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融消費金融再遭處罰:消費貸款用途不合規,合計被罰款65萬元

華融消費金融再遭處罰,合計被罰款65萬元

日前,銀保監會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皖銀保監罰決字〔2019〕33號、34號)顯示,華融消費金融因存在消費貸款用途不合規等行為,被安徽銀保監局罰款6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9年11月14日。

根據處罰決定文書,華融消費金融公司存在兩宗違規行為。一是消費貸款用途不合規 ;二是違反審慎經營原則、形成重大風險。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條、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被罰款60萬元。

同時,章瓊時任華融消費金融公司總經理助理兼風險總監、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對華融消費金融公司違反審慎經營原則、形成重大風險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安徽銀保監局對其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資料顯示,華融消費金融成立於2016年1月,註冊地位於安徽合肥,註冊資本6億元。據柒財經旗下柒聞網了解,其股東包括中國華融(02799.HK)、合肥百貨(000417.SZ)等。其中,中國華融持有華融消費金融55%股份,為第一大股東。

根據中國華融發布的2019年上半年財報,華融消費金融成立至今,累計服務客戶723.88萬戶,累計放款2004.44萬筆。2019年上半年,華融消費金融稅前虧損2.34億元,上年同期為5470萬元,同比下降527.2%。

除了銀保監會開出的罰單,今年1月,華融消費金融還曾被央行處以罰款5萬元。根據央行合肥中心支行(下稱「央行」)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因華融消費金融違反央行徵信管理相關規定,央行對其開出罰款5萬元。

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分別開出1萬元罰款。此前,柒財經旗下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就此向華融消費金融相關負責人問詢處罰事件具體對應的關聯案件。該負責人稱,與故障發放貸款沒有關係。

此外,華融消費金融的增資計劃尚未獲得進展。據了解,合肥百貨曾於2017年12月發布公告稱,擬出資2.3億元參與對華融消費金融的增資擴股。不過,至今仍未完成,且合肥百貨副董事長劉浩也已經從華融消費金融董事行列退出。

來源: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柒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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