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收餐位費?撫州一酒店被罰8000元

2019-12-21     掌上撫州

請客吃飯,

外出就餐是人們的日常休閒活動之一,

被餐廳收取數額不等的餐位費

很多人也習以為常。

撫州一顧客就遇上了這種情況。


「吃飯前未告知有餐位費,錢不多,但如此收費是否合理?」近日,網友「夏天天天天」在《問政撫州》平台留言反映稱,夢湖東路笑笑家鄉廚違規收取餐位費,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12月20日,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平台作出回復稱,

已將網友的投訴分派至

所屬轄區臨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

臨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

對夢湖東路笑笑家鄉廚酒店

進行了執法檢查。



經現場調取該餐飲店的部分收款單,收款單的收費項目上有「餐位費」一項,與網友投訴內容一致。詢問調查中,該店經營者也對收取餐位費一事予以承認。執法人員現場保存了該店11月1日至11月4日的結帳單據。經計算,收取的餐位費金額合計220元。



笑笑家鄉廚酒店收取餐位費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從事餐飲業的經營者,提供的食物應當符合質量安全和衛生要求;因不符合質量安全和衛生要求給消費者的健康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經營者應當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務的價格,不得收取包廂費、開瓶費、餐具消毒費等不合理費用。」的規定。


臨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

當場對該店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

責令該店不得收取「餐位費」等

不合理費用,

退還對投訴人違規收取的餐位費,

並依據法律法規,

對該店做出了

罰款人民幣八千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目前,

該店經營者已履行了處罰決定,

並退還了投訴網友14元的餐位費。



臨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

將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告知網友,

網友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iuFoNG8BMH2_cNUgLo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