日,被告人王某琦、陳某到海口市公安局紅島邊防派出所投案自首。案發後黃某、鄭某、張某、陳某、王某琦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陳某某人民幣27萬元,陳某某對被告人黃某、鄭某、張某、陳某、王某琦予以諒解。

海口市美蘭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鄭某、張某、陳某、王某琦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黃某、鄭某、張某、陳某、王某琦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並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對其五人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黃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鄭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王某琦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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