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琴六次探監溥儀:贈相片,特批住一起談感情,離婚後見面被拒

2024-01-20     郭秀華

原標題:李玉琴六次探監溥儀:贈相片,特批住一起談感情,離婚後見面被拒

我面前的那個小女孩,已是個成熟的、容光煥發的、美麗而溫柔的少婦了……臉上已經沒有了長春時代的稚氣和嬌態,可以說我是第一次看見那最親切的微笑和想念的淚眼。

這是溥儀時隔十年,在1955年的夏天再一次見到「福貴人」李玉琴的場景。他眼中那個曾經對他百依百順,唯唯諾諾的少女李玉琴已經全然不見了蹤影,換來的是一個成熟的、容光煥發的少婦。

李玉琴是溥儀的第四個妻子。自從溥儀的偽滿洲國破滅後,他們已經有十年沒有見面了。再次見到溥儀的時候,李玉琴很是高興。在那短暫的會客時間,他們說了很多話,他們迫切地想要了解對方的情況,想知道這分別的十年,雙方是怎麼樣的度過的。

他們完全沒有分別已久的陌生感,言語之中充滿了溥儀想要的那種如同「戀愛」一般的情感。

這種感覺是溥儀全然沒有想到的。在他第一次收到李玉琴來信的時候,這種情感就已經躍然紙上,信中說,李玉琴還在等著他,還在尋找他。

言辭之間,熱情洋溢,這立刻讓溥儀心中升起了一種異樣的情緒,一種如同小說中所描寫的叫做「愛情」的情感。

溥儀的第四任妻子李玉琴

他的心中滿滿都是懷疑,因為他不確信這種感情,究竟是否是真實的?

我感到不安的已經不是這些,而是她對於那個封鎖她、統治她,把她看作奴隸似的人,今天表示了這種溫情是真實的嗎?「親愛的溥儀」這句開頭的稱呼,是真情的流露嗎?還是被我的去信的開頭無意識地引起的?還是由於別的我不知道的原因……

說實話,溥儀並沒有做好當別人丈夫的準備,他所迎娶的那些女子,除了「祥貴人」譚玉齡外,並沒有太多的情感。他把那些女人看做是自己的附庸,是不可以淘汰的商品,他從來沒有把他們放在和自己的平等的位置上。可是現在李玉琴又出現了,站在一種他前所未有的角度上,給了他如同戀愛的感覺。他感覺到一種不真實,甚至是懷疑。

現在李玉琴來了,就在他送出第一封信之後的十天,就來到了撫順戰犯管理所來看他了。他的心中忽然又生出一種希望,他願意相信這種情感是真實存在的。尤其是當溥儀知道李玉琴這十年來一直在等待著自己的時候,心中的歡喜簡直是無法用言語來形容。

李玉琴很快離開了,可是這天晚上,溥儀看著手裡的相片,相片上是李玉琴的照片,辮子上扎著兩個可愛的蝴蝶結。他把相片貼著自己的上衣口袋放好,時不時就掏出來看看,就好像是剛戀愛的小伙子,完全是一副患得患失的樣子。

就像是他自己在自傳《我的前半生》中所說的那樣:「總之,從第一次會面起,我忽然似乎懂得了什麼叫作夫妻,什麼叫作戀愛。當一九五六年的春天降臨時,我真感到了春天,人民的寬大,妻子的愛情,這就是我的春天,我的希望。」

1955年的下半年,李玉琴又來看了溥儀一次,這一次他們又嘰哩哇啦聊了好久,難捨難分,因為事先已買好回去的車票,結果硬是誤了車。規定的一小時會面時間實在是太短了。不過,那次給溥儀帶去的兩套舊毛衣褲和背心,卻使這個正在被改造中的末代皇帝感到了長時間的溫暖。

可是溥儀並不知道的是,李玉琴的心已經開始發生變化了,她在一封信里有這樣一段話:

「我們重新建立新社會的幸福家庭,那時我們才是幸福呢!」

這是一種迂迴的說法,實際上是李玉琴對於過去在舊社會生活中的厭惡,她明確表示:只有在新社會建立的家庭,才是真的幸福的。

獄中的溥儀

可是舊的家庭生活是怎麼樣的?難道她之前和溥儀建立的那個家庭是痛苦的嗎?

