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離世以後,涵涵真的就像歌里唱的「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投進媽媽的懷抱,幸福享不了。世上只有媽媽好,沒有媽的孩子像個草,離開媽媽的懷抱,幸福哪裡找?」
父親母親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農閒的時候進城打工,補貼家用。母親在一家賓館當保潔員,母親一直過著拮据的日子,在賓館裡看到客人不用的用品就帶回家裡,有一次,賓館舉行一場大型的會議,會議過後,母親把會場裡的花盆帶回家,有人舉報母親偷竊。
領導殺雞儆猴,開會批評母親並且罰她半月的工資,同事們對她冷嘲熱諷。老實巴交的母親感覺受了莫大的侮辱,數日不言不語直到有一天,墜樓身亡。
母親死後,賓館索賠50萬,母親出殯的那天,到了晚上就有人上門提親。爺爺奶奶父親並沒有因為母親的離開而痛不欲生,父親很快進入另一段婚姻。
爺爺奶奶重男輕女,涵涵的出生沒有給爺爺奶奶帶來一絲快樂。涵涵的母親因為沒有生男孩而受爺爺奶奶的冷落。所以涵涵母親的死去,並沒有給爺爺奶奶帶來一絲的傷痛。
父親婚後不久,後母就懷孕了,而且生了一個男孩,爺爺奶奶如獲至寶,把同父異母的弟弟捧在手裡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父親也沉浸在有兒子的喜悅里,他們都忽視了涵涵的存在。
涵涵自從母親去世後,每天生活在痛苦裡,她思念母親。母親在世的時候,雖然給不了她富足的生活,可是母親愛她,關心她。她是母親心裡的寶。
父親自從有了母親的賠償金,瞬間脫貧,在村子裡成了有錢人,給後媽買漂亮的衣服,買金銀首飾,還給他們兒子大擺宴席喝滿月酒。
母親的離開,讓父親瞬間成了有錢人。父親也成了有尊嚴的人,遠親近鄰和父親走的也是越來越近,而且也有錢孝敬爺爺奶奶。父親有錢了,有了新的家庭,又有了兒子,父親的腰板直了,爺爺奶奶自從有了孫子也揚眉吐氣,沒有人在意這所有的一切是母親用命換來的。
涵涵從小不受爺爺奶奶的待見,如今有後媽和後媽的兒子,更沒有人在意她的存在,她決定去住校。住校要交生活費,自從後媽進門就成了這個家的女主人,掌權經濟大權。後媽有了兒子後在家裡的氣勢越來越囂張,從她手裡拿錢,就像吝嗇她的生命一樣。
為此涵涵和後媽吵了起來:「你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我媽媽用生命換來的!你手裡的錢也是我媽的!我在和你要我媽的錢!不是你的錢!」涵涵多日來積壓在心裡所有的不滿一下子發泄出來。
可後媽仍然沒有給涵涵,她還有一肚子的委屈:「我就是衝著這筆錢來的!我年紀輕輕,憑我的長相,要不是因為你爸有錢我憑什麼跟他呀!?除了這點賠償金你爸還有啥?!你一個女孩子上學有什麼用?我像你這麼大都輟學打工去了!」
涵涵沒有要到錢,父親一臉的無奈,後媽自從生了兒子,她在家裡就主導著家裡的一切,就連爺爺奶奶也不敢惹。涵涵去找姥姥姥爺,訴說著自己的委屈。姥姥姥爺心疼涵涵,把幾個舅舅召集起來商量此事。舅舅幫涵涵找了律師,並且上訴。母親的賠償金應該屬於涵涵的一部分,在舅舅的幫助下,涵涵勝訴,後媽拿出涵涵的一部分,其餘的已經揮霍的寥寥無幾。
涵涵拿到屬於自己的一部分,重新回到學校,假期期間就投奔姥姥家,她再也不想回到奶奶家,更不想看到後媽。自從涵涵勝訴,父親的日子也不好過,後媽經常無端的發脾氣,老實巴交的父親忍氣吞聲,由著後媽為所欲為。就連爺爺奶奶也不敢大聲出氣。他們這時候,才想起涵涵的母親,想起她所有的好,想起涵涵。
再後來,後媽走了,撇下同父異母的弟弟,父親把涵涵接回自己家裡,爺爺奶奶也改變了對涵涵的態度,涵涵的父親再也不想再婚的事,一心一意的守著兩個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爺爺奶奶也不再像從前,如今對待孫子孫女一視同仁,屬於涵涵的那筆賠償金仍然在姥姥手裡,涵涵經常去看姥姥,姥姥和舅舅一直關注著涵涵的生活,並且囑咐:「如果在家裡過得不開心就回姥姥這裡來。」
涵涵說:「我們家沒有錢了,後媽走了,爺爺奶奶和爸爸就不用受氣了,可是現在又開始過苦日子了。我想把我的錢拿出來給父親。」
姥姥心疼的說:「傻孩子,自從你媽媽死了以後,還不都是這錢惹的禍,把錢拿回去,你後媽一回來,又沒有家了,全部被他們揮霍,你將來怎麼辦?這錢可是你媽的命換來的!聽姥姥的話。好好上學,將來你要上高中上大學,有出息了,就不再像你媽媽一樣受苦,這些錢姥姥給你放著,誰也不能動。」
涵涵很爭氣,母親的賠償款供她上完高中大學,後來參加了工作,有了自己的家。涵涵每次回家都會到母親的墳前:「媽媽,如今我已有了工作,有了家,如果你還活著該有多好。」
涵涵自從拿到母親的賠償金,爺爺奶奶再也沒有歧視過她,比母親在的時候對她還好。可在涵涵心裡,爺爺奶奶對他所有的好都是因為手裡有母親的賠償金。母親的賠償金成了她的保護傘,涵涵之所以有今天,在涵涵心裡,都是因為有母親在,感覺母親一直就在她的身邊,一直保護著她,愛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