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顧先生拍賣的「藏品」價值近百萬?背後竟……

2020-08-08   上海崇明

原標題:崇明顧先生拍賣的「藏品」價值近百萬?背後竟……

顧某

顧某

我有藏品要賣。

劉某

發個圖看看

顧某

劉某

你這個很值錢的,可以賣高價的。

顧某

真的嗎?

劉某

當然是真的我這可是正規公司,你快遞給我吧。

顧某

好的好的。

又有一個上鉤了!

隨著社會的日新月異,現在的詐騙手段也是跟著花樣百出,讓人防不勝防。許多「意外之喜」背後,卻暗藏著不可告人的套路。

案例簡介

2018年9月,家住上海市崇明區的顧先生接到一通電話,電話那頭的男子劉某自稱是珠海市某國際拍賣公司的業務經理,徵詢是否有古玩藏品要拍賣出售,顧先生隨即表示有藏品出售。

隨後,顧先生通過微信將藏品「十帝幣」照片發給劉某,為證實身份屬實,劉某也將自己的身份證照片拍給顧先生,並告知其藏品可以拍得高價,顧先生信以為真便將家中的藏品郵寄給了劉某。

2018年10月的一天,劉某稱藏品「十帝幣」在新加坡拍賣市場拍得人民幣95萬元,以此要求顧先生先後6次交納手續費及好處費共計人民幣5160元,但顧先生在催要拍賣所得款時,劉某一直找理由搪塞,他這才發現不對勁,與劉某協商退還款物,雙方交涉無果,顧先生隨即報案。

隨後警方在劉某處扣押了藏品「十帝幣」,並將「十帝幣」交還給了被害人顧先生。

法條連結

在本案中,劉某偽造拍賣公司工作人員身份,以交易藏品為由,只是為了向顧先生索要「手續費」和「好處費」。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利用電信網絡騙取老年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2019年10月崇明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劉某提起公訴。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檢察官說

在這裡要提醒大家,防火防盜防騙子,我們一定要守住自己的錢袋子,在利益誘惑面前,一定要保持理性,不給騙子有機可乘。同時,我們還要加強對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不在陌生的網站和社交軟體上填寫個人信息。遇到類似獲利前先交錢的要求一定要慎之又慎,多與家人商量,必要時及時報警。

正所謂,天上不會掉餡餅,頭腦千萬要清醒,得利要先交佣金,小心騙子把你盯。

作者:周祖范(崇明檢察)

編輯:毋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