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展改革委11月6日消息,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以下簡稱《目錄(2019年本)》)。《目錄(2019年本)》共涉及行業48個,條目1477條,其中鼓勵類821條、限制類215條、淘汰類441條,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目錄(2019年本)》修訂重點包括:
大力破除無效供給
適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標準,新增或修改限制類、淘汰類條目近100條。同時,對現有條目不能完全覆蓋,且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在限制類和淘汰類中分別設置了兜底條款。
提升科學性、規範化水平
對限制類、淘汰類條目,明確品種和參數,突出可操作性;對鼓勵類條目,發展方向比較明確的領域,儘可能明確指標參數,方向尚不明確的新產業新業態,則"宜粗不宜細",僅作方向性描述。同時,把市場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從限制類刪除。
《目錄(2019年本)》與上一版相比,從行業看,淘汰類新增了"採礦"行業的相關條目:
採礦淘汰類
1、集中鏟裝作業時人工裝卸礦岩
2、未安裝捕塵裝置的乾式鑿岩作業
3、主要無軌運輸巷道及露天采場採用人力或畜力運輸礦岩
4、地下礦山使用非阻燃電纜、風筒和輸送帶
5、地下礦山主要井巷使用木支護
6、地下礦山採用空場法採礦(無底柱採礦法)采場內人工裝運作業
7、地下礦山採用橫撐支柱採礦法
8、露天礦山採用擴壺爆破
9、露天礦山採用掏底崩落、掏挖開採、不分層的"一面牆"開採
10、露天礦山使用爆破方式對大塊礦岩進行二次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