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凌晨1點30分許,新干縣公安局特巡警隊員巡邏至站前西路建設銀行附近時,發現一名男子行跡可疑,遂上前進行盤查。
盤查過程中,該名男子一直閃爍其詞。隨後,特巡警隊員在其身上查獲一把破窗錘及車鑰匙等物品,對為什麼攜帶破窗錘,該男子始終無法自圓其說。帶隊巡邏民警經信息查詢發現,該男子名叫蔣某,今年30歲,新干縣人,有盜竊車內財物前科並有交通工具,遂將其移交至有關辦案單位做進一步調查,並配合安排警力就近尋找嫌疑車輛。
(作案工具及隨身物品)
通過仔細查找,民警最終在箱包城小區附近發現該名男子駕駛的車輛,並在該車後備箱內查獲煙、酒、皮包等物品。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蔣某一直居住在樟樹市。4月28日晚上,他開車從樟樹返回新干,因為缺錢用,就準備在新干偷點錢或東西,正在尋找作案目標時被巡邏的特巡警隊員盤查,隨後被移交給辦案單位做進一步調查。
(指認作案現場)
據犯罪嫌疑人蔣某交代,車輛後備箱內的贓物均是在樟樹等地盜竊所得,作案數十起。他稱自己雖然是新幹人,對新干很了解,但很少在新干作案,只有2018下半年的時候在縣城偷過7輛車。主要因為新干這些年的治安巡邏太嚴密了,三次回到新干想作案,就有兩次被特巡警隊員盤查,這次鋌而走險終究是被抓了。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好在有特巡警巡邏發現
才讓車主免受損失
特巡警就是這樣一群人
一身警裝
兢兢業業在崗
迎送晨曦霞光
日夜負重前行
譜寫平安華章
其實
盜竊車內財物屬於可防性案件
公安機關的巡邏防控固然不可少
但只要我們的駕駛員、車主提高警惕
提升安全防範意識
就可防止此類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