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政策將持續,稅負最低可至2%

2019-12-11   納稅籌劃小蔣

一、何謂個人獨資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二條指明,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民事責任,就是指該企業對外所欠債務,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承擔無限清償責任。這裡所說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不僅指投資人所辦獨資企業中的所有財產,而且還包括投資人的其它個人財產(如投資人的其它動產與不動產、夫妻共同財產中份額等)。《個資法》第十八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二、個人獨資企業稅種與稅率

第一、個人獨資企業應視其經營、發生的業務可能徵收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印花稅及個人所得稅。

第二、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法有二種,一種是查帳徵收適用於會計核算比較齊全的,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根據個人所得稅確定的稅率表中對應的稅率計算應納稅款; 另一種是核定徵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規定,採用按企業銷售收入乘上應稅所得率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具體採用哪種徵收方法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第三、只要企業有利潤,不論採用哪種徵收方法,也不論企業利潤是否分配,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月開票額低於10萬,免徵增值稅)。

個人獨資稅率分析:

以小規模利潤 500 萬開票舉例(享受核定徵收)

增值稅:500萬/1.03*3%=14.56萬;

附加稅:14.56*3%=0.4368萬;

個人所得稅:500萬/1.03*10%*35%-6.55=10.44萬;

稅金合計:25.44萬

綜合稅負才:5.08%!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台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推行總部經濟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如果本身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持的(中小型企業、高薪技術等),可疊加享受園區的扶持政策。這些園區對於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都是有一定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不用改變現有的經營模式和經營地址,註冊入駐園區後,正常履行納稅義務,享受園區的稅收扶持政策。


三、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法制的建全,市場資本的構成已向多樣化發展,個人獨資企業在我國改革開放的大潮中都給市場繁榮帶來了生機,競爭激烈的同時,也存在著各自優劣,雙方都需要把握時機,完善自我,開拓新的市場份額作為個人獨資企業今後仍需要完善以下幾方面:法律、法規的整合,加快法制統一化進,;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如個人信用制度、社會保障制等;加快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重新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步伐,提高辦事效率,把群眾利益落實到實處,繁榮市場經濟的同時,也即繁榮了百姓的經濟,擴大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範圍,只要是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領域,都可以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