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設丨應知應會知識問答(第9期)

2024-06-25     京津冀消息通

公平競爭審查的監督保障有哪些?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有關政策措施開展抽查,對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的,應當督促起草單位進行整改。對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國務院定期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情況開展督查。起草單位未依照《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經督促仍未整改的,可以對其負責人進行約談。

如何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監督管理?

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必須要嚴禁越權發文、嚴控發文數量。為防止文件制發的隨意性,出台重要行政規範性文件要把握好「嚴格制發程序、認真評估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嚴格審核把關、堅持集體審議、及時公開發布」等6個環節。為了確保規定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還需健全責任機制、強化備案監督、加強督查考核等。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制發程序是什麼?

行政規範性文件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制發,重要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要嚴格執行評估論證、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向社會公開發布等程序。要加強制發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流程,確保制發工作規範有序。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評估論證是什麼?

全面論證行政規範性文件制發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是確保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前提。起草行政規範性文件,要對有關行政措施的預期效果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對該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是否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否符合公平競爭審查要求等進行把關。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要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論證。評估論證結論要在文件起草說明中寫明,作為制發文件的重要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規範性文件如何廣泛徵求意見?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或者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起草部門可以通過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群眾知曉的方式,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說明等材料,並明確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對涉及群眾重大利益調整的,起草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採取座談會、論證會、實地走訪等形式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特別是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建立意見溝通協商反饋機制,對相對集中的意見建議不予採納的,公布時要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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