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在40歲以後,身體就慢慢走下坡路。如果過度操勞或者習慣不好,還會有這樣那樣的疾病。
我們不能控制意外和疾病來不來,但是我們可以通過保險來抵禦風險,給家人和自己更好的保障,簡單了解一些保險知識,也能防止吃虧。
今天,我們就通過一起重疾保險拒賠案,來聊一聊保險。
徐女士是河北人,後來跟隨老公嫁到了浙江杭州,遠嫁之後就很少有機會回家看父母。於是,她給父母早早就買好了兩份重疾保險,一份40萬,一份20萬,合計是60萬保額。雖然自己不在父母身邊,至少有一份保障在身邊。
沒想到剛過3年不幸發生了,徐女士母親在社區體檢時發現指標異常,隨後到市醫院深入檢查,確診為乳腺癌晚期,需要進行手術。
聽到消息後,徐女士第一時間趕回來家處理,並且拿出當年的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以病歷有問題,有糖尿病史3年未告知,拒賠了。
明明人是患癌症,糖尿病為什麼會導致拒賠呢?
原來,保險公司在查看提交的病歷時發現有問題,徐女士母親的病歷上有「既往病史糖尿病三年」,但是投保時卻沒有告知情況,這不符合保險規定,所以被解除合同,也就無法理賠了。
徐女士卻表示,這是醫生寫錯了病歷。
「我母親投保前體檢一直正常,從未住院。是我父親在醫生問情況的時候,我父親想起之前有親戚推銷血糖儀測過血糖6.3還是多少,就以為有糖尿病就對醫生說了,結果記到了病歷上既往病史糖尿病三年」
多保魚保險分析:誤寫病歷保險拒賠,還可以挽回!
根據敘述,入院期間由於家屬不了解被保險人病情,醫生誤判被保險人有糖尿病病史。實際情形為從未在醫院查出糖尿病。
1,首先醫生手寫病例為間接證據,現在根據診療規範,無醫學檢驗證明,無確定的住院及診治資料,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保險人投保前患有糖尿病,不可僅憑病人家屬一面之詞就認定被保險人患有糖尿病。
2,根據保險理賠原則,申請賠付的「乳腺癌」與「糖尿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在此情況下,徐女士一家一方面可以向醫院申請修正病歷,一方面可以繼續和保險公司協商,一般情況是可以獲得60萬保險金的。
保險公司是想不賠就不賠嗎?實際上,理賠並不難,只是大家沒怎麼了解過,不懂才容易出問題。
很多時候,我們在述說疾病情況的時候,有時候就會自己在那裡猜測亂想,這樣的結果寫到病歷,實際上是沒用的,甚至影響到保險。
對此,我特別請教了幾位業內專家,整理了病歷錯了保險拒賠的兩種處理方式:
1、找主治醫生修改病歷
這是最直接有效的辦法,一般是出院前去及時找到主治醫生說明情況,一般情況屬實,醫生大都願意修改,根據《病曆書寫基本規範》,在錯誤處進行修改,修改後經由上級醫務人員審查,最後加蓋醫院公章。
2、找醫務處協調溝通
那麼如果主治醫師不承認,或者不願意修改怎麼辦呢?我們還可以找醫務處,醫院醫務處是負責醫療安全管理,接待患者投訴、處理醫療糾紛的,如果主治醫師不改病歷,我們還可以來找醫務處溝通處理。
所以,大家對於自己的病歷和醫療記錄還是要謹慎一些,不要因為一些小細節,讓本來很正常的理賠增添很多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其實,保險買對了,一種就夠!但買錯了,就是一堆廢紙!那麼,我們如何讓一張保單,成為家庭最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