答案或許在溥儀自己的回憶中能找出些許端倪來:

我想起了我們過去的家庭生活。那時是什麼家庭生活呢?對於她,我不過是當作一名奴僕,一個工具,一個用來聽我說些無處可說的蠢話的收音機,一個用來解悶出氣的物件。這可憐的姑娘被我訓練成不能有一點兒主見,和對於「夫君」的懷疑。

溥儀的話中那句「對於她,我不過是當作一名奴僕,一個工具,一個用來聽我說些無處可說的蠢話的收音機,一個用來解悶出氣的物件」中,便可以看出:李玉琴在當時溥儀心中的地位。兩個人完全沒有什麼感情,或者說,李玉琴在他心中只是一個物件。

其實當初李玉琴之所以進宮大半原因是因為「祥貴人」譚玉齡的死。當時譚玉玲「屍骨未寒」,帝室御用掛吉岡安直便搶著給溥儀安排后妃的人選。

他拿了一堆日本女子的照片,讓溥儀從中選擇一個作為自己繼任的妻子。溥儀擔心:娶一名日本妻子,這無異在自己的床頭替關東軍司令官安一個耳目。於是,他決定要找一個年幼的中國女孩子作為結婚對象。

結果吉岡居然給他拿來60多張當時偽滿中、小學校的女學生照片,供其挑選,最終選中了南嶺女子國民優級學校的李玉琴。

李玉琴從一開始就是溥儀的「被逼無奈」的選擇,他的這種選擇只不過是為了應付日本關東軍的藉口,他從一開始就只是把李玉琴當做「可用的玩具」,至於感情這種事情,決然是沒有的。

於是現在,當溥儀真的對這個曾經的「玩具」產生了感情的時候,他心中不可避免有了一種憂懼,甚至在心中揣測自己真的能夠給她這種想要的生活嗎?

偽滿洲國時期的溥儀

1956年的上半年,李玉琴第三次到撫順看望溥儀,來時仍是帶些書籍和文具用品等。有一次還拿了一雙她親手給溥儀做的布鞋,溥儀高興地把它在兄弟、妹夫和侄兒們中間傳看,他的「貴人」還給他做鞋穿了!

兩人之間的來信也是越來越頻繁,李玉琴在信中多次描述她心中所想像的那種「幸福的生活」,而對於這種「幸福的生活」,溥儀竟然也不自覺開始幻想了。

李玉琴為什麼屢次給溥儀描繪那種幸福的生活呢?其實,在偽滿皇宮中的日子,並不是那種想像中的錦衣玉食,或者換句話,說是牢籠也不為過。

皇宮裡的規矩很多。

剛進宮的時候,李玉琴就被送去了徹底消毒一遍。這是溥儀的怪癖,不單是她,任何人進宮都要經過這樣的一個程序,甚至連日常送進宮的報紙也要先消毒一番。

不但如此,由於出身平民,宮裡的那些皇親貴戚、宮女還有太監們,也經常向她投去蔑視的眼光。至於名義上的丈夫溥儀,也沒有把她放在一種正常「妻子」的態度上。就像是他自己在之後的回憶中說的那樣:

我和她結婚以後,仍把她看作是一個無知無識的小孩子,擺出一副封建專制的君主和家長的威風。高興時就去搭理搭理他,不高興時根本不把她放在眼裡,有時還嚴厲呵斥她。後來索性不和她同居。因此,我們兩人之間根本談不到一般夫妻之間的情感。換句話說,我和她的關係,也就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是用壓力湊合到一起的。

他甚至還讓李玉琴簽訂了一張字據,由李玉琴本人簽字蓋章,並在佛像前面宣誓焚燒。

溥儀後來所寫的一份證實材料中,關於李玉琴那份「筆據」的內容曾作過如下說明:

「我為了完全控制她,首先定出了讓她永遠不能翻身的21條,主要內容是:強迫她必須無條件地完全遵守清王朝的祖制,必須從思想深處絕對服從我,一切言語行動都得順從我的意旨去做,任何事情都不得擅自處理,即使與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我的批准,要以三從四德三綱五常的封建道德為準繩,忠實地伺候我一輩子。只許我對她不好,不許她對我變心。即使思想上起了不該有的念頭,也得立即自我揭露並向我請罪,否則就是「大不敬」,要甘受處分;不許給娘家人求官求職不許回家和家人見面;不許私蓄一分錢,打聽外事。此外還有不許撒謊,不許隱瞞,甚至還有見我不許愁眉苦臉之類的。

