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微6月2日重新上會:公司不構成侵權,敗訴可能性非常低

2020-05-25     手機中國聯盟

原標題:敏芯微6月2日重新上會:公司不構成侵權,敗訴可能性非常低

集微網消息,早在4月30日,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發布2020年第22次審議會議公告的補充公告稱,因蘇州敏芯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敏芯微」)在本次上市委審議會議公告發布後出現重大事項,根據本所相關規則規定,本次上市委審議會議取消審議敏芯微發行上市申請。

不過,近來,據集微網查詢得知,敏芯微將於6月2日正式上會,而在同一日,寒武紀也將正式上會,此前圍繞敏芯微和寒武紀的「輿論」不斷,此次兩者能夠成功過會我們暫且不知。

敏芯微:公司不構成侵權,敗訴可能性非常低

資料顯示,敏芯微是一家以MEMS傳感器研發與銷售為主的半導體晶片設計公司,目前主要產品線包括MEMS麥克風、MEMS壓力傳感器和MEMS慣性傳感器。經過多年的技術積累和研發投入,公司在上述MEMS傳感器晶片設計、晶圓製造、封裝和測試等各環節都擁有了自主研發能力和核心技術,同時能夠自主設計為MEMS傳感器晶片提供信號轉化、處理或驅動功能的ASIC晶片,並實現了MEMS傳感器全生產環節的國產化。

據業界人士表示,此前敏芯微上會暫緩,極有可能是與歌爾股份專利訴訟有關。據披露,敏芯微就與其競爭對手歌爾股份涉及專利訴訟。

2019 年 7 月 29 日,歌爾股份以發行人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第 ZL201521115976.X、第 ZL201520110844.1 及第 ZL201020001125.3 實用新型專利權為由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發行人立即停止侵害其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行為,包括立即停止製造、銷售和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銷毀被控侵權產品,以及銷售專用於製造被控侵權產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及設備,並要求發行人賠償 400 萬元、300 萬元及 300 萬元(合計 1,000 萬元)以及承擔訴訟費用以及歌爾股份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並請求法院判令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行為,包括立即停止使用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

此前股書招披露,敏芯微上述專利權糾紛尚未結案,無法確定該糾紛對敏芯微造成的實際損失,但上述糾紛不會影響敏芯微今後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會對敏芯微經營業績與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會對本次發行構成實質性障礙。

5月22日,據敏芯微回複審核中心表示,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就歌爾股份惡意訴訟事項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並已獲受理;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就歌爾股份不正當競爭事項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並已獲受理,將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召開庭前會議。

敏芯微在回覆中還強調:(1)涉訴專利穩定性不足歌爾以實用新型為主的專利穩定性有限,2019 年 7 月侵權訴訟涉及的歌爾的 3 項專利已經被整體無效或核心權利要求被無效,其中一項訴訟歌爾已主動撤訴。

(2) 公司不構成侵權,敗訴可能性非常低,主要原因如下:1)依據第三方出具的鑑定報告或不侵權分析報告,公司涉訴產品未包含涉訴專利未被宣告無效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同或等同的全部技術特徵,不存在侵犯原告涉訴專利權的情況;

2)2019 年 11 月後所有侵權訴訟均未提供有效的侵權比對證據。根據《民事 訴訟法》第 64 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換言之,原告必須對侵權事項和訴訟請求進行舉證。

受益5G和TWS耳機:2020年營收增長20%-40%

對於2020年的業績問題,敏芯微表示,公司研發與銷售的 MEMS 傳感器是通用型器件,不具有定製化特徵,且由於下游主要為消費電子行業,從下訂單到最終交貨的周期較短,下遊客戶通常從下單到提貨的周期不會超過 1 個月,在手訂單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的趨勢不具有預見性。

受5G通信建設等因素的驅動,從 2019 年下半年開始,手機等傳統消費電子市場逐步回暖,同時TWS耳機市場也快速發展。通過向下遊客戶訪談了解到,雖然新冠疫情對消費電子市場的復甦形成了一定衝擊,但對市場需求的影響更多的是延遲而非大幅度減少,部分市場需求從今年上半年推遲到下半年,預計年中和三季度市場需求將出現回暖。

同時,公司自主封裝測試產線正在建設中,已開始為公司提供部分封裝測試產能,公司自主封裝測試MEMS麥克風產品已開始實現出貨並向品牌客戶送樣,進入客戶驗證階段,預計下半年來自上述品牌客戶的訂單將成為公司新的增長點。因此,基於前述預期,公司初步預計2020年全年營業收入較去年增長20%-40%,不存在業績大幅度下滑的風險。(校對/GY)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ikk2SHIBd4Bm1__Yn0d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