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有福了!2022年將「加發」一筆錢!但這4類人無法領取

2023-03-19     吳格恩聊歷史

原標題:退休人員有福了!2022年將「加發」一筆錢!但這4類人無法領取

前言

我國社會現在面臨著非常巨大的養老壓力,每個年輕人的身上都至少背著兩個老人。在以前,老人的養老問題主要依靠子女來解決,而現在卻更多的是國家在承擔。

隨著社保、養老保險等等各種公共保險類型的出現,很多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都有了基本的保障。但僅僅是保障老人活著的最低標準,對我國的發展來說是遠遠不夠的。

近些年,養老金的相關條例,也一直在進行調整,就拿養老金的發放金額來說,已經連續上漲了十多次。同時養老金的管理和統籌方面,也一直在根據我國人口結構的改變進行相應的調整。

到今年,退休人員又可以每月多領取一筆錢!但這其中卻不包括4類人。那麼這筆錢到底是什麼?又是哪4類人被排除在外了呢?

補發養老金差額

要知道,我國目前養老金的計算是這樣的,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這樣的計算方式就決定了每個人能領到的養老金,和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有很大關係。

而每個省份的數據,一般是在每年的11月左右才會公布出來,這也導致了,在新數據公布之前,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金,仍然是按照以前的基數在計算。所以每個省份都會在新數據公布後,按照新數據的計算方式核對一遍養老金的發放情況,接著再將產生的差額補到退休人員的帳戶上。

雖然這筆錢是由計算基數發生改變而產生的差額,但卻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可以領取的,按照相關規定來看,以下4類人群是無法領取這筆錢的。

1月份剛退休的人群

要知道,剛剛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是從下個月開始,才能夠正常領取養老金的。也就是說,如果是2022年一月份剛退休的人員,是要從2月份才能領養老金,而他們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2021年的數據。

這類人想要領取補發的養老金差額,只能等到今年11月或者12月,2022年的計發基數被公布之後,才能夠領取到相對於的差額,也因此,他們這類人是沒法領取,這一次的補發差額的。

養老保險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群

大部分人購買的養老保險,其實都屬於社會養老保險,而其中又主要被分為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這此發放的錢主要是職工養老保險產生的差額,自然和城鄉居民險沒什麼關係。

延遲退休的人群

領取這筆錢最基本的條件就是已經退休,而我國目前已經開始施行延遲退休,這部分人群雖然到了退休年紀,但還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又正好碰上了延遲退休,所以他們就卡在了這個位置。

他們只能繼續在崗位上工作,既不能辦理退休手續,也沒法領取養老金,這筆錢自然也和他們無緣了。

2021年之前退休的人群

對於在2021年之前退休的人群來說,他們的養老金已經核實過了,自然也沒法領取這筆錢。我國的養老金本生就是無法重複領取的,這筆錢也要遵守同樣的規章制度。

除了以上提到的改變之外,我國養老金制度在今年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改變。那便是從省級統籌模式,更改為全國統籌模式。

這一改變極大得保障了養老金的公平性,讓退休人員能領取到得養老金,不再受省份的限制,也能夠更好的保障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

在各個省份自己統籌養老金髮放金額的情況下,經常會出現養老金結餘的省份,和養老金出現缺口的省份。對於結餘的省份來說自然沒什麼關係,但養老金出現缺口的省份,卻只能通過財政補貼,甚至是用個人資金來填補,這樣就出現了養老金出現「空帳」的情況。

同時,各個省份的經濟發展有很大差異,發放的養老金金額也不同,使得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更加想要去往大城市發展,加劇了各省份之間的差異性。

但更改了統籌方式之後,就可以更加合理的分配資金,讓養老金更好的發揮共濟互助的作用,讓退休人群都能夠享受更好的生活品質。而全國統籌之後,每個月能領取到的養老金具體有多少,暫時還沒有明確的聲明。

結語

相信我國的養老制度會越來越完善,能夠領取這一筆錢的人也千萬不要錯過,趕緊看看自己的帳戶或者到當地的相關平台去了解一下,看看具體能領取到多少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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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ff2d5b4b8fe9a4cc5738c67cdd76f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