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女子遭丈夫公公暴打:搶了200萬嫁妝,打人者還蕩婦羞辱

2019-12-17     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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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新聞真的是氣爆了,都2019年了,竟然還有如此「令人髮指」的事情發生。不得不感慨:女孩子嫁人一定得擦亮眼,這要是嫁錯了,會要命!寧肯不嫁,也絕對不能錯嫁。

12月14日,有網友發布微博稱,13日晚他的姐姐孫某遭丈夫及公公等人當街暴打。孫某受傷極其嚴重,面部也受到損害,嚴重到毀容的地步,其受傷照片讓人著實心疼。不僅被暴打,而且孫某還被當街塗了大便。這是多麼大侮辱,行為非常惡劣。更讓人心寒的是,施暴的不是別人,而是孫某的丈夫姜某和公公。事發原因系他們懷疑孫某與同事有不良關係,不守婦道。

我就想問一句:哪怕是孫某真的出軌了?誰給你的權利打人?

夫妻感情破裂了,兩個人可以妥善處理離婚,打人算怎麼回事?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打人就是不對,孫某是受害者,真是荒唐,受到了那麼嚴重的傷害跟侮辱,竟然還有人說「誰讓你出軌了」。

呵呵,就算是孫某真的出軌了,你也沒有權利打人,打人就是犯罪,更何況孫某是否出軌還未知。汙衊他人出軌,你倒是拿出證據來。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如此荒謬的事情發生,寫小說都不敢這麼寫,現實中還真有這麼壞的丈夫跟公公,女人要是攤上了,真要命!

​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暴打自己的妻子,這是嚴重的不尊重女性,更是犯罪。

目前,警方已對該案立案偵查。

​也希望能早日給孫某一個公道,給施暴者應有的懲罰。

女人的處境真的是太艱難了,倘若是嫁錯人,苦不堪言。好在孫某有娘家人可以撐腰,這要是沒有娘家人幫忙,她一弱女子可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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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孫某的弟弟說:「姜育勤用雙手指甲把我姐臉整個撕爛,拿剪刀剪其頭髮衣服等惡劣行為,天理不容。平時在家就嗜打成性,多次家暴派出所有出警記錄。」

孫某弟弟說的這一點是可信的,當街都能跟父親做出如此慘不忍睹打人的事情,欺負一個弱女子,還能是什麼好人。

「我姐07年嫁其姜家,08,10,14年分別生育一女,一女,一兒。07-17年10年間在家帶兒育女,09年我家轉200萬嫁妝及58萬寶寶壓歲錢,均被姜瑞明和姜育勤搶走。」

一個女人跟你結婚那麼多年,生了三個孩子,而且有十年都在當家庭主婦,這樣的一個女人能出軌?我們都知道,一個女人生了三個孩子,而且一直在當家庭主婦,這十年她會付出多少心血。可以這麼說,三個孩子長那麼大肯定都是她帶大的,犧牲了自己的事業,完全為這個家庭付出,到最後忍受不住去上班了,又被汙衊出軌?

什麼天理,這樣的話說出來誰信呢?

姜某打孫某打得那麼狠,我們可以猜測其受家暴肯定不止一次。當眾都能這麼侮辱人,更何況是在家裡,她一個弱女子能抵擋什麼?而且有三個孩子,女人一向心疼自己的孩子,為了孩子一直忍忍忍。可是你的忍耐換來了什麼?是沒有感恩,是「蕩婦羞辱」。

可想而知,若是他們的三個孩子知道自己的母親被他們的父親跟爺爺這樣當街暴打過,該有多傷心。

這種行為絕對不能原諒!姜某還扣了孫某的200萬嫁妝,嫁妝是給女方的,你有什麼權利拿女方的錢。還有給寶寶的58萬壓歲錢,這更是不能忍,小孩子的錢也拿,貪婪成性。

女人遇到這樣的人家,一般會為了孩子多加忍耐,覺得孩子小,忍忍就過去了。可是一個人這麼打你,沒有尊重,甚至也不會體諒你十多年的付出,也不會感激你生了三個孩子,這樣的男人渣到透頂。打人,搶嫁妝,搶寶寶的壓歲錢,可想孫某婚後的生活是多麼痛苦。

女人啊女人,你要記住,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一個真正愛你的值得你付出的男人,絕對不會打你。這要是打了,還下那麼重的手,只能說明他從來都沒有尊重過你,他甚至都沒有把你當成孩子的母親,更沒有把你當人看。

這事情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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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看到,孫某已經開始上班了,說明她想獨立想改變自己的經濟狀況,但是沒有被理解,反而被汙衊。

目前情況是這樣,溫州被打女子老公的表哥回應稱:孫某出軌被抓現場,事發時看見她與男同事在車上待了3小事。

呵呵,就算待了3個小時,難不成就是出軌嗎?就算真的出軌了,你就有權利打人了嗎?你還當是傳統社會,可以將女子「浸豬籠」嗎?不守婦道,麻煩好好審視一下自己,一個學不會尊重自己老婆的男人,值得女人好好對他嗎?不懂得體諒妻子的付出,不尊重妻子,甚至不把她當人看,這樣的一個男人根本不值得妻子愛。守婦道?幫誰守婦道,你當妻子是你的私有財產嗎?沒有人會相信一個三個孩子的母親,當了十年家庭主婦的女人會出軌,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

同時呢,遭丈夫公公暴打的女子家屬也回應:說她出軌是汙衊,離婚是肯定的,200萬禮金必須拿回來。

這事受害者還就是得強硬一點,已經受害了,不管怎樣都得捍衛自己的權利。打人者就該受到應有的懲罰,不僅該受到懲罰,搶的嫁妝也得給吐出來。希望孫某的娘家人可以更狠一些,一定要幫孫某討回公道。

我們再來看什麼是蕩婦羞辱?

我侵害你,我對你施暴,雖然我不對,但是你也有錯。你受害是因為你的行為太不檢點了,因為你行為不檢點我才打你,是你誘使我犯罪。這個邏輯合理嗎?當然不合理!不管受害者有沒有錯,你都沒有打人的權利,對受害者施以如此殘暴的毆打,不管是什麼原因,都得受到相應的懲罰。受害者即便是行為不檢點,也不是你毆打的理由。

有的男性就仗著自己身體上的優勢,隨意的毆打人,你這麼做不就是看她打不過你嗎?無法反抗,才下了這麼重的手。能對給自己生了三個孩子的女人下手這麼狠,誰會為你這個渣男辯白?

再次提醒女人們:一定要選擇一個尊重你愛護你對你好的男人,倘若不尊重你,行為偏激,哪怕你一輩子單身都不能嫁。

再說了,孫某那麼有錢結婚幹嘛?難不成結婚就是為了被打嗎?

當你受到家暴的時候,一定要留好證據趕緊報案,不要忍,該離婚離婚,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利。記住這不是傳統社會了,這是一個新的社會,身為女性你的各方面權利都該受到保護,一定要對家暴說「不」。不要為了孩子忍耐,對你不好的男人,及時止損,該離就離。

最後,希望更多女性能為自己發聲,而不是任人欺辱。

今日話題:你怎麼看待溫州女子被丈夫跟公公當街暴打的事件?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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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g6rrFW8BMH2_cNUg-Vj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