總之都是束縛她、防範她的辦法,從肉體到精神都作了周密的規定。對李玉琴的父母,家屬也制定了6條限制規定。例如:不許他們對外泄露和我的關係,不許求官、求職、求金錢,不許來看望李玉琴,也不許李玉琴回家探親,不許借我的名義辦事,如果我有什麼命令必須絕對執行。

這樣的生活必然不是李玉琴所想要的,甚至這種生活在現在的李玉琴的眼中看來是充滿厭惡的。

她在信中的語氣漸漸發生了變化,她的心中開始覺醒,她意識到過去的那種生活是一種不幸,而這之中的不幸的源頭,很大一部分還是來自於這個丈夫,溥儀。

她在給溥儀的信中時常會回憶對於往日生活的怨恨,而她想要的那種生活,讓溥儀充滿了嚮往,可是又有著一種愧疚的心情。他想到了過去是怎麼樣對待他的,他說:

越覺得負疚,感情卻越是在滋長。我發現,隨著見面和通信次數的增加,對她的感情和對未來的嚮往也逐漸強烈起來。

他能夠感知到在信中,李玉琴有著一種力量在甦醒,這種力量迥然於過去在宮廷中那種怪異的夫妻關係,那種被玷污的如同噩夢一般的日子所帶來的痛苦,一種對於新生活嚮往的力量在這個貧民的女兒的腦子裡開始甦醒。

現在已經是新社會了,她感知到了一種蓬勃的希望在這個新社會中發芽,而對於那散發著腐爛惡臭的舊社會,她的心中滿滿都是厭惡。雖然此時的她看待婚姻、家庭還是舊日的觀念,可是甦醒的力量已經在她的心裡紮根,在她的多次通信中,她迂迴地向溥儀表明了自己的想法。

可是當時的溥儀還只是沉浸在對於兩人未來的幻想中,他想著自己被改造完成以後,或許可以和李玉琴建立一個全新的家庭,他覺得自己可以給她這種生活。可是他沒想到的是,李玉琴想不想要,或者說是不是想和他一起建立這種全新的生活。

只是在她後來的來信和會見中,發現她不太談到未來家庭的生活,而更多的是對過去的怨恨。關於她的過去,有的我知道,有的我不太知道,她似乎不管這些,有時寫得很多,顯然是感觸激發之際,不吐不快,至於對誰談倒像是次要問題了。

在第四次探視後過去不久,李玉琴用整整一旬的業餘時間,斷斷續續地給溥儀寫了一封長信,全文近3000字,把自己的身世到理想,全寫到了。

回想起來,我的童年時代太苦了,是處在日本帝國主義鐵蹄踐踏之下的東北……日本鬼子大人,不叫我們去玩,並且放出洋狗嚇唬我們,叫洋狗咬我們。把我們嚇得哭了起來;跑吧?人沒有狗跑得快。於是,小朋友們大哭直喊媽媽。日本鬼子都哈哈大笑起來,孩子們都嚇壞了,他們開心地笑起來了。……」偽警察走上前一步,舉起拳頭說:「你再廢話,我就打你!」我和小朋友們憤恨地走開了……再看看今天,新中國的兒童是多麼的幸福啊……所以信寫不寫是沒關係的。同時,再去看你也是遙遙無期了。一來我沒有時間……可是,就不能有時間多給你寫信。

「可是,就不能有時間多給你寫信。」是真的沒有時間寫信了嗎?不得而知,可是看著信中所描繪的那種對於舊社會生活的描寫,那個曾經被日本人、洋人採買所欺辱的中國孩子,那些在長春所遭遇的一切事情,就可以明白這些不過是藉口。

她厭棄過去的一切。而對於溥儀——這個代表著過去痛苦記憶的男人,她又怎麼會去愛,她又拿什麼去愛?

她心中逐漸覺醒的情感和這樁婚姻所帶來的的那些痛苦的回憶,是如此矛盾。

可是沒有共同值得回憶的過去,又怎麼會有共同的未來呢?

