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日丨你可能在見證一段荒誕的歷史

2019-10-23     直新聞

自由

在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的陪同下,「潘曉穎案」的犯罪嫌疑人陳同佳今天步出壁屋懲教所,結束了他因犯下四項「洗黑錢罪」的囹圄生活。

陳同佳,自由了,也許只是暫時。

10月18日,刑期將盡的他寫信給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已經決定刑滿釋放後就其涉嫌的殺人案到台灣自首,請求特區政府能夠安排相關手續。


認罪伏法,是陳同佳作為一個男人重新獲得尊重的開始。

正如筆者在那篇《香港一日|殺人者陳同佳,刑期將盡》中所言,擺在21歲的陳同佳面前是一道選擇題:在香港當一個「自由人」—— 負罪,還是在台灣的監獄裡度過許多個春夏秋冬 —— 伏法。

從香港的法理上講,陳同佳完全有選擇的自由,但他想贖罪:選擇了後者。

陳同佳今天對媒體表示:「首先,我想跟曉穎的家人說對不起及道歉,我明白因為我自己,作出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帶來很大的傷痛及痛苦,我自己的內心一直受責備、受譴責。所以我願意為自己的衝動,為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以及回到台灣受審、服刑。希望她的家人能夠稍稍放下及釋懷,以及令曉穎能夠安息。」

刑滿釋放的陳同佳今天步出懲教所。

然而老天似乎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贖罪者陳同佳,投案無門。

曾規勸他赴台投案的牧師管浩鳴表示:他們本來已經買好了前往台灣的機票,但由於台灣當局禁止陳同佳入境,不得不臨時取消機票。

投案之行,前途未卜。

推諉

事實上,台灣方面先後在2018年的3月、4月及7月三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將陳同佳遣返台灣受審。苦於港台之間並無相關協議,於法理於流程,香港都無法這樣做。

時過境遷,當《逃犯條例》在香港引發了一系列動盪之後,台灣當局翻臉不認,不僅拒絕接收陳同佳赴台投案,更是將他視為「特洛伊木馬」,一盆髒水潑了過來。一件原本邏輯並不複雜的刑事案件如今被台灣民進黨當局已然操作成了所謂「政治事件」。

台法務部門負責人蔡清祥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周一就陳同佳欲赴台投案召開記者會。

蔡英文的法務部門負責人蔡清祥竟然表示:基於嫌疑人與被害人均是香港籍人士且在港羈押,應有香港方面優先處理。這位台灣東吳大學、文化大學法學、公共管理雙料碩士竟選擇性無視了香港法律「屬地原則」的特點,即陳同佳的殺人嫌疑發生在台灣,理應適用台灣當局的刑法。蔡清祥的言論像極了一位「看不懂越位的足球裁判」。

除非,他在裝傻。

他當然在裝傻,仿佛一夜之間,台灣民進黨當局上下都統一了口徑:陳同佳的投案行為不能置於「一個中國」框架內進行討論。到了這種時候,蔡英文還在操弄政治議題。難怪有人說,陳同佳案就是美國人指導、台灣民進黨與香港泛民聯手設下的一個局,為的是催谷出所謂的「反送中」鬧劇,打擊港府、牽制北京。

當然,台當局此言一出,整個台灣也炸鍋了。

風暴

台灣地區前領導人、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昨天出面斥責道:「蔡英文,人命關天,你不在乎,我們在乎。這是一條人命,一位母親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燦爛美好的青春年華卻慘死台灣。將心比心,我也是兩個女兒的爸爸,想到她爸媽心中的痛,我真的非常非常難過。蔡英文,請讓殺人犯來台投案,還死者及家屬一個公道。」講到動情處,馬英九語帶哽咽。

馬英九直斥蔡英文「用盡各種理由及話術掩藏政治算計」。

滔天巨浪下,蔡英文當局有所改口,竟稱:將派出所謂「執法人員」前往香港將陳同佳「押解回台」。請注意,這是一個法理陷阱:民進黨當局的這個舉動無異於將台灣視為一個「國家」。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押解」只是台灣方面的說法,任何香港以外的執法人員在香港都不具備執法權。李家超矛頭直指台灣當局:「台灣方面不斷改變立場,先是拒絕陳同佳入境,今天又說沒有限制入境,還曾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在陳同佳刑滿後繼續扣押。如果這一次無法秉承公義,台灣當局要負上全部責任。」

台大法律系法學學士、康奈爾法學碩士以及自詡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的蔡英文怎會不知「陳同佳案」的簡單邏輯。為了2020選戰的她卻不惜一再操弄政治議題,給大陸、香港潑髒水。

蔡英文及她的幕僚們大多都是法律專業的「高材生」,這群人揣著明白裝糊塗,恰恰讓台灣人民親眼目睹了一部名為《原來政客可以如此邪惡》的真人秀。

港台之間對陳同佳「赴台投案」還是「押解歸台」的「司法管轄權」與所謂「國格」之爭正逐漸形成一股風暴,沿著蔡英文當局遠遠伸向香港的黑手直撲而去。

當「那隻蝴蝶」再次扇動翅膀,這一次將被反噬的是台灣民進黨當局。

多行不義必自斃,走著瞧,蔡英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febp-20BMH2_cNUgaNC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