李玉琴決定:為了未來,還是要把這一切給割捨掉。

於是在1956年12月中旬,李玉琴第五次來看望溥儀。

在那間他們每次會面的小屋子裡,溥儀再次見到了他的「妻子」李玉琴。

她的臉上還是帶著笑容,溥儀剛一坐下,李玉琴就說:「今天咱們研究一下,咱們生活上的事。」

溥儀是滿心疑惑,看著李玉琴還是帶著笑容的臉,突然間,覺得好像有什麼事情就要發生了。

「你對我現在雖然很不錯,可是我們年歲差得這麼多,興趣就很難一致,我喜歡的你不一定喜歡,你喜歡的我也不一定喜歡……我想來想去,還是離了的好……」

她是來提離婚的。這是溥儀完全沒有想到的,可是當聯繫到最近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來信,一切好像又是理所當然的。

「我們感情不是很好嗎?你說的那些,我並不那樣想,為什麼興趣不能一致呢……」

溥儀並不明白李玉琴,或者說他所了解的李玉琴只是他想像中的那個李玉琴。他不明白曾經那個和他一起暢想未來幸福生活的妻子,怎麼突然要離婚了。

他反覆挽留著她,可是李玉琴的態度十分堅決。不管溥儀怎麼勸說她也只是重複著那句話:我想來想去,只好這麼著。

我想來想去,只好這麼著了。她肯定是想過的,想過曾經在舊社會的那些日子,從偽滿垮台,到全國解放以後,她背著巨大的包袱,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她不會不想起自己在那些日子裡所遭受的種種白眼,那些孤苦無依的日子,而在那些日子裡,她的丈夫——溥儀,卻又是在哪裡。

她正是因為想了太多,才終於有了這麼樣一個決定:我要離婚。

是的,已經在新中國生活了五六年的李玉琴已經覺醒了,她嘗試到了新社會的美妙,那種從舊時代帶來的懵懂以及愚昧,正在她身上一點點剝開。

她想要重新開始,她想要和過去的一切訣別。而要訣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徹底告別溥儀。因為溥儀就是那箇舊時代的象徵,就是她所有痛苦的根源。

她還有幾十年的日子要去度過,她不得不考慮到自己。她已經想明白了,新的起點能否開始,過去的歷史能不能翻篇兒,最重要的就是溥儀「這一著」。

她在當時的所有想法可以用她自己的這段話來描述:「我和溥儀離婚,其他理由都是次要的,夫妻生活當然也有一定關係,但是一個長年吃素的人也就討厭肉了,一個多年不接觸男人的女人也能習慣的。如果沒有外界的壓力就不可能離婚。」

這個外界的壓力究竟是什麼。我們不得而知,或許是外人的閒言碎語,或許就像是李玉琴自己所說的那樣,她和溥儀年齡不合,興趣不合,或許是她對新社會的嚮往,女性意識的覺醒,但也或許是這些原因剛好全都拼湊在一起,讓她決心和溥儀離婚。

可是這一切是溥儀不懂的。當他和李玉琴之間的裂痕,赤裸裸擺放在他面前的時候,他完全沒有能力去修補,去挽回。管理所的所長也加入了勸說的行列,可是越是勸說,越是堅定了李玉琴的決心。

離婚,只能是離婚了。

溥儀仍然是覺得迷惑,可是這個曾經幾經滄桑的末代皇帝的思想認識確實是今非昔比的了。他已經懂得:在這樣的時候,要擺脫開自己,而儘量多從他人的角度考慮問題。最終他還是決定要李玉琴的請求。

後來在接受採訪的時候,溥儀講到為什麼同意和李玉琴離婚,他是這麼說的:

第一,在同德殿的年代裡,我確有很多對不起李玉琴的地方,給她留下了心靈上的傷痕;第二,兩人年齡懸殊,感情和興趣很難一致,李玉琴得不到應有的安慰;第三,我目前被管制,何時獲釋也是遙遙無期。

於是 ,溥儀便找到李玉琴,向她表示了自己的態度:「既然如此,這是勉強不了你的,我也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築在你的痛苦上。我希望離開之後,我們還是朋友,好象兄妹一樣……」

「那是一定的,我們還是朋友,以後感情也不壞。」這是李玉琴流著眼淚的答覆。

當溥儀把與李玉琴談話的情況告訴所長後,所長有些不相信地問道「是不是就不可挽救?」

「她很堅決。」溥儀回答說,「我比她也是太老了,她不幸福……」

「你的態度是很好的。……且看看她是不是還有信來吧。」所長仍是抱著希望。

關於這以後的情況,溥儀自己有如下一段回憶:

「過了幾天,竟真又收到了她的來信。因為這次離婚始終是兩人和平協商的結果,並未發生彼此感情的破裂。

因此,她回家以後又給我寄信、寄東西,安慰我。來信還說惦念我,又說她的母親、姐姐和她因此連新年也沒有過好,都難過得流了淚。又說,如果我能夠早日出去的話,她還可以等待一個時期等等。我的這顆心又被弄得動盪不安起來了。

所長又找我談,他向我出主意說:讓她來,再談談,好不好?

於是我又給她發了一封信。她接信以後很快就來了。

本來在當時正當春節放假的期間,按理說是不能接見的。可是組織上去特別許可在假日內也能會見並且為了照顧我們,告訴說有話可以儘量談,談幾天都可以。還破格地允許讓她和我住在一起。

儘管所長這樣地為我們的終身幸福著想,但商談結果是不得不尊重她的意志我們雙方同意決定離婚。」

這樣,管理所領導和溥儀所期待的溥儀與李玉琴夫妻感情上的轉機,終於沒有出現,破鏡沒有重圓,一切工夫都還是白費了。

李玉琴返回長春後不久,便在長春市寬城子區法院辦理了離婚手續。

溥儀後來回顧這段往事寫道:「我也明白了,這是不可挽回的事。不但我沒有這個力量,熱心腸的所長和慈愛的母親(指李玉琴的媽媽)也都沒有辦法。她有了完全屬於她自己的意志,她真變了。這是我當時唯一想到的結論。」

當時,撫順戰犯管理所的所長同志還曾語重心長地對溥儀說道:「一切在變,你也在變,溥儀。不把自己的幸福建築在別人的犧牲上,這是對的。」

1959年,溥儀被正式特赦,在中南海受到了周恩來的接見,之後甚至還得到了植物園的工作,工資也不錯,有100元。

後來溥儀又成為了全國政協委員,並從事修改民國檔案等史料工作,工資由100元調到了180元。

而離婚後,李玉琴意外的在長春又見到了溥儀。

一天,李玉琴從工作的圖書館、食堂出來,見招待所門前停著幾輛大客車,從旁邊走過時,無意識的向車裡一瞥,忽然發現溥儀就在車裡坐著,當時李玉琴瞬間愣住了。

回到宿舍的李玉琴坐立不安,突然生出一種特別想見溥儀的衝動,所以她跑出宿舍來到招待所門口,但是大堂內已經無人,她便到招待所收發室要求傳達,卻破天荒的被擋住了。理由是有重要客人。

第二次又去,並且提出了見溥儀的要求,結果只見到溥儀傳出的一張字條:既然已經離婚,還是以不見面為好。

沒辦法,李玉琴只好離開了。至此,他們再也沒也見過面。

對於離婚後,溥儀給李玉琴的紙條:還是不見面為好。後人有很多種解讀。

有人說,不見面為好,其實是溥儀在故意擠兌李玉琴。

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李玉琴之所以離婚就是因為溥儀不知道還要坐牢多久,前途未卜。結果現在就特赦了,還成了全國政協委員,這是在向李玉琴炫耀。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溥儀其實被李玉琴傷透了心,他投入了真感情,結果卻被離婚,是受了情傷。不見面,是為了避免見面還難過。

更多的人,認為溥儀他之所以留下那張絕情的字條,並不是翻臉不認人,只是希望李玉琴忘了他,走自己的路。

因為溥儀覺得自己帶給她的更多是不好的回憶,而不把這些不好的過去撇去,又怎麼可能會有幸福的未來呢?所以索性把他給忘了,重新開始。

更多人,認為溥儀可能想表達的就是最後一種意思吧,因為就像是撫順戰犯所所長說的那樣:

不把自己的幸福建築在別人的犧牲上,這是對的。

而他對於李玉琴的放手,可能也就是他真正作為一個「人」,對於良心的贖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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